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民国32年(1943年) ,广北县政府设立工商管理局,下设1个武装缉私队和牛庄、 三岔、辛店、陈官4个工商管理所。民国33年(1944年) 夏,益寿临广四边县政府在阳 河村设立工商管理支局。 民国34年(1945年) 8月,广饶县政府设立工商管理局。民国37年(1948年)12月, 改称工商管理科。1956年7月,工商管理科并入商业局。1957年8月,成立市场管理委 员会, 下设城关、稻庄、董集、永安、石村、牛庄、民丰、辛店、三柳9个市场交易 管理所。1970年,市场管理委员会并入商业局。1973年2月,恢复市场管理委员会。 1975年5月, 撤销市场管理委员会,成立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设19个工商行政管 理所。1985年,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办公室、经济合同管理科、城乡市场管理科、企 业登记管理科、个体经济管理科,下设广饶、大王、稻庄、西营、李鹊、小张、花园、 石村、颜徐、西刘桥、大码头、大营、花官、陈官、丁庄15个工商行政管理所。 第二节 物价管理机构 民国时期,县内无专管物价的机构,商品价格由商会兼管。 1953年, 物价由县工商业联合会兼管。1958年8月,商业局设商政物价科,负责 全县的物价管理工作, 各基层公司、社设有兼职物价员。1961年8月,供销合作社设 商政物价科,负责国营企业的物价管理;商业局设物价员,负责本系统内的物价管理 工作; 市场物价由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管理。1967年,计划委员会内配备1名专职物 价管理员。1979年,物价管理人员增至3人。1981年11月,县计划委员会设立物价科。 1984年,物价科下设物价检查所,配备物价检查人员10名。 第三节 计量管理机构 民国时期,县内计量器具由县政府度量衡检定分所管理。1957年,由惠民专区标 准计量所代管。 1958年5月,改由桓台中心计量检定所代管。1979年,成立广饶县标 准计量所,配备工作人员8名。1985年,全所干部、职工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