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中 药 利津县最早的中药店天德堂,始建于清代光绪十八年(189,2年) 。为章丘中医张喜鹏开办,店址先后在 利津城东街、 北街,经营中药250个品种,医术也颇有名。药店先后营业64年之久,建国后转为公私合 营。 民国年间, 全县190多家中药店,县城有10家,除天德堂、宝生堂零售兼批发外,大都以行医兼零售为 主。经营中药200多个品种,部分中药为当地自产。“七七事变”后药店大部倒闭或歇业。 从1944年利津解放到建国初期,全县中药店逐步恢复到近200家,经营中药200多个品种。1953年后,中 药店均改为公私合营。1956年建立县药材公司,经营中药材327个品种,到1965年增加到896个品种。70 年代,有282个品种紧俏脱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到1985年, 中药材恢复到801个品种,还经营 中成药492个品种。 利津县野生药材资源丰富,早在清代康熙年间戈武益毋草名闻全国,有记载的野生药材19个品种。民国 年间达到62种,建国后,随着卫生事业的发展,购进的药材和当地野生药材品种越来越多。1958年开始 建立药材基地,发展家种药材。先后引进了红花、双花、黑芝麻、构杞、牛子、壳玉米、沙良子、菊花、 黄芪、 地黄等10个品种。北宋、盐窝,傅窝、虎滩,店子等5个乡镇都建立了培植药材基地,种药面积 931亩。 另外还有两个种药专业户,种药35亩。与此同时,药材公司加强对野生药材的发掘、收购、加 工和销售。利津县有10多种中药材被列为计划调拨药材。其中地道药材有益母草、蒲公英,蛇床子、车 前子、 构杞、 茵陈、 白茅根、水红子、海马、白蒺藜等10种。1976-1980年调出4.01万公斤,总金额 5.44万元,占全县药材销售总额的1.3%。1981—1985年,调出1.368万公斤,总金额1.75万元,占销售 总额的0.24%。1985年县药材公司对全县的药材资源进行普查,探明了分布和储量状况:分布在县境南 部店子到陈庄12个乡镇的药材种类占70%, 储量占45%。分布在县境北部罗镇到刁口6个乡镇的药材种 类占30%, 储量占55%。其种类有植物药材293种,动物药材66种,矿物性药材7种,总计366种。还发 现县境内罕见的新品种“羊角透骨草” 、“红茜草”、“拉拉秧”,在全国普查的363种药材中,利津 县有89种。 中药材加工:对收购的药材,分别采取拣、晾、晒、筛、蒸煮、去皮等处理手段。对零售药材,有的利 用切片机切片,有的进行火锻、炭炒,有的制成各种膏、丹、丸、散等中成药和配方药。 第二节 西药 民国10年(1921年)鉴刘村徐培成与徐王区的许某,首次在利津城开办药房,取名“中西药房”。民国15 年(1926年)山东医学专门学校毕业生张英臣、杨福田二人,在利津城开办西药店,取名“永民医院”。 所用药品仅有阿斯匹林,磺胺类药物。民国23年(1934年) 又有科发、合济、济五等3家私人西药店在县 城开业,经营西药在50个品种左右。“七·七事变”后,仅剩济五药店1家。 利津解放初,济五药店曾私营一段时间,后并入县医院。1955年县供销社成立药材经理部,只经营中药。 西药由县百货公司经营。1956年县药材公司建立后,中西药皆由药材公司经营,有西药86种,同时开始 经营医疗器械。 到1965年西药增加到1260种,医疗器械增加到369种。随着科学的发展,1982年淘汰了 西药127个品种, 以后新的西药不断出现,到1985年,县药材公司经营西药957个品种,医疗器械480多 个品种。 第三节 药政管理 建国前,私营药店售药, 自行定价,朝升夕降。有的甚至乘人之危漫天要价。民间流传着“黄金有价 药无价”的说法。 建国后,从1956年起,县药材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对药价统一管理,备配一名物价员专管药价。结束 了“黄金有价药无价”的时代。 1963年10月,中央卫生部、化工部、商业部联合下达“关于药政管理的若干规定”,明确指出:凡不合 格的药品,生产单位不得出厂,供应部门不得收购和销售,医疗单位不得使用。县药材公司按照有关规 定,不断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1963年清理并销毁不合格中药27种,中成药47种,西药25种,医疗器械 1种, 总计金额2.1万元。1966年处理不合格药品总金额1.1万元。1982年又处理报废药品一批,总金额 2.7万元,其中西药37种,器械38种,中药20种,中成药67种。同年还处理被淘汰西药29种,计3400元。 1985年, 国家颁布了《药品管理法》,县药材公司配备2名药师担任药品质量检验员,进一步加强了对 药品的管理。 当年12月清理出被淘汰西药19种,报废药品106种,劣质药24种,在公安生、工商局等部 门监督下,全部予以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