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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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队伍】  至2011年底,利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主任1人,副
主任5人(不驻会1人);有委员18人,其中驻会委员5人(含党组副书记、委
员1人),不驻会委员13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设办公室、人事代表工作室、
法制科、财经科、教科文卫科5个正科级办事机构,老干部服务中心1个正科
级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为股级事业单位,归口办公室管理。

【利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2011年1月8日至10日,在利
津宾馆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的
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利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利津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利津县2010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县级财政预算,审议
了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
况的报告,通过相应决议。会议补选陈永民、张炳忠、李俊德为县人大常委
会副主任,赵绍青、刘朝君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徐峰为县人民法院院长。

【人大常委会会议】  2011年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听取审议县
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专题工作汇报17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任命人大常委会机关和“一府两院”干
部16人、免职10人,接受辞职6人。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3月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利津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1年工作要点(草案);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
县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及2010年10月份集中视察活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4月1日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县政
府关于融资平台建设情况的汇报;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水利工作情况的汇报;
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汇报;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
议关于提请审议调整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报告;审
议通过《利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草案)》。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5月31日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县
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听取审议县政
府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汇报;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山东省农民专
业合作社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畜牧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审议通过《利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表彰利津县优秀县人大
代表的决定(草案)》;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7月29日召开。会议审查批准关
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利津县2011—2015年
依法治县规划;审议通过《利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
审活动的暂行办法(草案)》和《利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决定(草案)》;会议
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关于
利津县2 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利津
县2010年县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及201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
于利津县2010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全县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审议县法院201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的汇报;听取审议县检察院201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汇报;表决通过人事任
免事项。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9月29日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一
府两院”关于县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县政府关于工
业经济发展情况的汇报,关于经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汇报,关于学前
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利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做好
全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利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关于2011年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利津县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利津县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利津县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各乡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听
取审议《利津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4名县人大代表资格自
行终止的报告》。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11月28日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县
政府关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汇报、县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
情况的汇报、县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表决通过人
事任免事项。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12月1日召开。会议通过人事任
免事项。

【县、乡人大换届选举】  依照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的规定,按照市人大常
委会的统一部署,从2011年9月开始,进行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至12月
15日, 全县79个县人大代表选区全部进行了投票选举,全县共召开选举大会
72场,设投票站565个和流动票箱823个;共有选民232897人,参加投票选举
的208954人,参选率达89.7%,共选出县十七届人大代表174人、乡人大代表
376人。

【执法检查】   6月, 县人大常委会采取“查、看、听、议”的方式,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全面了解利
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基本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
出了整改意见,转交县政府办理,促进相关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改善全县的食品安全环境。

【视察代表建议办理】  8月30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常委会组
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部分建议办理情况
进行视察。听取县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
汇报,并进行认真审议。视察人员对县政府在办理代表建议中所做的工作给
予充分肯定,同时提出意见建议。

【人事任免】  常委会始终遵循党管干部原则,正确处理好党管干部与人大
常委会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的关系。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重新修订《人事任免办法》,进一步规范任免程序,突出抓好任前提请、任
前考试、任前供职、任免审议和任免公告等主要环节,严把干部任免关,进
一步提高了人事任免工作质量。 2011年, 常委会共任命人大常委会机关和
“一府两院”干部16人、免职10人,接受辞职6人。

【乡镇人大工作】  常委会把基层人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高
度关注、认真指导,促进基层人大发挥作用。在人员配备上,借助党委、人
大换届的契机,积极向上呼吁争取,全县乡镇(街道)人大副主席(副主任)
明确为正科级。坚持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街道人大制度,建立完善邀请乡镇
街道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了与乡镇街
道人大的沟通和联系。按照《乡镇街道人大年度工作百分考核办法》,对乡
镇街道人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促进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代表工作】  一是丰富活动载体,发挥代表作用。采取定期不定期召开分
片区、分类别的人大代表座谈会,及时通报全县工作情况,了解人大代表对
经济社会发展的看法和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掌握全县经济社
会发展动态和社情民意。2011年,县人大常委会共组织各种形式的人大代表
座谈会19次,涉及代表120余人,征集到代表建议130余件,全部转交县政府
办理,推动政府工作开展和相关问题的解决。二是加强代表培训,提高履职
能力。通过多种形式分期分批组织人大代表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代表法》等
法律法规,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参加人大常委会会议,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
水平。同时,结合召开代表座谈会和代表工作表彰会,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
加强代表培训。三是开展评先创优活动,激发代表履职尽责的积极性。自4
月份开始,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优秀人大代表、优秀代表建议和建议办理
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并在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作出了表彰决定;
6月14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崔志刚等20名优秀县人大代表、张春荣等代表提出
的10件优秀代表建议和县水利局等8个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出建议48件,
涉及农业、水利、交通、城建、环保、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多个方面,
县政府全部按期办复。2011年,县人大常委会继续实行代表建议答复和落实
“双签制”、重点建议重点督办、评比表彰、承办单位与建议提出代表座谈
互动等有效做法,并于6月份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的汇报,对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

【信访工作】  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对人民来信来访实行专
人负责,坚持主任、副主任亲自接访和重要信件主任阅批制度,切实帮助上
访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为深入分析利津县涉法涉诉信访形势,及时沟通情
况、督促办理,探索建立了由县委政法委、人大常委会法制科以及公、检、
法、司、信访等部门单位参加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初步构建起了通过
司法渠道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机制。2011年,共处理人民群众来信46件,接
待群众来访220人次,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人大宣传工作】  2011年,在市及市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稿件100余篇,多篇
稿件在《中国人大》、《山东人大工作》、《人民权利报》等刊物上发表;
编纂出版了《利津人大志》,系统回顾利津人大工作取得的成绩。出版《利
津人大》杂志2期,编印《人大工作动态》、《代表工作》、《选举工作》
简报14期,及时总结、疏理了人大工作情况,宣传、推广了工作经验和代表
履行职责的先进事迹,为人大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舆论支持。

【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  研究制定《老干部工作计划》,建立完善了在职
常委会领导联系老干部制度,积极开展集中走访和不定期走访老干部活动,
切实提高了老干部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经常性地向老干部通报
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重点工程、重要工作进展情况,传达常委会的决定
和决议,保证老干部的知情知政权和参与权,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同时,
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多种形式为老干部发挥余热搭建平台,积极引导老
干部建言献策,征求到老干部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开展和人大机
关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20余条,充分发挥老干部威望高、阅历丰富的政治
优势和经验优势,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大机关规范化建设贡献力量。
    (赵清平  杨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