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1月组建海阳县司法局,主管司法行政事务。1981年3月设法律顾问处,8月设公证处,在 县司法局领导下分别负责律师业务和公证工作。各公社设司法助理员。 1984年,县司法局在徐家店镇试设法律服务站,司法助理员为站长,招聘两名社会知识青年,开 展法律服务。次年3月,全县23处乡镇均建法律服务站,有工作人员62名。 1985年,海阳县司法局机构进行调整,有局长、副局长3名,工作人员13名,下设行政股、宣教股、 调解股。 法律顾问处有工作人员3名。1982年2月,经省司法厅批准,1人取得律师资格,后陆续发展兼职律 师5名、专职律师2名。 公证处有工作人员7名,其中公证员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