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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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干部管理

一干部概况
    建国后,县内干部结构在性别、政治面貌、年龄、文化水平等几个方面,不同时期
都有所变化。以1952年为基数与1985年相比, 总人数增长10.55倍,女性干部增长66.1
倍,党员干部增长8.5倍,团员干部增长9.9倍,70年代后期,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年龄逐
渐趋向老化。1984年机构改革时,对各级领导班子进行调整,许多年龄大的领导干部退
居第二、三线, 一些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各级领导班子的平均年龄
趋向年轻化。1985年底, 全县在编干部4530人,其中60岁以上的只有39人,45岁以下的
有3132人。各级各类干部的文化素质不断提高。据统计,1955年党政群团系统565名干
部中, 只有两名大专毕业生,多数干部文化偏低,有文盲干部20人。1 960年起,初中以
上文化程度的干部大幅度增加,在干部中扫除了文盲。1978年,大中专毕业生干部增加
到353人,高中毕业生干部增加到1169人。1980年后,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干部队伍也向知识化、专业化发展。至1985年底,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480人,
占干部总数的10.6%,中专文化程度的1653人,占36.5%。

    部分年份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
┌────┬──┬─────┬─┬──────────────┬────────┬─────────────┬──────────────────────┐
│项目人数│干  │性别      │少│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年龄                      │行业分布                                    │
│年份    │部  ├──┬──┤数├──┬──┬──┬──┬──┼──┬──┬──┼──┬──┬──┬──┬─┼──┬──┬──┬──┬──┬─┬──┬──┤
│        │总  │男  │女  │民│大  │中  │高  │初  │高  │中  │共  │无  │25  │26  │36  │46  │61│党  │行  │政  │工  │财  │交│农  │文  │
│        │数  │    │    │族│专  │    │    │    │小  │共  │青  │党  │岁  │|  │|  │|  │岁│群  │政  │    │    │    │通│林  │教  │
│        │    │    │    │  │以  │专  │中  │中  │以  │党  │团  │派  │以  │35  │45  │60  │以│系  │机  │法  │业  │贸  │运│水  │卫  │
│        │    │    │    │  │上  │    │    │    │下  │员  │员  │    │下  │    │    │    │上│统  │关  │    │    │    │输│    │生  │
├────┼──┼──┼──┼─┼──┼──┼──┼──┼──┼──┼──┼──┼──┼──┴──┼──┴─┼──┼──┼──┼──┼──┼─┼──┼──┤
│1952    │392 │381 │11  │  │    │    │1   │33  │358 │243 │72  │77  │146 │288       │18      │    │111 │84  │18  │158 │  │6   │15  │
├────┼──┼──┼──┼─┼──┼──┼──┼──┼──┼──┼──┼──┼──┼──┬──┼────┼──┼──┼──┼──┼──┼─┼──┼──┤
│1954    │565 │538 │27  │  │2   │    │5   │75  │483 │259 │145 │161 │242 │211 │87  │25      │    │99  │30  │4   │299 │  │57  │76  │
├────┼──┼──┼──┼─┼──┼──┼──┼──┼──┼──┼──┼──┼──┼──┼──┼──┬─┼──┼──┼──┼──┼──┼─┼──┼──┤
│1956    │2350│2269│81  │  │5   │    │49  │477 │1819│1105│584 │611 │810 │879 │428 │224 │9 │219 │73  │113 │15  │1566│17│189 │158 │
├────┼──┼──┼──┼─┼──┼──┼──┼──┼──┼──┼──┼──┼──┼──┼──┼──┼─┼──┼──┼──┼──┼──┼─┼──┼──┤
│1958    │2716│2585│131 │5 │33  │    │160 │832 │1691│1627│576 │513 │589 │1346│597 │169 │15│305 │980 │76  │86  │691 │  │369 │209 │
├────┼──┼──┼──┼─┼──┼──┼──┼──┼──┼──┼──┼──┼──┼──┼──┼──┼─┼──┼──┼──┼──┼──┼─┼──┼──┤
│1964    │3696│3448│248 │2 │164 │    │676 │1346│1510│1436│899 │1361│250 │1700│1090│625 │31│    │    │    │    │    │  │    │    │
├────┼──┼──┼──┼─┼──┼──┼──┼──┼──┼──┼──┼──┼──┼──┼──┼──┼─┼──┴──┼──┼──┼──┼─┼──┼──┤
│1972    │3509│3117│392 │4 │260 │    │775 │1347│1127│1591│476 │1442│220 │966 │1575│707 │41│632       │59  │136 │880 │28│228 │1546│
├────┼──┼──┼──┼─┼──┼──┼──┼──┼──┼──┼──┼──┼──┼──┼──┼──┼─┼─────┼──┼──┼──┼─┼──┼──┤
│1974    │3837│3371│466 │4 │    │    │    │    │    │1665│495 │1677│198 │908 │1750│936 │45│628       │79  │194 │1067│20│249 │1600│
├────┼──┼──┼──┼─┼──┼──┼──┼──┼──┼──┼──┼──┼──┼──┼──┼──┼─┼──┬──┼──┼──┼──┼─┼──┼──┤
│1978    │4000│3402│598 │3 │353 │    │1169│1325│1153│1940│397 │1663│275 │966 │1643│1073│43│385 │232 │166 │215 │903 │34│282 │1783│
├────┼──┼──┼──┼─┼──┼──┼──┼──┼──┼──┼──┼──┼──┼──┼──┼──┼─┼──┼──┼──┼──┼──┼─┼──┼──┤
│1980    │3869│3300│569 │2 │385 │1112│367 │1080│925 │1988│332 │1549│317 │958 │1433│1135│26│305 │224 │223 │211 │792 │38│344 │1732│
├────┼──┼──┼──┼─┼──┼──┼──┼──┼──┼──┼──┼──┼──┼──┼──┼──┼─┼──┼──┼──┼──┼──┼─┼──┼──┤
│1982    │4130│3556│574 │1 │428 │1546│354 │1003│799 │2056│598 │1476│587 │883 │1381│1253│26│300 │247 │320 │233 │657 │36│442 │1895│
├────┼──┼──┼──┼─┼──┼──┼──┼──┴──┼──┼──┼──┼──┼──┼──┼──┼─┼──┼──┼──┼──┼──┼─┼──┼──┤
│1984    │4335│3656│679 │3 │471 │1520│507 │1837      │2102│703 │1530│716 │1053│1258│1278│31│304 │580 │277 │288 │546 │45│406 │1889│
├────┼──┼──┼──┼─┼──┼──┼──┼─────┼──┼──┼──┼──┼──┼──┼──┼─┼──┼──┼──┼──┼──┼─┼──┼──┤
│1985    │4530│3792│738 │1 │480 │1653│672 │725       │2320│786 │1424│853 │1039│1240│1359│39│333 │328 │297 │310 │830 │54│401 │1977│
└────┴──┴──┴──┴─┴──┴──┴──┴─────┴──┴──┴──┴──┴──┴──┴──┴─┴──┴──┴──┴──┴──┴─┴──┴──┘

二干部来源
    建国后, 干部主要来源有:社会招收录用,国家分配大中专毕业生,接收军转干部,
从工人、农民中转干、提干、选聘乡(镇)合同制干部等。
    社会招收录用和接收大中专毕业生  50年代初,为巩固政权加强经济建设,先后从
社会上招收录用大批干部。60~70年代, 干部主要来源于农村。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
以后,从待业青年和工人中择优录用了大批干部,以补企事业单位的干部缺额。1965~
1 985年底,全县共招收录用干部1528人,接收大中专毕业生1462人。
    选聘乡(镇) 合同制干部  选聘乡(镇)合同制干部经统一考试,择优录用。被批准
聘用的人员与聘用单位签定合同,合同期3年,期满自然解聘。对表现好,工作又需要的,
可续聘。选聘对象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年龄25岁左右,热爱农村工作,事业心强
的优秀青年和优秀青年村干部。广饶自1985年3月开始选聘干部,至年底为乡(镇)党政
群机关选聘干部63人。
    接收安置军转干部  1954年, 广饶开始接收军队转业干部。1954~1974年接收的
军转干部, 大都充实到财贸企业。1975年,部队开始精简整编,军队干部分批转业到地
方工作。广饶成立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
安置工作。1975~1985年, 共接收安置军转干部637人(含1969年1月至1975年7月复员
改办转业的128人)。其中团职24人,营职163人,连排职434人,技术干部16人,同时接收
安置随调随迁家属1412人。1981年以前,军转干部报到前由所在部队负责培训,1982年
以后, 其培训工作全部由地方负责。分配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一般由市、县军
转办公室统一组织培训;分配到政法、工商、税务、银行、保险等系统的,一般由省直
业务部门组织培训。广饶接收安置的军转干部除86名参加县组织的培训外, 其余均参
加过市或省直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

    1975~1985年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情况表
┌──────┬──┬──┬──┬──┬──┬──┬──┬──┬──┐
│年份数量职别│1975│1978│1979│1980│1981│1982│1983│1984│1985│
├──────┼──┼──┼──┼──┼──┼──┼──┼──┼──┤
│团职        │6   │3   │3   │    │8   │2   │2   │    │    │
├──────┼──┼──┼──┼──┼──┼──┼──┼──┼──┤
│营职        │17  │28  │21  │1   │31  │10  │19  │13  │23  │
├──────┼──┼──┼──┼──┼──┼──┼──┼──┼──┤
│连排职      │28  │78  │79  │128 │76  │15  │15  │4   │11  │
├──────┼──┼──┼──┼──┼──┼──┼──┼──┼──┤
│技术干部    │    │    │    │    │10  │    │2   │1   │3   │
├──────┼──┼──┼──┼──┼──┼──┼──┼──┼──┤
│合计        │51  │109 │103 │129 │125 │27  │38  │18  │37  │
└──────┴──┴──┴──┴──┴──┴──┴──┴──┴──┘

    录用闲散科技人员  1980年2月,根据国务院“关于闲散在社会上的科技人员安排
使用意见”的精神, 对全县范围内的闲散科技人员进行了调查摸底和全面考核。从闲
散在社会上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原已取得技术员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中,择优录用106人,
分配到畜牧、卫生、农技、水利等系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三干部任免
    50年代初,县人事科受县人民政府(人民委员会)的委托,进行干部任免工作。“文
化大革命”期间, 任免制度遭破坏,干部任免工作失常。1981年以后,实行县政府任免
工作人员制度。  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代县长向人大常委会提交县直政府序列工作部门
(委、办、局) 主要行政领导人的任免手续,协助县政府办理政府党组管理范围内的干
部任免工作。1984年后,人事部门主要协助县政府办理各委、办、局的中层干部,各乡
(镇) 文书、助理员及管区行政领导干部,部分比局低半格的行政、企事业单位的行政
副职领导干部,公司、厂(场)站、所、社、校的主要行政领导干部的任免手续。

四干部奖惩
    建国后,广饶的行政监察工作一直由人事部门负责。1957年以前,对违反政纪的干
部进行的组织处理, 出现过不少冤假错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予以彻底纠正。
1982年,年终评奖领导小组成立后,每年年终都根据干部本人全年工作实绩,从德、能、
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评奖。1985年, 县府制定下发了《广饶县国家行政机关工
作人员奖惩试行办法》,对行政奖惩工作做了具体规定。奖励分个人奖励和集体奖励。
个人奖励有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记功、记大功、升级、通令嘉奖、授予劳动模范称
号等。集体奖有授予先进集体称号、通令嘉奖等。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
降级、降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等。1985年,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100名,通令嘉奖7
人;受警告处分的有2人,记大过1人,开除3人。

五干部调整、调配
    1979年前, 干部调整调配工作以计划调配、统筹安排、工作为主、兼顾生活为原
则。干部调动的范围主要是跨县调动、县内各系统间干部调动、干部调出(入)国家机
关、乡(镇) 间干部调动等。1979年后,干部调整调配是以调整用非所学、用非所长和
解决夫妻长期分居为主。县内调整主要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干部结构,解决用非所学。
跨县调动主要用于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和家庭生活困难,一般采用商调的办法进行。

    1981~1985年干部调动情况表
┌──────┬────┬────┬────┐
│项目人数年份│跨县调入│跨县调出│县内调整│
├──────┼────┼────┼────┤
│1981        │60      │110     │        │
├──────┼────┼────┼────┤
│1982        │31      │55      │130     │
├──────┼────┼────┼────┤
│1983        │153     │59      │64      │
├──────┼────┼────┼────┤
│1984        │17      │721     │41      │
├──────┼────┼────┼────┤
│1985        │34      │45      │33      │
├──────┼────┼────┼────┤
│合计        │295     │990     │268     │
└──────┴────┴────┴────┘

注:1984年“跨县调出”总数中包括移交给牛庄区590人。

六专业技术干部职称评定
    专业技术干部的职称评定工作在1983年前由科委和人事局共同负责。科委负责自
然科学方面的人员的职称评定管理工作, 人事局负责社会科学方面的人员的职称评定
管理工作。1979年起, 相继成立卫生技术、工程技术、农业技术、会计统计技术等职
称评定委员会, 在科委、人事局的指导下,按规定对技术人员进行职称评定工作。至1
983年9月,共有2031名专业技术干部被评定为技术员以上技术职称。其中中级67人,助
理级1035人,技术员929人。

    1985年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
┌───────┬─────┬─────────────┬────────┐
│项目          │总数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
│              ├──┬──┼────┬──┬──┬──┼──┬──┬──┤
│              │合  │其  │大专以上│中  │高  │初  │中  │共  │无  │
│              │    │中  ├──┬─┤专  │中  │中  │共  │青  │党  │
│              │计  │:   │毕  │相│毕  │毕  │以  │党  │团  │派  │
│              │    │女  │业  │当│业  │业  │下  │员  │员  │    │
├───────┼──┼──┼──┼─┼──┼──┼──┼──┼──┼──┤
│总计          │2115│467 │366 │1 │1196│184 │368 │569 │554 │992 │
├─┬─────┼──┼──┼──┼─┼──┼──┼──┼──┼──┼──┤
│其│中级      │63  │34  │45  │1 │10  │2   │5   │54  │    │9   │
│  ├─────┼──┼──┼──┼─┼──┼──┼──┼──┼──┼──┤
│中│初级及以下│2052│433 │321 │  │1186│182 │363 │515 │554 │983 │
└─┴─────┴──┴──┴──┴─┴──┴──┴──┴──┴──┴──┘

(续表)
┌──────┬─────┬─────────────┬────────┐
│项目        │总数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
│            ├──┬──┼────┬──┬──┬──┼──┬──┬──┤
│            │合  │其  │大专以上│中  │高  │初  │中  │共  │无  │
│            │    │中  ├──┬─┤专  │中  │中  │共  │青  │党  │
│            │计  │:   │毕  │相│毕  │毕  │以  │党  │团  │派  │
│            │    │女  │业  │当│业  │业  │下  │员  │员  │    │
├─┬────┼──┼──┼──┼─┼──┼──┼──┼──┼──┼──┤
│工│行政机关│152 │18  │29  │  │77  │19  │27  │99  │27  │26  │
│作├────┼──┼──┼──┼─┼──┼──┼──┼──┼──┼──┤
│单│事业单位│1863│425 │322 │1 │1077│150 │313 │435 │497 │931 │
│位├────┼──┼──┼──┼─┼──┼──┼──┼──┼──┼──┤
│性│企业单位│100 │24  │15  │  │42  │15  │28  │35  │30  │35  │
│质│        │    │    │    │  │    │    │    │    │    │    │
├─┼────┼──┼──┼──┼─┼──┼──┼──┼──┼──┼──┤
│县│县直    │2095│464 │364 │1 │1182│181 │367 │556 │551 │988 │
│或├────┼──┼──┼──┼─┼──┼──┼──┼──┼──┼──┤
│乡│乡镇    │20  │3   │2   │  │14  │3   │1   │13  │3   │4   │
├─┼────┼──┼──┼──┼─┼──┼──┼──┼──┼──┼──┤
│技│工程技术│135 │8   │38  │  │79  │5   │13  │72  │16  │47  │
│  ├────┼──┼──┼──┼─┼──┼──┼──┼──┼──┼──┤
│  │卫生技术│339 │132 │58  │  │174 │8   │99  │98  │31  │210 │
│术├────┼──┼──┼──┼─┼──┼──┼──┼──┼──┼──┤
│  │农业技术│199 │27  │33  │  │162 │2   │2   │76  │54  │69  │
│  ├────┼──┼──┼──┼─┼──┼──┼──┼──┼──┼──┤
│类│会计人员│130 │26  │1   │  │56  │29  │44  │56  │43  │31  │
│  ├────┼──┼──┼──┼─┼──┼──┼──┼──┼──┼──┤
│  │教职员  │1269│257 │219 │  │710 │133 │207 │250 │407 │612 │
│别├────┼──┼──┼──┼─┼──┼──┼──┼──┼──┼──┤
│  │其它    │43  │17  │17  │1 │15  │7   │3   │17  │3   │23  │
└─┴────┴──┴──┴──┴─┴──┴──┴──┴──┴──┴──┘

第二节  编制管理

    1980年以前, 广饶无专门的编制管理机构。机构编制工作由县委、县府(县人委)
直接办理,人员编制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截止到1980年,先后完成1957年的撤区并乡、
1958年的人民公社成立、1962~1964年的机构精简和人员下放等编制工作。
    1981年5月,成立广饶县编制委员会,由县委或县府领导任主任,由组织、人事、县
委办公室、县府办公室、计委、财政、劳动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办公室与人
事局合署办公。

一机构编制
    1955年12月,县人民委员会设6个工作部门。1981年1月,广饶县革命委会改为县人
民政府, 下设47个机构。1984年实行机构改革,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东营市编制委
员会批准,县委设工作部门6个,县府设工作部

    1985年机构与编制统计表
┌──────┬────┬────┬───────┬────┬────┐
│机构名称    │编制人员│实有人数│机构名称      │编制人员│实有人数│
├──────┼────┼────┼─┬─────┼────┼────┤
│总计        │1281    │1361    │政│审计局    │8       │6       │
├─┬────┼────┼────┤府├─────┼────┼────┤
│县│小计    │129     │102     │各│统计局    │7       │6       │
│委├────┼────┼────┤部├─────┼────┼────┤
│各│办公室  │41      │36      │门│民政局    │14      │20      │
│部├────┼────┼────┤  ├─────┼────┼────┤
│门│组织部  │29      │24      │  │农牧林业局│23      │18      │
│  ├────┼────┼────┤  ├─────┼────┼────┤
│  │宣传部  │14      │8       │  │水利局    │19      │27      │
│  ├────┼────┼────┤  ├─────┼────┼────┤
│  │统战部  │6       │4       │  │水产局    │8       │14      │
│  ├────┼────┼────┤  ├─────┼────┼────┤
│  │政法委  │3       │2       │  │交通局    │9       │21      │
│  ├────┼────┼────┤  ├─────┼────┼────┤
│  │企政部  │7       │4       │  │乡镇企业局│15      │16      │
│  ├────┼────┼────┤  ├─────┼────┼────┤
│  │纪检委  │21      │17      │  │物资局    │7       │13      │
│  ├────┼────┼────┤  ├─────┼────┼────┤
│  │机关党委│8       │7       │  │粮食局    │12      │27      │
├─┼────┼────┼────┤  ├─────┼────┼────┤
│人│小计    │29      │37      │  │财政局    │18      │22      │
│民├────┼────┼────┤  ├─────┼────┼────┤
│团│总工会  │8       │13      │  │税务局    │19      │22      │
│体├────┼────┼────┤  ├─────┼────┼────┤
│  │团委    │8       │8       │  │工商局    │18      │29      │
│  ├────┼────┼────┤  ├─────┼────┼────┤
│  │妇联    │7       │10      │  │商业局    │17      │20      │
│  ├────┼────┼────┤  ├─────┼────┼────┤
│  │科协    │6       │6       │  │文化局    │6       │6       │
├─┴────┼────┼────┤  ├─────┼────┼────┤
│人大        │18      │21      │  │教育局    │12      │20      │
├──────┼────┼────┤  ├─────┼────┼────┤
│政协        │16      │19      │  │广播电视局│10      │11      │
├─┬────┼────┼────┤  ├─────┼────┼────┤
│政│小计    │374     │482     │  │卫生局    │13      │17      │
│府├────┼────┼────┼─┼─────┼────┼────┤
│各│办公室  │42      │33      │司│小计      │276     │261     │
│部├────┼────┼────┤法├─────┼────┼────┤
│门│计划委  │16      │16      │部│公安局    │127     │126     │
│  ├────┼────┼────┤门├─────┼────┼────┤
│  │经委    │20      │51      │  │检察院    │50      │53      │
│  ├────┼────┼────┤  ├─────┼────┼────┤
│  │科委    │8       │7       │  │法院      │62      │60      │
│  ├────┼────┼────┤  ├─────┼────┼────┤
│  │建委    │17      │24      │  │司法局    │37      │22      │
│  ├────┼────┼────┼─┼─────┼────┼────┤
│  │计生委  │8       │9       │乡│小计      │439     │439     │
│  ├────┼────┼────┤  ├─────┼────┼────┤
│  │体委    │5       │5       │镇│党委      │102     │102     │
│  ├────┼────┼────┤  ├─────┼────┼────┤
│  │人事局  │13      │10      │  │政府      │291     │291     │
│  ├────┼────┼────┤  ├─────┼────┼────┤
│  │劳动局  │10      │12      │  │人民团体  │46      │46      │
└─┴────┴────┴────┴─┴─────┴────┴────┘

门28个。根据有关规定, 设立机关党委和群众团体组织共5个。至1984年底,全县共有
科(局)级党政群工作机构39个,科(局)级事业单位3个,企业管理机构1个。全县工作机
构比1983年减少22个。1985年8月, 供销合作社改称供销合作社联社,将文化体育局分
设为文化局和体育运动委员会。至1985年底,县委系统设有12个工作部门,县府系统设
有29个工作部门,县委、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工作机构20个。

二人员编制
    建国后,全县行政人员编制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精简、统一、效能”
的原则,几经核定和调整。1984年机构改革中,上级核定广饶县党政群机关行政人员和
公、检、法系统干部共128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