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四年六月十三日县十三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利津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促进个体私营经 济发展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在县委、县府的领导下,我县个体私营经济 有了很大发展,在活跃市场,繁荣经济,方便生活,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 是,我县个体私营经济规模小、效益低、行业单一、发展缓慢的问题仍很突出。为深 入贯彻县委七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抓住机遇,大力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 展,特作如下决议。 一、充分认识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重要意义 个体私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个 体私营经济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实践证明,现阶段,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可以有效 地调动家庭经营的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可以进一步优化农村产 业结构,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配置,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可以增加财政收入。 因此,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符合现实生产力水平、符合我县实际,是欠发达地区加快 发展和农村奔小康的重要途径。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措施,正确引导 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强化措施,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 要认真贯彻县委、县府《关于大力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的暂行规定》,本 着“先发展、后规范,先放开、后完善,先扶持、后受益”的原则,制定优惠政策,加大 扶持措施,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要指导个体私营经济拓宽发展思路,促进其上规模 、上档次、上水平,向生产型、科技型、外向型发展。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真 心实意的为个体私营经济提供信息、人才、资金、技术、流通等各方面的服务,切实 解决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者的思 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他们恪守职业道德、守法经营、文明服 务。要严厉打击各种干扰、破坏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不法分子,维护个体私营经济组 织的合法权益,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加强领导,确保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是欠发达地区脱贫致富的突破口。各级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 ,加强领导,把个体私营经济纳入整个经济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统筹安排, 确保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认真做好政策引导,组 织协调工作。县乡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实行工作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要转变 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注意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及时 总结、推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我县个体私营经济的全面发 展。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和全县人民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三个有利于” 为标准,抓住机遇,广开门路,大力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为实现我县经济超常规 、跳跃式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