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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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县 学

县学,原称学宫,地址在文庙后院,清光绪元年十月 (1875年11月)“东津书院”(址在现西南街北首)
建成后,县学迁入,改称“书院”。县学以儒家的经典著作“四书”、“五经”为中心教材。修业年限
不定,因科举递升情况不同而有差别。

第二节 私 塾

明清两代,利津的学塾有两类:一类是官宦缙绅办的家族学塾,纯为地主阶级子弟科举成名服务;另一
类是农民群众办的“蒙学塾”,不专尚科举,以学习文化基础知识为课业。境内学塾有:城关的李家学
塾、牛家学塾;左家庄的张家学塾;北岭的岳家学塾、薄家学塾、王家学塾;盐窝的尚家学塾、李家学
塾;陈家庄的陈家学塾;汀河的崔家学塾;店子街的高家学塾、魏家学塾。
私塾的教学方法, 是按“念、 背、讲、写”四字常规进行,授课进度因人而定,第一、二学年内多以
“念、背”为主,第三学年以后开讲,逐步习练毛笔字和学写文章。学塾的课业没有统一的规定,初读
《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之类的书本,之后,读“四书”、“五经”,个别私塾,还开设
珠算、尺牍等实用课程。塾师由一人执教,学生人数多者十余人,少者七八人,不分年级,不定课时,
聚集一堂,每日三大段,没有课外活动,学生死读书。塾师管理学生,采取体罚手段,戒尺打、藤棍敲、
罚跪、罚站等等。塾师的报酬称“束俯”,学生分两期向老师缴纳,上半年在端阳节前后,下半年在中
秋节前后,也有的按月缴纳,逢年过节例送贽礼。
清光绪年间戊戌变法以后,废科举,兴学堂,但民间仍有少量私塾,一直延续到1944年利津全境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