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54&A=29&rec=71&run=13

【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管理】 按照“快捷式办证,优质化服务,安全化管理”
的要求,推行“主动式”服务,建立完善了各方面的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
了服务质量。 2011年共办理房产交易业务1514宗,其中,办理产权初始登记
44宗, 登记房屋面积81339.76平方米; 房屋变更登记16宗, 登记房屋面积
15043.79平方米; 房产转移登记958宗, 交易金额15976万元, 登记面积
80675.9平方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462户,登记面积180059.83平方米,抵押
登记费5 7696万元;房屋产权查封34宗。

【房地产信息化建设】 投资近20万元配备了房产管理软件,极大地提高了
工作效率,规范了房地产交易市场。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加班加点对产
权产籍档案进行整理录入,档案录入工作基本完成。电子档案的建立,为今
后房产信息的查询提供了方便,2011年累计查询房产信息1811份。

【房地产开发】 2011年,全县房地产业稳步发展。全年共有房地产开发项
目15个,计划投资26.76亿元,开发总面积85.37万平方米(其中:乡镇23.8
万平方米,县城61.57万平方米)。为“博远名郡”、“银座花园”和“盛苑
小区二期”住宅小区办理了开发经营权证,审批许可开发住宅楼24幢、14.15
万平方米;为滨河水城、利华益第二小区、盛苑小区二期、博远名郡、银座
花园等5个住宅小区办理了预售许可证,许可预售住宅楼29幢、954套,预售
面积15.61万平方米。

【房地产市场管理】 规范各企业开发经营行为,深入开展房地产开发、商
品房销售、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活动,查处在开发建设、房屋销售、中介代
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并责令限期整改。制定下发《利津县商品房预售
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开发经营许可、商品房预(销)售、网
上销售备案登记、预售资金监管、综合验收、交付使用等方面的制度,实现
了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源头、过程、终端的全过程监管,建立起了保证房地产
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的长效机制,有效的规范了开发商的经营行为,减少了捂
盘抬价现象的发生,维护了购房者的权益。

【保障性住房建设】 2011年全县住房保障工作任务是新建廉租住房20户、
新增廉租住房货币补贴50户、新建经济适用住房50户、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50
户和棚户区改造529户的任务。按照国家对住房保障的政策要求,结合利津
县住房保障的实际情况,开拓思路,创新载体,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
对全县的低收入家庭进行调查,掌握了全县的低收入家庭情况。按照保障性
住房要求对全县申请保障住户情况进行了逐户审核,共审核廉租住户204户,
货币补贴为97户,审核经济适用房42户,补贴35户。按照保障房准入退出机
制对前两年的廉租住房及补贴户进行重新审核,取消补贴15户。在新开发房
地产项目中配套建设20套50型小户型住宅作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150户
和棚户529户。

【房屋征收】 实施了石家庄片区、县委清风小区、县府小区及农机局片区
四个项目区的房屋征收, 征收户数519户,征收房屋面积7.8万平方米。截至
2011年底, 县委清风小区、县府小区、石家庄片区已完成征收;农机局片区
63户、0.8万平方米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入户调查登记工作已完成,
已有28户签署《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物业管理】 2011年,在各开发商办理预售许可证之前要进行前期业务备
案,同物业企业签订协议,制定标准统一的临时管理规约,做到对广大业主
有承诺、有责任、有抓手。在房产项目综合验收(分期验收)前,把好各职
能部门的验收关。严格执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质量保修金收缴工作,
保证后期物业管理的正常进行。2011年,出台《利津县物业服务企业考核管
理办法》。对5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资质的年检。妥善处理物业管理咨询
和投诉150件,小区环境得到明显提升。积极探索建立物业管理新模式,强
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逐步规范对专项资金的收缴使用和管理。通过与
中国建行和软件公司进行了多轮接洽,加强与金融部门的联动,投资60万元
安装资金管理系统一套,在利津县首次实现了房产资金管理数字化。
(陈振东 丁长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