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民收入 广饶县地处小清河下游,东北部濒临渤海,历史上是个十年九涝的地方。土地改 革前,农民占有少量土地,生产技术落后,粮食产量极低,只能是半年糠菜半年粮。 抗日战争胜利后,广饶县开始进行土地改革,至1948年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农民分得 了土地, 农业生产迅猛发展,人民生活迅速改善。1949年,全县人均占有粮食已达2 21公斤,人均年收入39元左右。1956年实现农业合作化后,解放了生产力,农业生产 进一步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人均占有粮食和收入分别比1949年增长77%和 87%。 1960~1962年,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人民生活降到建国后的最低水平。196 1年7月底,全县各种病人共95141人,1~7月份死亡10805人,占总人口的2.3%。仅7 月份就死亡2790人, 平均每天死亡90人。 到1962年经济恢复前,人均占有粮食只有 103公斤, 人均年收入只有26元左右。1963年,农民生活开始好转。“文化大革命” 中,生产发展缓慢,农民人均年收入一般在50元左右,人均占有粮食在216~317公斤 之间徘徊。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生产迅速发展, 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经济收入迅速增加。1985年,人均占有粮食比1977年增长7 0.8%,人均收入比1977年增长6.2倍。 1949~1985年全县农民收入情况表 ┌──┬───┬──┬──┬───┬──┬──┬───┬──┐ │年份│人均占│人均│年份│人均占│人均│年份│人均占│人均│ │ │有粮食│收入│ │有粮食│收入│ │有粮食│收入│ │ │(公斤)│(元)│ │(公斤)│(元)│ │(公斤)│(元)│ ├──┼───┼──┼──┼───┼──┼──┼───┼──┤ │1949│221 │39 │1962│103 │26 │1975│317 │58 │ ├──┼───┼──┼──┼───┼──┼──┼───┼──┤ │1950│238 │45 │1963│135 │35 │1976│296 │53 │ ├──┼───┼──┼──┼───┼──┼──┼───┼──┤ │1951│238 │40 │1964│180 │36 │1977│277 │52 │ ├──┼───┼──┼──┼───┼──┼──┼───┼──┤ │1952│264 │55 │1965│286 │59 │1978│339 │56 │ ├──┼───┼──┼──┼───┼──┼──┼───┼──┤ │1953│275 │55 │1966│247 │49 │1979│392 │74 │ ├──┼───┼──┼──┼───┼──┼──┼───┼──┤ │1954│310 │55 │1967│271 │66 │1980│365 │85 │ ├──┼───┼──┼──┼───┼──┼──┼───┼──┤ │1955│359 │65 │1968│216 │53 │1981│375 │147 │ ├──┼───┼──┼──┼───┼──┼──┼───┼──┤ │1956│392 │73 │1969│225 │46 │1982│362 │280 │ ├──┼───┼──┼──┼───┼──┼──┼───┼──┤ │1957│309 │57 │1970│232 │51 │1983│424 │391 │ ├──┼───┼──┼──┼───┼──┼──┼───┼──┤ │1958│278 │53 │1971│268 │55 │1984│420 │441 │ ├──┼───┼──┼──┼───┼──┼──┼───┼──┤ │1959│276 │48 │1972│280 │51 │1985│473 │374 │ ├──┼───┼──┼──┼───┼──┼──┼───┼──┤ │1960│240 │39 │1973│314 │56 │ │ │ │ ├──┼───┼──┼──┼───┼──┼──┼───┼──┤ │1961│164 │30 │1974│218 │40 │ │ │ │ └──┴───┴──┴──┴───┴──┴──┴───┴──┘ 第二节 职工及非农业居民收入 建国前,广饶县无大型企业,仅有的几家商号雇有少量店员、学徒,工资收入极 其低微。政府职员的工资收入多以小米或大洋计算。 建国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先是实行供给制,后改为实物工资,干部生活有了保 障。1955年7月,全国统一实行货币工资制,后又对工资制度进行了多次调整和改革。 1960年调资面占2.6%,1963年45%,1971年39.5%,1977年63%,1979年41%,1982 年98.5%。1985年理顺工资关系,实行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奖励工资相 结合的工资制度,干部人均月工资增加16.88元,比1984年增长29.06%。国营企业职 工先后实行过供给制、实物工资制、工资分制和货币工资制等形式。1985年,全县参 加工资套改的全民所有制职工2166人, 集体所有制职工2837人。全民单位职工平均每 人月增加工资9.96元,集体单位职工平均每人月增加工资9.99元。人均年工资额全民 单位976元,集体单位900元,分别比1980年增加50%和46%。职工及家属粮食按工种、 年龄实行定量供应。一般家属每人每月13.5公斤,职工每人每月都在15公斤以上。职 工、 家属每人每月供应食油0.25公斤。生活煤按家庭人口分层次供应,1口人每季度 80公斤, 两口人140公斤,3口人180公斤,4~5口人200公斤,6口人以上25 0公斤。 这些基本生活资料都由国家财政补贴后平价供应。1985年,副食品价格上涨,为不降 低职工的生活水平,国家给予职工每人每月4元的肉价补贴。 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实行后,许多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城镇居民自谋职业,个体经营, 收入明显增加。到1985年,城镇个体劳动者收入达25万元。 部分年份职工工资总额及人均工资数 ┌────┬───────┬──────┬────┬───────┬──────┐ │项目年份│工资总额(万元)│人均工资(元)│项目年份│工资总额(万元)│人均工资(元)│ │ ├──┬────┼──┬───┤ ├──┬────┼──┬───┤ │ │全民│集体 │全民│集体 │ │全民│集体 │全民│集体 │ ├────┼──┼────┼──┼───┼────┼──┼────┼──┼───┤ │1949 │34 │8 │378 │400 │1972 │464 │64 │488 │400 │ ├────┼──┼────┼──┼───┼────┼──┼────┼──┼───┤ │1952 │86 │18 │396 │450 │1977 │427 │99 │502 │412 │ ├────┼──┼────┼──┼───┼────┼──┼────┼──┼───┤ │1954 │137 │27 │428 │450 │1978 │604 │153 │503 │546 │ ├────┼──┼────┼──┼───┼────┼──┼────┼──┼───┤ │1956 │200 │41 │422 │410 │1979 │649 │153 │532 │588 │ ├────┼──┼────┼──┼───┼────┼──┼────┼──┼───┤ │1959 │251 │47 │398 │427 │1981 │837 │188 │664 │627 │ ├────┼──┼────┼──┼───┼────┼──┼────┼──┼───┤ │1960 │273 │50 │386 │455 │1982 │917 │225 │695 │703 │ ├────┼──┼────┼──┼───┼────┼──┼────┼──┼───┤ │1963 │264 │40 │455 │500 │1983 │960 │281 │750 │1040 │ ├────┼──┼────┼──┼───┼────┼──┼────┼──┼───┤ │1971 │367 │56 │448 │329 │1985 │1093│513 │976 │9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