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营林场 一千二林场 一千二林场原为孤岛林场黄河西岸部分,北起四号桩,南至南韩村,东起黄河,西至黄 河大堤。 占地面积11.3万余亩。其中有天然旱柳林3万多亩,林木积蓄量约20万立方米。1956年经省人 民委员会批准, 单独设场, 场部驻一千二村附近,命名一千二林场,有职工15人,属惠民专署领导。 1958年,侯王水库移民迁入林区开荒种地,并建了同兴、联合两个国营农场,罗家屋子至四号桩的大片 林地被占, 林地面积缩小到5万余亩。1961年后,场下设三个管区和一个畜牧队,职工增到37人,购置 一台拖拉机和其他机械。其后林地逐年被开垦,林木日少。1974年春,经省林业厅批准,将残林采伐, 才木材1100立方米, 林场迁址。1974年5月,林场迁到渤海变得大河雨丝和之间,仍用一千二林场名。 新场为黄河新淤平原,土地肥沃,白柳、怪柳、芦苇等面积达10万多亩。场下设若干青年造林专业队, 以造林为主, 兼多种经营。利用野生资源,以洼养林。到1979年,造林1万多亩,树种以刺槐为主,试 种八里庄杨和泡桐长势不良。利、垦两县农民有的进场开荒生产,时常发生纠纷。1982年建立公安派出 所,配备林警5人,执行森林法,制止了占地纠纷。1984年,全场有房屋80多间,职工50人,有机械200 马力,固定资产30万元。营林万余亩,成林0.8万亩,林木积蓄量0.7立方米。 1978年和1982年,林场两次遭海潮之害,被淹面积达80%,土质开始碱化,影响了树木的生长。 虎滩园艺场 虎滩园艺场在虎滩乡西北境。 1958年10余额,由丰国区建设公社创办,占地720亩,当 年栽植苹果树1105铢, 葡萄563株,桃树185铢,梨树150株,枣树82铢,花椒树30株,海棠树16株,营 造防护林2.1万株。 命名丰国区建设园艺场,属集体所有制。1966年划归县“五七”干校,转为全民所 有制。1980年干校撤销,该场归县农林局管理,更名利津县虎滩园艺场 。 该场1977年果品产量曾达40多万斤,其后土壤肥力递减,果树早衰,病虫害严重,产量甚少。经省林业 厅批准,于1984年4月更名虎滩苗圃,从事苗木生产。 集贤园艺场 集贤园艺场在集贤乡驻地西。1057年由建国农业合作社创办。占地面积170亩。其中菜 园40亩,主要栽植苹果、梨、桃、杏等果树。1960埝划归联合农场。1964年交县政府管理,定名利津县 集贤园艺场。有固定职工17人。 该场盛果期,年平均产量15万斤以上,其中苹果14万斤左右。经20多年,场地逐渐碱化,树势极度衰弱, 病虫害严重,濒临绝产。经政府批准,于1980年甲果树全部砍伐。改种棉花等耐碱作物,仅存园艺场之 名。 第二节 集体林场 县内自1964年始建集体所有制林场。 1964—1965年, 国家投资5万多元, 兴建国社、国队合营林场。 1985年,全县由集体林场56处,其中罗镇林场为乡办,其余为村办。林场大部分在虎滩、大赵、罗镇、 明集、前刘等乡。总经营面积2.01万亩,其中林地1.56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