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教育经费与勤工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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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教育经费
        清宁海州官学经费,主要来源于三方面:一是学田租金。民国24年(1935),勘丈学田委员会丈量学田亩数是:斗埠子3077亩,大庄141.8亩,张家庵37.1亩,上初村38.3亩,东关1.06亩,西关0.86亩,聚仙庵4.8亩,马神庙5.4亩,明伦堂西园2.2亩,县政府前0.39亩,圣庙前6.6亩,圣庙东2.1亩,共3317.61亩。租金数字,清代无记载,民国初年为2178元。二是田赋扣留,占州署经费15.4%。其中用于廪生廪粮费264.4两、贡生袍帽费11.754两.贡生盘费和迎贺费用5.223两。三是兴学捐资。清光绪三十一年至三十三年(1905~1907),李钰俊等29人,捐资予维新、云阳、居稽小学和三育中学,银2230两,钱10300元。
        私塾费用全由学生负担。兴办新学以后,教育经费多由庙产、学田租金、兴学捐资和学生缴纳学费解决。
        民国时期,县立小学经费一部分由第五科拨发,一部分由学校自筹。拨发部分,主要来源于田赋附捐、学田租金、基金(即捐资)生息等。不足部分由学生学费或捐资补充。此外,还提倡义教。民国元年(1912)至21年(1932),全县有张宗桂等30人,捐资于县立初中、启文、瑞泉、珠塂、南塂、殿后、王长瞳、西泊子、谭家泊、埠西头、张家庄等学校银7220两,钱43700元。其中养马岛张家庄村,在外经商者烟台协成裕等12家,捐银7220两,兴建学校一所。曾勒石为志。志文见《附录·碑记》。
        民国13年(1924)农历二月二日,在南开大学学生曲发树(字述武,蛤堆后村人)的倡导下,取得在烟台经商之堂兄曲德树的资助,创办一处蛤堆后私立育德女校。推德树为校长。发树的堂嫂孙海澄将自己15间房屋和一块园地腾出来作校舍和操场。招收女学生40余名。免收学费,书籍费和学习用具费学校负担。民国15年,杨淑慎(发树妻)在天津河北第一女子师范毕业,来育德女校任义务教师。次年,曲发树大学毕业后去上海义成洋行任高级职员,民国18年辞职回乡,在女校任义务教师。其堂兄让他担任校长,全面管理学校。与此同时,该村还有一处村立小学,专收男生,且又有复式班。两校分设,教学设备及师资都有浪费。民国22年,在发树校长的建议下男女合校,称蛤堆后村立小学。推曲发树为义务校长。曲德树、曲发树捐赠30间房屋作校舍,每年捐助现洋200元补助教师伙食费。抗日战争爆发后,教师回原籍,学校停课。发树校长又动员在外地读书回家的大中学生,到小学义务教书。表1:
        民国24年(1935)县教育经费收支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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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支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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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赋附捐        │33258.4                 │行政费          │4480                  ┃
┃学田租金        │2178                    │学校经费        │19540                 ┃
┃基金生息        │34348.8                 │社会教育费      │2572                  ┃
┃庙捐            │244                     │补助费          │l500                  ┃
┃屠宰费          │2500                    │杂费            │784                   ┃
┃军事偿还费      │ll794                   │预备费          │l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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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立、乡立和村立小学经费,由区、乡、村统筹。
    抗战时期,日伪占区幼稚园和县立中、小学经费,由日伪县公署统筹,民国32年(1943)拨127980元;乡、镇立中心小学、高级小学分部及初级小学经费,日伪县公署拨发957804元,不足部分由学费解决。抗日根据地内,中,小学经费分别由胶东行署和县抗日民主政府拨发。不足部分由师生勤工俭学解决。
    1952年,县直机关幼儿园经费由财政局支付。1958年,县直机关幼儿园移交城关公社后,经费由城关公社支付,从次年12月至1985年,县直机关幼儿园经费仍由财政局支付。入园幼儿缴纳幼儿教养费。乡(镇)机关、厂矿企业、农村幼儿园的经费各由办园单位支付,亦有的乡镇统筹。
    1949年下半年和次年上半年,小学经费支出粮食(以小米为计量单位)583686公斤。1951年,支出粮食折旧人民币107109元,其中用于159名高级教员薪粮49964元,33名校工薪粮1995元,
    783名初小教员补助薪粮32125元,公杂费4712元,
    教育工会会费1978元,社教费10124元。1953年成立县级财政,纳入总预算,是年开支57.2万元,1957年增至88.1万元,1969年,联中、小学实行民办公助,教师工资由任职学校所在大队给予评定工分,除与社员同样参加分配外,国家给予一部分补助,次年纠正,由财政局支付。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财政拨款逐年增多。
    中学经费和师范学校经费,于1957年划为县级预算。是年,财政拨中学经费19.3万元,占教育经费16.2%。此项经费增长速度极快,1983年,财政拨款达到236.2万元,占教育支出52.5%,为1957年的12.2倍。1957年,财政拨师范学校经费8.7万元。1962年师范停办,1976年恢复,是年财政拨款3万元。1983年,财政拨款为201万元,为1957年的23倍多。
    民办教育经费,1958~1983年,小学民办教师的工分收入、办公费、学校修缮费、教学仪器和桌凳的添置等费用均由办学大队从公益金中提出支付;联中的上述经费由联办诸大队按人口均摊。1984年以后,乡镇政府统筹支付民办教育经费。村办工业不景气的村按人劳比例或人地比例等方法,分摊到户,由村统一集资;村办工业发达的村,从利润中提出上交乡镇财政。经费不足部分,从学校勤工俭学收入中解决。
    捐资兴学,进入80年代,党员、团员、妇女、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驻军部队,个人和集体捐资(含实物和书籍)兴学者年年可见。华侨和专业户捐资兴学者52人,捐款80820元,其中院格庄乡王官庄华侨于学成捐1万元;姜格庄镇邹革庄专业户孙世尧捐4万元。表2:
    1950—1985年牟平县教育支出情况抽年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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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    合    │    实    际    支  出    情    况                              ┃
┃      │          ├────┬─────┬─────┬────┬─────┬────┨
┃  度  │    计    │工    资│补    助  │民办教    │福利费  │人    民  │公    用┃
┃      │          │        │工    资  │师补助    │        │助学金    │部    分┃
┠───┼─────┼────┼─────┼─────┼────┼─────┼────┨
┃      │    82.68 │    48.5│    O.96 │          │    2.50│          │    30.7┃
┃l951  │    134.0 │0       │    9.30  │    O.53 │    4.50│    7.50  │2       ┃
┃      │3         │    108.│    3.06  │    0.7l  │    3.38│    14.9l │    3.75┃
┃1958  │    223. │45      │    5.10  │    6.47  │    5.50│    2.73  │    73.9┃
┃      │O9        │    l32.│    11.60 │    58.18 │    6.6l│    5.33  │9       ┃
┃1960  │    149.26│04      │    44.89 │    67.75 │    28.6│    6.74  │    35.5┃
┃      │    224.73│    93.9│  134.88  │    66.68 │9       │    2.96  │5       ┃
┃l970  │    354.07│l       │          │          │    42.7│          │    45.9┃
┃      │    660.99│    97.0│          │          │l       │          │3       ┃
┃l976  │          │8       │          │          │        │          │    81.6┃
┃      │          │    l24.│          │          │        │          │7       ┃
┃198l  │          │33      │          │          │        │          │  188.39┃
┃      │          │    225.│          │          │        │          │        ┃
┃1985  │          │37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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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勤工俭学
    1、学校生产劳动:
    1958年,中央提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以后,牟平县中小学开始设生产劳动课,其项目有:种地、挖蛤、捋荆种、刨药材、摘松球、捋刺槐叶、拾草、复收、饲养(猪、羊、兔)等,旨在培养学生的劳动技能和劳动习惯,同时也为学校增加劳务收入,弥补教育经费之不足。1972年,全县中小学校生产劳动收入为48.2万元,1975年78.8万元。1977年,农业收入11.2万元,其他收入53.9万元。1985年,农业收入9.9万元,其他收入15.8万元。
玉林店乡徐家疃小学,学生20名(一至四年级复式班),民办教师1名,土地2亩,养猪2头。该校从1977年开始勤工俭学,教师张洪贤以校为家,带领学生种地、喂猪、刨药材、割小辫草、捋刺槐叶、摘松球等,至1985年,累计总收入为6500元。勤工俭学解决了学校的办公费和学生在校的医疗费、课本费、文具费、学杂费以及升入西桑杭埠学校读书的五年级学生的学习费,没向所在大队(村)要一分钱。1985年,张洪贤被评为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并转为公办教师。
    2、校办工厂:
1958年,牟平提倡校办工厂,当时只是组织学生劳作,制作简易的教学仪器,编草    辫、粉碎饲料等,或者到校外工厂学工。进入70年代,学生“兼学别样”,学校陆续办起工厂,多为教学仪器厂。较突出的有一 中、八中、九中、十中、十三中。1977年,    全县学校工业收入21.1万元。1980年以后,校办企业进入兴盛时期,办教学仪器厂6个,印刷厂3个,服装厂4个,布轮厂、标准件厂各2个,钢窗厂、铜 材厂、木器厂、玛钢厂各1个,商店35个。 较好的学校有东关小学、大寺联中、北关联中、一中、十中、进修学校、十二中、八中等。1985年,校办工业收入30.2万元,大寺    联中和东关小学工业纯利润年均各8万元。附:重大事故1974年4月29日,城关公社西系山联中组织学生乘船过海挖蛤,由于学校领导急于抢时间搞收入,未采纳学生“死潮底,不能出海”的意见,在乘船回归时,遭风浪袭击翻船,淹死10名女学生和2名农村家庭妇女。教导主任许广金和1名民办教师受到刑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