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生活〕1996年全县城镇居民收入继续增长,生活消费水平又有提高。 据抽样调查资料显示,1996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达4600.52元,比1995年增长 23.7%,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3.8%。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 060.71元,比1995年增长17.9%,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8.5%。 从生活消费各项支出情况看,全年用于食品类支出为1178.47元,用于衣着 支出为618.69元,用于设备用品及服务用品支出为446.76元,用于医疗保健 支出为107.01元,用于交通和通讯支出为84.46元,用于文化、教育娱乐支 出为379.05元,用于居住支出为67.57元,用于杂项商品消费支出为178. 71元,分别比上年增长8.9%、11.3%、82.1%、33.4%、31 .9%、17.7%、7.9%,和一3.1%。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设施进 一步改善。居民住房面积人均达到16.9平方米,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增加。据百 户住民家庭调查统计:拥有电视机102部、其中彩电90部,录音机64台、家用电冰箱8 2台,洗衣机84台,照像机20架,录像机14台,缝纫机34台,电风扇136台。 (顾国峰) 〔农民生活〕1996年农业喜获丰收,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农民收入进一步提高 。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070元,比上年增加466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收 入1897元,比上年增加293元,增长18.3%。在农民收入增加的同时,农民生活 费支出增速加快,生活消费水平提高。1996年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1773.55 元,比上年增加75.2%,其中,用于食品类支出为899.74元,比上年增加 55.8%;用于衣着支出为122.40元,比上年增加48%;用于居住支出为359 .47元,比上年增加2.89倍;家庭设备服务用品支出为106.03元增加76 .5%;用于医疗保健支出68.09元,比上年增长98.9%;用于交通和通讯 支出为23.93元,增加72.8%;用于文化教育娱乐用品支出为156.19元 ,增加23.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为37.69元,增加52.8%。年内, 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3.4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2平方米。全县农民住房 砖木结构比重占46.5%,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 1996年全县农村奔小康步子加快,小康水平综合得分84.6分,包括基层系数 11%,人均衣着支出75元(1990年价),电视机普及率达到96%,服务消费支出比重为 17.2%,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2岁,已通公路的行政村比重达到88%,用电比 重达100%,享受五保人口比重达100%,九项指标已达到小康标准。 (刘汉民) 〔渔民生活〕1996年全县唯一的渔业生产乡--刁口乡,坚持“以渔为主,渔、农 、牧、企全面发展”的经济建设方针,实行了“海洋捕捞,海水养殖、水产品加工” 三项渔业生产改革措施,全乡经济发展迅速。全乡社会总产值达到10216万元,渔民 (含渔民村)人均纯收入达6068元,列全县首位。渔民收入增加,生活水平提高;按人 均纯收入比较:比城镇居民高1467.48元,比农民高3998元。刁口乡被县委、县 政府授予“全县奔小康先进乡”。 (陈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