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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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历来十分重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把它视为密切联系群众
的纽带。建国初期,广饶县委办公室和县府办公室各有一人兼管信访工作。1959年,
县成立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委员会,公社成立了处理人民来信来访领导小组,县直各部
门确定一人兼管信访工作。1960年,县委、县人民委员会联合设立人民来信来访接待
室。1962年,县委办公室、县人民委员会办公室设立专职信访秘书。1967年3月,县革
命委员会设立信访接待组。 1971年,设立信访接待室,配备专职信访干部3名。1979
年, 信访接待室改为信访办公室,编制增为5人。1981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
室设立信访科, 两科合署办公,各配备信访干部4名。各公社和县直各局、委也建立
信访机构或设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各大队设立民事调解组织,全县初步形成信访工作
网。1985年,信访科改称县委、县政府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
    对于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一般采取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办法解决。哪
个部门分管的工作,由哪个部分负责处理;涉及几个部门的,以主管部门为主,有关
部门配合,共同协商调查处理。对于重要案件,报县委办公室和县府办公室主任批办,
特别重大案件,报县委书记、县长批办。基本做到了来访有人接谈,来信有人审阅,
件件有着落,案案有结果。1985年,恢复县级领导接待来访日制度。每月农历初八、
十八、二十八日(广饶集日),县委常委、正副县长轮流到信访办公室处理人民来信,
接待人民来访,倾听人民的呼声,为群众排忧解难。
    信访工作的内容,因历史时期不同而不同。建国初期,主要是检举揭发反革命、
坏分子、违法乱纪干部,查寻革命军人下落和处理包办、买卖婚姻等问题。60年代,
多是反映干部工作作风、生产分配和生活困难等问题。70年代,主要是清退“文化大
革命”中查抄的财物,纠正冤假错案等。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信访工作的重点转
为落实党的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至1985年,信访办公室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历史
遗留问题和案件5826件。 其中解决1964~1966年成户下乡人员户口农转非43户、184
人; 解决“文化大革命”期间下放农村人员户口农转非12户、36人;为523名60年代
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解决了原工资40%的待遇或定期生活补助;为10户、30名统战对象
办理了城镇户口; 为352名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解决了生活困难补助。并根据国家政
策,纠正了一批冤、假、错案,为蒙受不白之冤的干部、群众恢复了名誉。

    1959~1985年人民来信来访情况统计表
┌──┬─────────────┬────────────┐
│年份│来信来访情况              │处理情况                │
│    ├───┬────┬────┼───┬───┬────┤
│    │总数  │来信(件)│来访(人)│立案数│处结数│结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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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4860  │1664    │3196    │      │4832  │99.4    │
├──┼───┼────┼────┼───┼───┼────┤
│1960│2951  │1412    │1539    │      │2634  │89.3    │
├──┼───┼────┼────┼───┼───┼────┤
│1961│1987  │878     │1109    │      │      │        │
├──┼───┼────┼────┼───┼───┼────┤
│1962│3065  │1227    │1838    │      │2677  │87.3    │
├──┼───┼────┼────┼───┼───┼────┤
│1963│3553  │1302    │2251    │      │3067  │86.3    │
├──┼───┼────┼────┼───┼───┼────┤
│1964│2755  │950     │1805    │      │2178  │79.1    │
├──┼───┼────┼────┼───┼───┼────┤
│1965│32928 │        │        │      │22690 │68.9    │
├──┼───┼────┼────┼───┼───┼────┤
│1966│1091  │        │        │      │649   │59.5    │
├──┼───┼────┼────┼───┼───┼────┤
│1967│390   │185     │205     │      │      │        │
└──┴───┴────┴────┴───┴───┴────┘

(续表)
┌──┬─────────────┬────────────┐
│年份│来信来访情况              │处理情况                │
│    ├───┬────┬────┼───┬───┬────┤
│    │总数  │来信(件)│来访(人)│立案数│处结数│结案率% │
├──┼───┼────┼────┼───┼───┼────┤
│1968│105   │        │        │      │      │        │
├──┼───┼────┼────┼───┼───┼────┤
│1969│65    │        │        │      │      │        │
├──┼───┼────┼────┼───┼───┼────┤
│1970│226   │        │        │      │130   │57.5    │
├──┼───┼────┼────┼───┼───┼────┤
│1971│869   │373     │496     │202   │160   │79.2    │
├──┼───┼────┼────┼───┼───┼────┤
│1972│2102  │602     │1500    │445   │312   │70.1    │
├──┼───┼────┼────┼───┼───┼────┤
│1973│9681  │1842    │7839    │5442  │4137  │76.0    │
├──┼───┼────┼────┼───┼───┼────┤
│1974│10719 │2430    │8289    │4167  │2744  │65.9    │
├──┼───┼────┼────┼───┼───┼────┤
│1975│10124 │4577    │5547    │4500  │3656  │81.2    │
├──┼───┼────┼────┼───┼───┼────┤
│1976│15573 │6397    │9176    │6327  │5507  │87.0    │
├──┼───┼────┼────┼───┼───┼────┤
│1977│5419  │2031    │3118    │2201  │1782  │81.0    │
├──┼───┼────┼────┼───┼───┼────┤
│1978│10200 │3213    │6987    │3003  │1879  │62.6    │
├──┼───┼────┼────┼───┼───┼────┤
│1979│5101  │2104    │2997    │3584  │2975  │83.0    │
├──┼───┼────┼────┼───┼───┼────┤
│1980│10229 │890     │9339    │2930  │2377  │81.1    │
├──┼───┼────┼────┼───┼───┼────┤
│1981│5745  │1362    │4383    │1470  │1142  │77.7    │
├──┼───┼────┼────┼───┼───┼────┤
│1982│6795  │1393    │5402    │3778  │3538  │93.6    │
├──┼───┼────┼────┼───┼───┼────┤
│1983│6494  │1371    │5123    │3619  │2583  │71.4    │
├──┼───┼────┼────┼───┼───┼────┤
│1984│5739  │1372    │4007    │2003  │1585  │79.1    │
├──┼───┼────┼────┼───┼───┼────┤
│1985│7140  │1991    │5149    │3807  │3556  │9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