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管理】 一是婚姻登记工作。2007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688对,离婚211对,补结婚证187对,登 记合格率达到100%。 在3月的“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竞赛活动中被县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称 号。二是收养登记工作。严格执行收养登记办法,热情服务,认真调查每一个孩子的来龙去脉,查清核 实,依法办理。对不符合收养条件的,耐心解释,并为其提供正确的政策指导。2007年办理收养登记28 件, 其中,女孩21人,男孩7人,登记合格率100%。工作人员于10月份参加了在日照举行的全省收养登 记工作会议及登记员培训。三是殡葬管理工作。在工作中,树立“以人为本,以德为魂,善待逝者,慰 藉亲人” 的宗旨,积极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共火化遗体1981具,实现了经济收入150.8万元,比 上年增加50万。先后投资13万余元,对殡仪馆内部进行了重新绿化,绿化面积达15余亩。四是福利彩票 工作。2007年,福利彩票工作取得新突破。民政局不断加大福利彩票的宣传和规范化建设的力度,提高 福利彩票的销售量。对全县24个福利彩票销售站点进行了统一的广告装修及室内装修。全年销售福利彩 票1130多万元,销量比上年增加480多万元,增幅达74%,增幅位居全市、全省之首。 【基层组织建设】 各乡镇建立了党、政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民政组织协调,上下联动、齐 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全县各村都实行 了村财乡管,建立和完善了十项管理制度,建立了村务公开栏,实现了财务全部公开、按时公开。涌现 了北宋镇前林村、翟家村,利津镇姚刘村、枣园村,汀罗镇毛坨村等党支部、村委会决策讲民主、办事 重民意的典型村。 【双拥优抚安置】 一是安置工作。2007年安置工作严格“双考”,阳光运作,圆满完成退役士兵安置 工作。共安置退役士兵81人,安置到河务系统1人、油田16人(其中安置往年的7人)人,事业单位7人, 县属企业30人, 自谋职业34人,自谋职业率达到42%。退役士兵文化考试、档案考核、公开选岗等各个 环节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从安置培训到选岗结束三、四天时间完成,安置过程做到了短平快。无一例 因安置不合理或操作不公而上访的现象。二是双拥工作。2007年春节、“八一”期间慰问市县驻军、驻 警单位9个, 慰问各类优抚对象代表、 破产企业复退军人及特一等残疾军人共300余人,共发放慰问金 50多万元。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庆祝建军80周年”大型文艺活动,组织参加了市双拥办举办的 “庆祝建军80周年” 书画展活动,利津县获奖作品12幅。按照省厅统一部署,自8月开始用一个多月的 时间, 对全县156名参战、16名参核军队退役人员进行了详细核查和身份认定;对原享受带病回乡定补 待遇的1576名退伍军人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对其“带病回乡”身份进行了重新认定。共认定参战身份 的139人, 参核身份的14人;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的787人,不予认定需清理的789人。三是涉军 稳控工作。 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处理信访事项105件,其中市民政局6件,县府办8件,县信访局11件, 来信38封,来访54起,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处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 【社会福利事业】 一是城镇“三无” 老人和城乡“孤儿”普查工作。10月底,圆满完成了全县城镇 “三无”老人及城乡“孤儿”普查工作,城镇三无老人21人,城乡孤儿47人,全部建立档案,并上报市 局审核。二是福利企业工作。全县原有福利企业3处,经审核取消1处,对另外2处企业进行了资格认定, 经省、 市认定为合格福利企业。为积极帮助残疾人就业,又新上1处福利企业,并为其推荐了10位残疾 人就业, 所有认定、审批手续上报市局审批。为加强福利企业管理,9月12日,社会事务股成功组织了 全市民政社会福利有关工作会议在利津召开,对全县福利企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地名工作】 加强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积极开展争创活动。 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立起纵向相 互衔接,横向彼此协调的“五个一”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即:一套适应时代要求的地名工作规范;一 套完整准确的地名数据库数据资料;一套实用、美观的城市道路标准地名标志;一套以城市规划为依据, 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市、区城市地名规划;一套便民利民的信息化服务项目。切实做好边界县的联检工 作,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为贯彻“关于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的意见”鲁 综治(2006)21文件精神。落实利津——河口线全年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和河口区相互配合、相互 协调、及时沟通,采取实地考察,互通信息确保了试点线的安全稳定。 【民间组织管理】 全县共注册登记民间组织528个, 其中,社会团体7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57个。 2007年新注册登记社会团体4个。 圆满完成了2006年度民间组织年检工作。联合汇德会计师事务所对民 间组织重点进行了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 对不合格单位进行了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合格的2个协 会给予了注销。宣传工作继续走在全省的前列,在山东省民间组织信息网上累计发布信息1086条,位居 全省第二。 认真做好民间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预约-审批-实地查看-注册登记四个环节,确 保新成立社团和民非单位的实效性、合法性;对登记证不全、超期、届满、更换法人、变更资金等情况 的,一律要求其进行了换证、补证。 【社会救助】 一是低保救助。 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农村低保户共计6501户、11334人 (其中渤海社区307户、584人);城市低保户1037户、1975人(其中渤海社区535户、847人),城市低 保标准下半年提高到每人每月补齐280元,全年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505.41万元;新审批、调整、注销城 乡低保户共计3120户、 5094人,占全县总保障家庭的50%。二是五保救助。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进 行了改建、 新建。全县共有乡镇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8处,五保对象730人,集中供养723人,集中供 养率为99.04%。 配备工作人员82人,院民与工作人员比例达到10∶1。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3200元,老 年公寓共有老人32人。 三是医疗、教育专项救助。救助特困居民249户,发放医疗救助金47.6万元。救 助低保户家庭子女新入学贫困大学生111人,其中本科生56人,救助标准为每人1万元,专科生55人,救 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救助学前教育段低保户子女82人,城市义务教育段低保户子女76人,农村义务教 育阶段低保户寄宿生279人, 高中阶段低保户子女389人。 四是临时救助。春节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扶贫慰问送温暖” 活动,组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分别对全县81个村、486个贫困家庭进行走访慰 问,为特困户送去慰问款、物,折合现金11.7万元。全县共发放面粉、食用油、棉衣、棉被、救灾款等 折合现金60万元。春荒期间下拨救灾款45万元,入冬后为484户城市低保家庭发放取暖补助金24.2万元, 为城乡特困群众发放棉衣、棉被1500件。五是慈善捐助。组织“慈心一日捐”和“送温暖、献爱心”捐 助活动, 筹集慈善捐款188.46万元。 实施“情暖万家” 工程,救助贫困家庭55户,每户300元,共计 16500元; 开展“健行天下”活动,统计上报股骨头坏死患者29人,报市局;统计上报贫困老年性白内 障3人;“烛光救助项目”,救助农村特困教师4名,发放救助金0.8万元;救助3名高考特困新生,发放 救助金0.9万元;实施“朝阳助学工程”,发放救助金1万元;根据市慈善总会的要求,结合“全市百万 元爱心救助医疗活动”,共上报9名椎间盘突出症、股骨头缺血性坏死、强直性脊柱炎患者参与治疗。 【烈士陵园搬迁工程】 县委、县政府把烈士陵园的搬迁工作列为2007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的实事之 一。民政局作为承建单位,认真筹划方案,积极筹措资金进行施工。该项目总投资为1619万元,完成投 资1386万元,占年初计划投资的106.6%,占工程总投资额的85.61%。烈士陵园迁建项目的土方、院墙、 牌坊、纪念碑、纪念碑广场石材铺装、纪念堂主体工程、一池三山已完工;角楼主体完成、院内绿化、 室外供排水设施工程、环境建设基本完成。 (刘月英 李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