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队伍〕利津县卫生系统在编单位共计22个,其中县直7个,包括县卫生局 、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驻陈庄)、县中医院、县防疫站、县保健站、县药检 所;乡镇15个,包括盐窝医院、虎滩医院、付窝医院,南宋、北宋、店子、前刘、利 津镇、王庄、明集、大赵、北岭、汀河、罗镇、集贤等卫生院。全系统在职职工744 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17人,中级职称的84人,初级职称的278人。 〔事业状况〕全县卫生系统固定资产总值1470万元,建筑面积5.87万平方米 ,设病床635张;门诊人次,1993年43.8万,1994年40.75万;住院人次,1 993年1.35万,1994年1.19万;业务收入,1993年1013.7万元,1994年 1192.79万元。 〔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活动〕1993年积极参加了全市巾帼建功杯活动,并把这项活 动和医德医风教育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开展为患者服务活动。医 护人员主动为病人打水、打饭、洗脚、洗头、送衣物等,帮助解决各种困难。全年共 上街义诊42次,诊治病人2384人次。义务为离退休老干部、小学教师、学生及农民查 体4千多人次,免费投资3千余元。做好人好事2074件,收到病人表扬信件88封,锦旗 7面,镜子15个,拒收病人礼金约计1350多元,谢绝病人宴请106人次。1994年各医疗 单位都发扬优良传统,走出医院大门,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优质服务活动,受到广大 群众的高度赞扬。县红十字会联合县教委、县工会等单位,发起“救援病残学生李振 锋的募捐活动”,共收到社会各界捐款12277.94元,全部送到病人家中。 〔中医事业进一步发展〕县中医院努力加强人才培养,每年到省地级单位进修的 有3人。1993年全院参加中医中药、高护自学考试及其他函大学习的35人,约占职工 总数的50%,其中有10人取得大专文凭。近几年在省级中医杂志发展论文36篇,其中 1993年10篇。在全省第四届中医优秀论文评选中有21篇被评为省级三等优秀论文,列 东营市第一。县中医院为加强中医专科专病的治疗,成立了“肝病”门诊及肝炎专科 病房,设立了中医“骨伤科”。用中医“冬病夏治”理论采用穴位贴敷疗法,连续6 年治疗慢性支气管炎病人近千例,有效率达89%。还聘请专家进院指导帮助工作,开 诊为群众治病,收到了较高的社会效果。 〔监督检查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全县卫生系统认真宣传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 》、《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1993年在全县组织了“一法五 条例”卫生执法大检查。一是对食卫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共查2610人,对47人进行了 调离。审核发放食卫许可证117个,冷饮证38个,商贩证600个,验证300个,食品检 验198份,合格率64.5%;食品卫生监督1170户,2500人次,警告47户,没收、销毁 变质食品7种430公斤,罚款5户,1200元;停业整顿3户,取缔3户。二是药品质量大 检查,县卫生局专门下发了(1993)12号文件,全年共检查425单位次,查出假劣药品 价值近1.3万元。1994年县药检所依法对医药公司陈庄经营部的全部药品进行了检查 ,查出假劣药品价值近9万元,公开曝了光。三是实行使用药品许可证制度。1993年 对5个乡镇发放了药品使用许可证。1994年对10个乡镇的医生进行了业务药政法规考 试,合格者统一发放使用证件,有效地保障了群众的用药安全。 〔卫生防疫〕1993年共完成各种接种173944人次,各种单苗接种率95%以上,4 苗覆盖率保持在85%以上。对29316名4岁以下儿童进行了消灭背灰强化服苗,服苗率 97.5%,二次强化服苗率94.6%,有效接种率99.1%;对12岁以下儿童 进行白喉抗体免疫水平监测,共计235人,免疫成功率94.7%;防治麻疹接种免 疫球蛋白1130支,麻疹疫苗10400人份,使麻疹发病率低于5/10万;肝炎防治接 种乙肝疫苗2500份,甲肝疫苗205份,肝炎发病率较1992年同期下降60.3%;麻 风病及狂犬病防治,对35年来的麻风资料进行了初步整理,狂犬疫苗接种1011人份, 无狂犬病人发生;对传染病防治,实行法定传染病报告制度,疫情报告传染病发病率 较1992年下降52.73%。1994年计划免疫顺利通过了省市第3个85%达标验收;世 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在本县正式启动,各类传染病发病率降到了国家规定标准 之内。在全市组织的专项检查中名列榜首。 〔妇幼保健〕1993年继续推行妇幼卫生程序化管理。孕产妇系统管理1136人,达 80.7%,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为零和7.8%。同时还认真开展了 妇女儿童查体工作,进行妇女病查治23428人,其中宫颈炎占首位;儿童查体7670人, 同时做了疾病矫治。1994年进一步加强了基层保健网络建设,80%以上乡镇达标。同 时还加强了卫生程序化管理和有偿保偿工作,入保率达85%以上,婴儿死亡率控制在 11.4‰,孕妇死亡率为零。 (石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