第二节 人口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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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民族构成
    牟平境内,今昔皆以汉族为多,其他各族较少。元宁海州都达鲁花赤必里海后裔,定居北头等村,取姓为都。
    1964年底普查,全县总人口465300人,汉族465238人,少数民族62人。其中朝鲜族46人,回族14人,壮族、蒙古族各1人。
    1982年人口普查,全县546806人中,汉族546745人,少数民族61人,其中朝鲜族38人,回族12人,满族5人,壮族、布依族各2人,侗族、华籍外国人各1人。
       二、性别构成
       清同治初年,宁海州有257911人,其中男性l36891人,女性12l020人。
    民国22年(1933),全县有653187人,其中男性352233人,女性3 00954人。
       1953年,牟平进行第一次人口普查,总人口400100人,其中男性190450人,女性209650人。牟平第一次出现女性多于男性的现象。
    1964年7月1日零时,第二次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465300人,其中男性231254人,女性234046人。男女人数接近平衡。
    1982年7月1日零时,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546806人,其中男性275716人。女性271090人,男性多于女性。
       三、年龄构成
       清同治初年,州内16周岁以上的人口共计158144人,14周岁以下的人口共计99767人,分别占总人口的61.32%、38.68%。
       建国后,少年人口的比重上升较快。1964年,15周岁以下少年人口为196685人,占总人口的42.66%;劳动年龄(男16~60周岁,女16~54周岁)235020人,占50.06%;老年人口(男60周岁、女54周岁以上)33595人,占总人口的7.28%,其中80周岁以上的老人2066人,占总人口的4.48‰,扶养指数为0.852。
    70年代后,少年人口比重下降,老年人口比重上升。1982年,少年人口为158654人,占总人口的29%;劳动年龄,333993人,占总人口的61.1%;老年人口54159人,占总人口的9.9%,其中80周岁以上4357人,占总人口的7.96‰,扶养指数为0.475。
    四、文化构成
    民国22年(1933),全县识字人数有10万人左右,占总人口的l5.23%,其中女性识字人数只占男性识字人数的14.5%。
    1964年人口普查:大学文化程度222人,高中2351人,初中13254人,小学192704人,初识字和不识字的129969人,12周岁以下不在校儿童126800人。
    1982年人口普查:大学文化程度695人,高中362l4人,初中工29185人,小学231360人,识些字和不识字的80634人,12周岁以下不在校儿童687l8人。大学文化程度由1964年的0.048%上升到0.127%;初识字和不识字的由1964年的27.9%下降到工4.73%。
       五、成份构成
       民国35年(1946),牟平县人民政府根据每个人在1939~1941年,主要生活来源的性质,划定阶级成分。
    1976年,各公社阶级成份复议工作组,进驻生产大队,从中农中划出下中农,小土地出租者划为中农。1977年,复议结束。阶级成份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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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    份    │    1947    年                    │    197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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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户    数    │    人    数    │    户    数    │    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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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贫    农  │           22446│           97784│           31157│        122789┃
┃    下 中 农  │              __│              __│           68476│        306018┃
┃    中    农  │           61163│          300356│           17261│         74222┃
┃    小 土 地  │             570│            2737│              __│            __┃
┃    出 租 者  │                │                │                │              ┃
┃    富    农  │            1730│           10457│            2402│         13120┃
┃    地    主  │            2402│           l3469│            3339│         16922┃
┃    其    他  │             439│            l640│             565│          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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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行业、职业构成
    建国前,境内居民多数从事农、林、牧、渔业,少数从事盐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和教育、文化艺术事业。民国22年(1933),全县从业人员17万多人,占总人口的26.2%。其中从事种植业10万多人,缫丝织绸700多人,盐民1070人,养蚕7500人,渔民500人,粉干业300余人,绣花4万多人,结发网1万余人。还有酿酒、榨油、织布、针织、运输等业,多者几百人,少者几十人。
    建国后,境内人口行业、职业构成和女性从业发生重大变化。1982年人口普查,全县共有946种行业、职业。 从业人员305611人、占总人口的55.89%。其中,从事农、林、牧、渔业者149877人,女性占30.6%;工交、运输126023人,女性占59.8%:商业5976人,女性占24.2 %;服务业5325人,女性占22.5%;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3244人,女性占40.5%;国家党政、群团、企业负责人3038人,女性占5.4%;办事员2124人,女性占11.8 %;不便分类的劳动者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