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17年(1928年),利津境内以有中国共产党人活动,但未形成党的组织。民国30年(1941年)8月, 中共清河区党委在利津县东北境建立中共垦区工作委员会,发展党员,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建立农救会、 青救会、妇救会、职工会等抗日群众团体,领导垦区人民开展抗日斗争。民国31年(1942年)秋至32年 (1943年)春,先后在敌占区和游击区建立起中共“蒲利滨”、“沾利滨”边区工作委员会,培养抗日 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发动群众,壮大抗日力量。1944年8月全县解放,9月建立中 共利津县委员会。全县人民在县委领导下,大力支援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为夺取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 的胜利做出了应有贡献。新中国成立后,中共利津县委领导全县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 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工会、农会、妇联、共青团等群众团体成为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30多年来, 虽然几经曲折,但取得的成就是任何历史时期无法比拟的。 国民党利津县地方组织,始建于民国17年(1928年),初建时,县党部有20余人,后来亦无大的发展。 “七七”事变前,主要活动在县城,所属其他组织有三青年团、童子团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县 党部随同国民党政府流亡外地。1948年秋济南解放时,利津县党部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