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县 学 县学,原称学宫,地址在文庙后院,清光绪元年十月 (1875年11月)“东津书院”(址在现西南街北首) 建成后,县学迁入,改称“书院”。县学以儒家的经典著作“四书”、“五经”为中心教材。修业年限 不定,因科举递升情况不同而有差别。 第二节 私 塾 明清两代,利津的学塾有两类:一类是官宦缙绅办的家族学塾,纯为地主阶级子弟科举成名服务;另一 类是农民群众办的“蒙学塾”,不专尚科举,以学习文化基础知识为课业。境内学塾有:城关的李家学 塾、牛家学塾;左家庄的张家学塾;北岭的岳家学塾、薄家学塾、王家学塾;盐窝的尚家学塾、李家学 塾;陈家庄的陈家学塾;汀河的崔家学塾;店子街的高家学塾、魏家学塾。 私塾的教学方法, 是按“念、 背、讲、写”四字常规进行,授课进度因人而定,第一、二学年内多以 “念、背”为主,第三学年以后开讲,逐步习练毛笔字和学写文章。学塾的课业没有统一的规定,初读 《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之类的书本,之后,读“四书”、“五经”,个别私塾,还开设 珠算、尺牍等实用课程。塾师由一人执教,学生人数多者十余人,少者七八人,不分年级,不定课时, 聚集一堂,每日三大段,没有课外活动,学生死读书。塾师管理学生,采取体罚手段,戒尺打、藤棍敲、 罚跪、罚站等等。塾师的报酬称“束俯”,学生分两期向老师缴纳,上半年在端阳节前后,下半年在中 秋节前后,也有的按月缴纳,逢年过节例送贽礼。 清光绪年间戊戌变法以后,废科举,兴学堂,但民间仍有少量私塾,一直延续到1944年利津全境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