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队伍〕利津县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普法股、基层股3个股室,下属公证处 、东营津正律师事务所两个业务单位。有干部职工25人,其中干部21人,专业技术人 员4人。三级律师1人,四级律师2人,助理律师1人;二级公证员1人、四级公证员2人 。各乡镇设有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两所合署办公,共有基层司法工作者48人。 〔工作概况〕1997年司法局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 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开展法制宣传、 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各项业务,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两大职能,为全县的 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司法局被县委、县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先进单位”称号。司法系统内有10个单位的15名个人受到省、市、县表彰。 〔普法、依法治理〕首先,根据利津县“三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及 时制定了利津县1997年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实施方案,以利普法(97)1号文件印发 全县实施。其次,确定普法、依法治理试点。年初,确定了“一厂”(石油化工厂)、 “一校”(利津一中)、“一企业”(电业局)、“一行”(农行)、“一机关”(土管局 )、“一乡”(王庄乡)、“一村”(北宋乡前林村)“七个一”试点单位,实施以点带 面,整体推进。第三,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东营市普法骨干培训班。为各级各单位 培养普法骨干,建立普法队伍。第四,积极做好“三五”普法教材的征订和发行工作 ,全县发放普法读本、法律法规汇编2.4万册,保证了普法对象学法的需要。第五, 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发放新《刑法》600余册,印发宣传材料5000余份,组 织干部职工参加了东营市举办的新《刑法》知识竞赛,并与有关单位配合,到县委党 校、财政局、一中、二中上法制课11场次,受教育的人数达3000余人。在秋冬五大会 战期间,司法局及时录制普法宣传录音带,发至全县各乡镇,在工地进行播放,有力 地促进了农村普法教育的开展。形成了全县范围内的学法知法用法,依法行事氛围。 〔基层基础工作〕1997年县司法局制定多项措施,加大了工作力度,狠抓了乡镇 司法所规范化工作的落实。年初,对全县17个乡镇的基层基础工作进行了全面调查, 根据实际,研究制定了《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3月5日又召开了全县司 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议,副县长高秀珍代表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司法 所规范化建设目标责任状。为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局领导分别带领3个督查小组, 分片包干对全县17个乡镇进行了七轮督查。并在明集乡召开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 会,用点上的经验推动面上的工作。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完成率提高到90%以上。 同时,全县司法基层工作全面发展。1997年,全县基层所充实人员11名,考察任 命司法所长12名,3人以上的司法所达到11个,2人所5个。充实健全基层调委会526个 ,配专兼职调解人员1723人,调解纠纷1385起;乡镇司法所为116家企业和个人担任 常年法律顾问;协办公证、办理见证682件;办理非诉讼代理9件,审查修定合同75份 ,协办公证113件。开展法制宣传64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8万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 73份,解答法律咨询190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达125万元。 〔“学习侯殿禄,百县千乡创四无”活动〕活动分四个步骤:一是研究部署;二 是集中排查;三是善后处理;四是总结汇报。这次活动以基层调委会为前沿,对全县 民间纠纷进行大排查,共排查纠纷268起,经乡镇、村两级调解人员的深入工作,调 解纠纷230起,其中疑难纠纷17起,参与制止大规模群众上访事件1起,有力地维护了 社会稳定。全县基本实现了无因纠纷、矛盾激化酿成的自杀事件、刑事案件、群众性 械斗、群体性上访的四无目标。 〔公证工作〕县公证处在证源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加大对公证工作自身的宣传力 度,积极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宣传公证的范围和效力,开拓证源。制定出《利津县公证 工作若干规定》,由利津县人民政府以利政发(1997)48号文转发全县,规范了利津县 公证法律服务市场。1997年共办理公证337件,其中民事公证54件,经济公证274件, 涉外公证9件,拒办公证9件,接待群众来访952人次,办理经济公证事项涉及金额 1337.5万元。 〔律师工作〕东营津正律师事务所以完善各项激励竞争机制和约束机制为动力, 以法律顾问工作为重点,推动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全面发展。1997年,共担任常年法律 顾问23家,办理刑事辩护案件6件,代理民事、经济诉讼案件32起,代理行政诉讼案 件4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7起,代书、解答法律咨询280余人次,为公民、法人及 其他社会组织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04万元。为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工作效率,事务 所还更换交通车辆1部,购置微机1台。 (商光宇李学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