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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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管理】 一是婚姻登记工作。2008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951对,离婚220对,补结婚证257对,登记合格率达
到100%。北京奥运会期间,婚姻登记处启动应急预案,尽全力积极满足群众8月8日结婚登记的需要,并且为当事人举
行隆重的颁证仪式。二是收养登记工作。收养登记工作中严格执行收养登记办法。在办理收养登记过程中,做到热情
服务,认真调查每一个孩子的来龙去脉,查清核实,依法办理。对不符合收养条件的,耐心解释,并为其提供正确的
政策指导。2008年办理收养登记28件,登记合格率100%,做到了手续齐全,资料翔实,档案规范。三是殡葬管理工作。
在工作中,树立“以人为本,以德为魂,善待逝者,慰藉亲人”的宗旨,积极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2008年,共
火化遗体2026具,实现了经济收入150万元。四是福利彩票工作。福彩工作以服务督导为主,加强站点宣传力度;利
用重大节假日和市彩票中心合作积极开展资助辍学儿童、资助弱势特困活动,资助25人次,通过此项活动,增加彩民
对福利彩票认知度。在福彩发行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方针,以市场为导向,按照规范化、
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的要求,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科学决策、精心运作,在巩固优势上,深挖市场潜力,2008年,
销售电脑福利彩票478万元。

【基层组织建设】 各乡镇基本建立了党、政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民政组织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
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县各村都实行了村财乡管,建立和完善了十项管理制度,建立了村务公开栏,基本实现了财
务全部公开、按时公开。涌现了陈庄镇郭屋村,北镇前林村、翟家村,利津镇枣园、姚刘村,汀罗镇毛坨村,盐窝镇
十南村、后左家村、小苟王庄村等党支部、村委会,决策讲民主、办事重民意的典型村。
【双拥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了“八一”、春节期间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活动。重大节日期间,利津县慰问市县驻军、
驻警单位9个,慰问各类优抚对象代表、破产企业复退军人及1?4级残疾军人共300余人,发放慰问金40多万元。特别
是在5.12四川大地震发生后,及时对参加抗震救灾的官兵家庭进行调查了解,写出走访慰问的报告,县领导对每个参
加抗震救灾官兵家庭送去慰问金1000元。二是组织开展了清明节悼念革命烈士活动。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八
一”庆祝活动,推选优秀节目为东营驻军进行文艺演出,受到好评。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县双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检查。八一前夕,制定方案,组织全县民间组织与驻军、驻警签订协议,开展多种形式的拥军结对帮扶活动。

【优抚安置】 一是退役士兵安置工作。2008年,共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47人,根据退役士兵的总体状况,合理修
订安置办法, 周密组织培训、 “双考”、选岗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安置政策、安置办法、安置指标事前公开,
“双考”结果、分配去向做到了随时公开,整个安置过程由县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公开选岗有县监察局、人大、政协
老领导同时监督,人事、民政、劳动、人武部共同参与,安置过程组织紧凑、公开透明,得到了广大退役士兵的一致
称赞。12月15日,安置后的退役士兵自发组织起来,给民政局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 二是优抚工作。制定了《利津
县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和《利津县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服务实施细则》,经县长办公会通过后,
分别于7月和9月公布实施(利政发[2008]10号、利民字[2008]52号)。医疗保障办法的实施,使优抚对象充分享
受到了加入保险、政府补助、医疗优惠等待遇,有效解决了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于12月底前,对破产企业志愿兵、
残疾军人和对越参战人员完成了养老保险续接工作。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补助标准。首次为破产企业志愿兵、残疾军人
和对越参战人员发放了冬季取暖补助。

【社会福利事业】 一是老年公寓工作。2008年,老年公寓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开展。为丰富老人们的业余生
活,组织了书画比赛、象棋比赛、卫生保健讲座、老年人运动会等活动项目,让老人们在学习之余,增长了知识。先
后组织老人到周边地区旅游参观,让老人感受改革开放以来利津发展带来的巨大变化。5.12汶川大地震期间,公寓老
人心系灾区,纷纷拿出自己的养老钱,共捐款2690元,为灾区人民贡献出自己的力量。二是福利企业工作。2008年6
月,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对全市福利企业进行年检认证的通知》,自6月20日起,开始对全县三处福利企业进行年检
认证工作。

【地名工作】 2008年,民政局在全县边界地区广泛开展了创建平安边界活动,全面推行了 “两图一责”界线管理
模式。从2008年6月4日开始到6月26日止,对已勘定的利津县与垦利县的行政区域界线、利津县与东营区行政区域界
线实地管理情况进行了联合检查。利津县与毗邻6个县区全部签订了《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协议书》、利津县边界
地区乡镇与毗邻乡镇街道办签订《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协议书》 18个、 利津县边界地区村委会与毗邻村委会签订
《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睦邻友好公约》33个。

【社会救助】 一是低保救助。重点加强了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被省民政厅确定为省级低保规范化建设示范单
位,制定了省级低保规范化建设先进示范单位创建计划,9月份顺利通过了省检查组验收。2008年,确定城乡低保对
象269户。农村低保户共计6527户、11097人(其中渤海社区居委会农村低保户307户、584人);城市低保户1061户、
1979人(其中渤海社区居委会城市低保户531户、843人);农村计划低保家庭1120户、1922人(其中渤海社区居委会
89户、 167人) 。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587.93万元;发放城乡低保补助资金169.64万元;争取省级补助资金
78.89万元;争取农村低保计划生育家庭增补保障金15.8万元。通过城乡低保年度申报,共取消低保对象168户、336
人。二是五保救助。2008年总计投资307.6万元对六处敬老院进行了改扩建。目前,全县共有乡镇农村五保供养服务
机构8处, 五保对象730人,集中供养723人,集中供养率为99.04%。配备工作人员82人,院民与工作人员比例达到了
10∶1以上,供养标准与上年标准持平。四季度累计拨付五保供养资金233.6万元,其中市财政转移支付县乡两级应负
担资金93.95万元。三是医疗、教育专项救助。5月17日举行了慈善医疗救助金发放仪式,发放县级救济资金30万元。
在县政府的统一安排下,按照教育救助、医疗救助政策规定,协助教育、劳动部门对利津县低保家庭医疗、子女的教
育救助进行审核工作。其中完成教育救助低保审核710人次,完成医疗救助低保审核815人次。今年共接待各类求助人
12人, 实际救助12人, 不予救助0人,支付救助资金800元,救助棉衣棉裤24件套,棉被10床。开展“康复助医”和
“情暖万家”活动,为9名大病患者和27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31500元,真正做到“为政府拾遗补缺,为群众排忧解
难”的职责。四是临时救助。积极采取救助措施,重点做好春节、春荒期间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工作。春节期间在全
县范围内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组织县五大班子领导、市直驻利津致富工作组、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分别
对全县困难群众共4003户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面粉、食用油等慰问款物共折合现金143.28万元。

【民间组织管理】 全县共注册登记民间组织534个,其中,社会团体7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60个。2008年新注册登
记社会团体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个。网上证书制作管理系统录入工作。省民管局对网上证书制作管理系统知识进行
了培训,完成全县民间组织单位网上证书制作管理系统录入工作。宣传工作继续走在全省的前列,累计在山东省民间
组织信息网上发布信息1143条,继续位居全省第二。

【支援灾区】 四川地区发生特大地震灾害以后,民政局组织开展“向四川地震灾区捐赠活动”,积极协调电视台等
新闻媒体对捐款的先进典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同宣传部门共同举办“同样血脉·同样情”赈灾文艺晚会。县支援四
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救助中心。出台了《关于加强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
管理使用的通知》,加强救灾捐赠款物的规范管理和使用,捐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全部经过县审计局审计。共接收社
会各界捐款1301.177254万元,紧急调拨赈灾款物折款662.6847万元。

【特困群众安居工程】 各乡镇于3月份完成摸底工作, 6月上旬开工,7月中旬完工,年底达到入住条件。2008年的
安居工程把防震减灾思想贯穿安居工程建设始终,有条件的乡镇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房屋重要构造进行加固设计,实
行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进度的“四定”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安居工程责任承包制。2008年安居工程建设任务
210套,其中油田帮扶建设80套、市政府投资建设130套,已组织救助对象入住。

【新陵园迁建工作圆满完成】 2008年6月27日,县政府举行利津县烈士纪念碑揭牌仪式。新陵园由青岛园林规划设计
院设计。坐北朝南,占地50000平方米,总投资1300万元。烈士陵园落成以后,备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各界人士
到烈士陵园参观烈士事迹陈列馆,接受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七一、八一、十一等重大节日期间,共接待省、市、
县领导及来宾计7000余人。
(崔芝来 李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