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队伍〕利津县农业委员会是县政府主管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综合协调部 门。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股、生产业务股、政策信息股。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与其 合署。1997年底,有干部职工13人(包括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有专业技术人员5人 ,其中中级以上3人。农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并协调农业局、林业局、农机局、水产局 、畜牧局等涉农部门。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论证审查和综合平衡开发 项目;编报农业综合开发的总体规划、编写项目建议书、设计任务书;具体组织农业 开发项目的实施以及项目和资金的检查、监督、验收。 〔农业生产概况〕1997年由于黄河断流时间早,持续时间长,加之遭受百年不遇 的干旱灾害,农业生产受到严峻考验。农委充分发挥农业综合部门的组织协调职能, 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抗旱“三保”工作。一是按照春季农业生产具体 要求,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春季农业生产意见,并认真组织,多方协调,督促指 导,狠抓落实。迅速在全县掀起了以引水、蓄水、浇水为重点的春季农业生产高潮。 在较短的时间内,全县32万亩麦田追肥、划锄一遍,25万亩小麦普浇一遍水,春田造 墒13万亩。由于春季生产抓得早,行动快,措施得力,全县夏粮喜获丰收,总产达1 0.11万吨,比1996年增长10.6%,创历史最高水平。二是全面发动,广泛动员,采取 多种形式,充分挖掘水源,抗旱保苗,抗旱播种,努力扩大夏种面积。经努力,全县 秋粮作物有苗面积达到35万亩,较去年略有减少,其中水稻种植面积3.2万亩。三是 切实抓好晚秋作物种植,大种萝卜菜,弥补粮食作物的损失。四是努力组织各具特色 的庭院经济,以丰补歉,增加农民收入。1997年,农业总产值达到141460万元,比去 年略有减少;农民人均纯收入2081元,较去年略有增长。 〔“三高”农业生产基地稳步提高〕建设高产高效优质农业基地,是全面实施农 业产业化发展战略的基础,为此,农委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主导产业,狠抓“三 高”农业基地的发展提高。现八大基地已初具规模,主导产业均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粮棉基地建设,建成良种田3万亩,植棉面积稳定在12万亩以上,被农业部确定为优 质棉基地县。大灾之年,粮食总产15.76万吨,比去年减少18.9%;棉花总产0.42万 吨,比去年减产35%;瓜菜基地总面积达6.5万亩,总产18.81万吨,同比增长24.9% ,其中拱棚西瓜0.65万亩,产量3.25万吨;食用菌生产基地总投料规模达1850万斤; 芦笋生产基地种植面积恢复到了2万亩;水产基地建设,淡水养殖达3.9万亩,海水养 殖2.5万亩,总产量2.86万吨,比上年增长28%;果品生产基地建设,果园管理基本 消灭三类园,建立县级领导示范园7个,总产1.43万吨,比去年增长18.2%;渔农开 发基地达到2.5万亩,增长56.3%;畜牧基地建设,全县牛、羊、猪存栏量分别达到 8.25万头、43.47万只、12.58万头,同比增长分别为6.9%、14.6%、13.7%。 〔农业综合开发〕1997年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量大、任务重。农业综合开发办 公室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加大工作力度,扎扎实实抓好开发工作。一是完善 提高了2万亩中低产田改造项目、1万亩荒碱地开发项目、1个多种经营项目、1个龙头 加工项目,使其发挥了更好的经济效益,其中增产粮食375万公斤,棉花5万公斤,肉 食鸡饲养20万只,蔬菜速冻保鲜3200吨。二是组织了对全县第三期开发项目的全面修 复,进一步完善开发档案,做好迎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使第三期开发项目顺利通 过了省级验收,并代表全市接受了国家开发办的验收。验收组领导和专家对利津县的 农业开发给予高度评价。三是深入实际,做好调查研究,组织编写了1997年《利津县 二万亩中低产田改造项目》、《陈庄镇万亩草场开发项目》、《对虾育苗场扩建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四是结合秋冬五大会战,组织实施了1997年农业综合开发工程。 主要领导靠在施工第一线,巡回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地促进了 工程质量的提高。3万亩中低产田改造中,开挖整修支级渠11条,动土53.2万方;斗 级沟渠97条,动土58.5万方;农级沟渠250条,动用土方42.8万方。修建农用建筑物 299座。农田林网植树30万株。万亩草场开发中,修建各级沟渠92条,整平土地0.5万 亩,动土方70.1万方。完成对虾育苗场扩建项目,建成温室1920平方米,建二级海水 沉淀池1个,建高位水池1个,购设备5台,建设备房140平方米。完成渔农开发1.6万 亩,工程标准、工程质量较往年均有较大突破。在年终检查验收评比中,全市名列第 二。被评为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先进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被评为全市农业综合开发 先进单位。 〔加快扶贫开发力度推进小康建设进程〕扶贫开发直接影响着小康目标能否如期 实现。年内,按照上级部署,农委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 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具体要求,在深入搞好调 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1997年扶贫工作安排意见》,组织召开了扶贫工作会议, 及时将任务指标分解到各乡镇,实行了扶贫开发领导责任制,层层签定了责任状,并 定期检查、调度,促进全县扶贫工作的顺利进行。1997年全县16个扶贫项目,市、县 、乡共投资68.5万元,其中市、县拨出51万元专项扶贫资金,乡镇配套17.5万元 ,修建水库11座,增加蓄水能力110万方;开发苇场1000亩;开发稻田1000亩;建股 份制养鸡场1个,养殖规模2.6万只,被扶贫的16个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50 0元以上。 (张岷苟希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