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侨务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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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0年,全县侨务对象共1.01万余人,其中华侨3540人,侨眷4896人,归国华侨956人,港澳同胞344人,港澳同胞亲属402人。1985年,全县侨务工作对象发展到1.8万余人,其中华侨港澳同胞10967人,海外侨胞在百人以上的有解甲庄、宁海、养马岛、莱山、武宁、大窑、龙泉、姜格庄、高陵、观水、玉林店11处乡镇。归侨520人,侨眷6520人。
    一、侨务信访
    牟平县侨胞、港澳同胞来信来访,多为查找亲人、查找信汇、房产、福利、亲属就工及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等问题,年均接访120人次,信访40件左右,来自南朝鲜、美国较多,日本、香港次之。旅美华侨王美丽,曾三次来函,要求侨办、侨联查找其兄王京堂(牟平县二王家村人)。侨办、侨联两次查遍全县,查无此人并复函。王美丽查找亲人心切,再函求查。侨办、侨联终于在30年代牟平县区划,第十二区二王家村(现属文登县小观乡),找到此人。王美丽函悉后,深表谢意。
    二、华侨新村
    1964年,省侨委批准,县人委于县城端午山西建牟平县华侨新村。县建筑公司承建。当年建别墅式楼房4幢。每户占地409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98.51平方米,房价人民币7500元。侨属用外汇购买房屋,由其国外亲人分期向国内汇款。同年8月,4户侨属乔迁新居。次年又建1幢,1966年3月,侨属迁居。5户侨属迁居后,县人委将其中的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符合招工条件者先安排在华侨农场干临时工,后又调到县建筑公司和商业系统继续干临时工,1970年以后转为正式职工。
    三、旅游接待
    60年代初,县人委和侨务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过旅日华侨东京商会副会长林宪荣。以后,县内回乡探亲的侨胞很少。从1972年开始,牟平县华侨、港澳同胞每年都有回乡探亲、观光的。改革开放以来,旅游、洽谈生意的增多。1972~1985年,全县共接待481人次,最少的年份(1983)11人最多的年份(1984)102人。对回乡探亲的华侨、港澳同胞,县侨务部门都派员登门看望,提供方便,真诚为他们服务。对第一次回国探亲和政治上、经济上、科学技术上的重点人物,侨办、侨联负责人还亲自陪同他们参观、座谈和走访,激发他们的爱国爱乡的情感,为振兴牟平经济出力献策。有影响的知名人士回乡后,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出面接见。
    牟平县历年接待的侨胞、港澳同胞重点人物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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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居国、地区        │    姓名(以姓氏笔划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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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学成  王万沐  孔异轩  曲渡世  李守敏  谢培智        ┃
┃    日  本              │                                                          ┃
┃                        │    谢守琳(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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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显忠  王成钊  王厚裕  邓邦宁  孙德臣  刘一忠        ┃
┃    美  国              │    刘彦厚(女)    张  彬  张修业  周之宾  姜子绅          ┃
┃                        │    黄万寿   常永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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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英俊  王德智  王松山  孔繁谟  孙文楠  李文纲        ┃
┃    南朝鲜              │                                                          ┃
┃                        │    李昭之  陈伟利  徐中五雷良生                          ┃
┃    香港                │    王广悌  孙  玉  杨培鑑  杨世杭  李百熙  李守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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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  门              │    宋协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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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归侨安置
    建国初期至1960年,牟平县归国华侨共安置327户,956人。1978~1986年,牟平县归国华侨、香港同胞共安置92人,其中北朝鲜归侨79人,日本9人,新加坡2人,西班牙1人,香港同胞1人。
    1979年,国务院放宽了旅朝华侨回国定居的政策;回国后,原则上安置在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原籍是其它省市的,本人要求返原籍投亲的也给予办理。原是务农者,面向农村;技术工人,根据需要和可能安置在中小城镇。牟平安置的92名归侨中,农业人口10人,非农业人口82人;安排在城镇大集体企业工作的63人。国家拨给归侨安置费,地(市)统一掌握使用。安置在农村的,每人820元;安置在城镇的,每人1200元,其中接待费144元,建房费900元,安家费60元,生活费96元。
    五、归还华侨私房
    土改时,牟平县部分村将土改前出国1年以上的华侨私房分给无房贫雇农。1985年5月,烟台市委在牟平搞华侨遗留私房处理的试点。开始,有的干部群众想不通,经过统战政策的宣传和做思想工作,解除了干群中“要华侨不要贫下中农”的想法,积极为归还华侨私房做些筹备工作。归还华侨私房的资金来源:中央拨一点,县、乡(镇)、村出一点。县负责有关建材,乡(镇)、村负责征地和出工。次年,华侨私房复原,贫下中农新居建成。全县退还的华侨私房47户735间,产权和居住权一并退还,使退、收者皆满意。日本中国料理有限公司、福寿饭店经理李德福(牟平县林家瞳村人)将落实华侨私房款5800元捐给村委会。
    六、兴办侨属企业
    80年代初,全国侨联“泉州会议”以后,牟平县侨务部门开始组织发动侨属投资和集资办侨属企业,改善了侨属就业条件,繁荣了侨乡经济。1981—1985年,侨务部门组织发动16户侨属,集资办起华侨沙发家具厂、华侨电器公司和华侨实业经销处。
    1984年8月,在县侨务部门的支持下,由侨属曲人伦组织发动7户侨属集资10万元办起牟平县华侨电器公司。在城内租借厂房45间。职工25人,其中侨属9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各20万元。主要经营电器设备制作、维修、安装、销售等。年产高低压配电盘200面,销往省内各地市县。最佳年份,年产值30万元,利润7万元。职工月工资加奖金达250元。以后,曲人伦又投资16万元,购置厂房30间,设备12台。目前,他又投资30万元建办公营业楼。该公司正在取得曲人伦旅日伯母的支持,其伯母一次向公司投资达200多万日元。公司还与济南、青岛、烟台建立起横向经济服务体系。是牟平县有潜力和发展前途的侨属企业之一。《人民日报》海外版和《华声报》刊登了曲人伦的事迹,并誉为“牟平新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