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防疫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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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卫生防疫
卫生防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实施《传染病防治法》。17年间,计划免
疫和部分传染病防治先后顺利通过省级、国家级达标合格验收。
疫情管理
疫情管理工作由卫生防疫站防疫科和乡镇卫生院防疫人员共同负责。各医疗
单位设责任疫情报告人1?2名。
1986年后,实行疫情旬报、年报和按年龄、性别、职业分类报告。每两年县防
疫站组织一次传染病调查。
1996年,改变以往的报表方式,采用山东省统一使用的“传染病报告卡”,按时
逐级上报。到2002年,全县主要疫情有9种,其中病毒性肝炎和细菌性痢疾发生
较多。
病毒性肝炎:发生最高年份为1989年,全县844例;发生最低年份为1996年,共发
生26例。
细菌性痢疾:发生最高年份为1988年,全县发生956例;发生最低年度是2002年,
发生58例。
伤寒:1995年和1998年最高为6例,其它年份1?2例,有4个年份无疫情报告。
麻疹:2002年最高为22例,1993年13例,其它年度1?2例,有9个年份无疫情报告。
流行性出血热:1999年最高为57例,1990年?1995年无疫情报告。2002年发生32
例。
布鲁氏杆菌病:1986?2001年全县无疫情报告,2002年发生4例。
斑疹伤寒:1986?1993年无疫情报告。2001年最高为39例。
乙性脑炎:1994年和1997年各发生1例。
狂犬病:1988年发生6例,1989年4例,1990年1例,1991?2002年无疫情报告。
计划免疫
1980年起全县实行计划免疫接种。
1986年,对1980年后出生的儿童实行预防接种卡、预防接种证制度。当年统计
脊髓灰质炎疫苗应种15397人,实种14035人,接种率91.15%;百白破三联疫苗应
种7049人,实种6482人,接种率91.69%;麻疹疫苗应种17097人,实种15627人,接
种率91.4%。建卡建证率达到100%。年内,有7个乡镇新上冷链设备,并正常运
转。
1987年,执行《山东省儿童免疫程序》,接种后登记,实行双卡(正卡、副卡)制
度。同年,全县各乡镇均配备冷链设备。
1989年,全县统一实行一卡(接种卡)、一证(接种证)制度。是年3月,利津县顺
利通过省政府检查团1988年度第一个计划免疫85%目标验收。
1991年3月,全县计划免疫工作顺利通过1990年度第二个85%目标,被省政府命
名为“计划免疫先进集体”。
1995年,计划免疫“四苗”覆盖率达到98.7%。利津县代表省级通过国家级计
划免疫目标合格验收,率先实现以乡镇为单位达到第三个85%的目标和消灭脊
髓灰质炎工作考核验收。
1998年,在全市率先实施以乡镇为单位集中定时定点接种。冷链运转8次,卡介
苗、脊灰疫苗、百白破三联、麻疹疫苗、乙脑疫苗接种率平均达到97.4%。
同时积极推广乙肝、甲肝疫苗接种,乙肝疫苗新生儿接种率达到95%以上,15
岁以下儿童甲肝疫苗接种率县城达80%,农村为50%。
2001年,全县“四苗”接种率96.25%,完成预防接种74288人次。其中,基础免
疫36309人次,加强免疫37979人次,乙肝疫苗接种率达100%。
2002年,冷链运转11次,完成预防接种13.3005万人次,其中基础免疫47690人次,
加强免疫62969人次;四苗基础免疫:卡介苗3170人次,接种率95.57%,脊灰疫苗
10605人次,接种率99.67%,百白破9782人次,接种率97.91%,麻疹疫苗3253人次,
接种率97.51%,乙肝疫苗9943人次,风疹疫苗3272人次,接种率97%;加强免疫:
脊灰疫苗3673人次,接种率97.55%,麻疹疫苗12655人次,接种率97.27%,百白破
三联3975人次, 接种率95.69%, 白破二联8505人次, 接种率95.61%,乙脑疫苗
13370人次,流脑疫苗21008人次。建成省级预防接种门诊1处,市级接种门诊7
处。
利津县1986年?2002年计划免疫接种情况表
传染病防治
1986?1990年,全县共发生法定传染病12种5607例。其中流脑8例,百日咳92例,
猩红热7例,麻疹3例,流感500例,痢疾3312例,伤寒6例,肝炎1601例,斑疹伤寒3
例,出血热61例,狂犬病11例,淋病3例。
1991?2002年,猩红热、流感、狂犬病无病例发生,全县共发生法定传染病12种
4601例。其中流脑4例(仅在1991年发生),百日咳9例,麻疹43例,痢疾2051例,伤
寒26例,肝炎1356例,斑疹伤寒202例,出血热199例,布氏菌病4例(仅在2002年发
生),乙脑2例,淋病20例,肺结核685例。
霍乱病防治 早在20世纪30年代,霍乱病已被根治。工作重点是进行防治。
1986年起,县乡两级每年于4月15日前成立“霍乱防治领导小组”和“霍乱技
术领导小组”,负责专业人员培训,按时上报疫情。县防疫站备好疫源检索、
疫情处理所需的检验用品和消毒药品、器械,各医院组建机动队,配备抢救病
人急需药品、器械、交通工具及防护用品。各级医院每年4月15日至10月31日
期间,开设腹泻病门诊,专室、专桌、专人负责,24小时应诊。可疑病人检验观
察和隔离治疗。对城镇自来水和农村集中供水进行消毒和检测,防止霍乱水
型暴发。加强对熟食摊点、饮食类和大型聚餐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严防霍乱
食源性暴发。对饮用水源、海产品、食品定期抽检, 检索量每年150份以上。
1986?2002年全县无疫情发生。
病毒性肝炎防治 病毒性肝炎主要传播途径为医源性传播。
1986?2002年,全县每年都有病例发生。1989年病毒性肝炎844例,为最高发生
年。
县防疫站对病毒性肝炎进行重点防治。每年对防治情况和各医疗单位隔离消
毒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饮食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查体,对肝炎临床病症出
现及肝功能改变者进行治疗。病毒性肝炎高发期,防疫部门强化预防和控制
措施,对所有病人隔离治疗。在易感人群中服药或注射丙球蛋白预防,对病人
家庭彻底消毒,对饮用水源进行消毒。
1997年后,全县病毒性肝炎病例明显减少,2002年发生59例均及时给予治疗。
布鲁氏杆菌病防治 布鲁氏杆菌病俗称“羊瘟”,简称“布病”,是由布鲁氏杆
菌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的传染病,被国家定为乙类传染病。利津县因购进我
国大西北羊群带入布氏杆菌,1956年发现布病患者4例。1964年进行普查,查出
布病患者4例。綷-过防治,到1976年达到人无新发布病,畜无布病扩散的要求。
1987年,县防疫站组织大批医务工作者开展布病调查,全县无新发病例。以后,
逐年对人、畜进行疫情监测,均未检查出布氏杆菌。1991年,利津县通过省级
验收,达到卫生部关于基本消灭布病的标准。
2002年5月31日,接到东营市卫生防疫站反馈山东省防疫站自然疫源科信息:利
津县陈庄镇前进二村发现布氏杆菌病人2例。县防疫部门立即组织专业人员
进行现场调查。6月3日, 帮助省卫生防疫站自然疫源科3位专家采集人血标本
15份,羊血标本13份,检验后确诊布病2人,有11份羊血标本呈现阳性。防疫部
门先后对前进二村周围5千米以内村庄的畜牧人员进行筛查,投放药品500公斤
对各村水库进行消毒,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服药,发放四环素1万片,复方新诺
明0.5万片,有效地控制了布氏杆菌病的蔓延。
麻风病防治 麻风病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一种疾病。建国后县人民政府组织
专人管理和防治。1956年普查出患者26例,实行免费治疗,到1985年,全县仍有
麻风病人7例。
1987年治愈2例,死亡1例。1988年治愈2例。到1990年有病人2例,(傅窝乡1例,
集贤乡1例)。同年11月,山东省卫生厅、东营市卫生局联合对利津县麻风病防
治工作组织考核验收,主要流行病学指标、患病率、发病率均已下降到0.5/万
以下,达到卫生部颁布的基本消灭麻风病防治指标。
此后,全县无麻风病例发生。
结核病防治 1994年,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在利津启动,陈庄、盐窝、
利津镇、北宋、集贤5个乡镇率先实施。
1995年结核病控制项目在全县启动,人口覆盖率100%。同年7月,利津县通过
山东省卫生厅《全国结核病防治十年规划》中期评估和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
控制项目考核。
1997年,线索调查1068人,发现结核病人108例,治愈率100%。痰检培养252份,
被国家列入“耐药菌监测点”。同年免费治疗病人64例。
1999年,接诊可疑结核病人1000人,发现病人92例。同年3月24日,结合“世界
结防日”活动,组织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散发各类宣传品3000余份,义诊可疑
患者200余人。
2002年,结核病控制项目工作全面完成东营市下达的任务。同年接诊可疑肺结
核病人1058人,痰检率85%,确诊肺结核病人156人,其中新发涂阳69人,新发涂
阴56人,复治涂阳31人。綷-对病人进行规范治疗和及时督导,初治涂阳阴转率
为98%,复治涂阳阴转率为95%。

地方病防治
利津县地方病主要有地甲病和地氟病。1976年8月在店子乡北于村首先发现2
例地甲病人。1977年开展地甲病调查,发现病患者126例,区域分布在饮用深机
井水的徐集、北宋、明集、店子、南宋5乡14村。綷-化验,机井水含碘1.96毫
克/升,含氟4.2毫克/升,均超过规定含量标准,长期饮用深机井水是致病的診-
因。
1980年普查,发现地甲病458例,地氟病652例,防疫部门对病人进行药物治疗,
县乡两级政府号召群众停止饮用深层机井水,兴修水利存蓄黄河水。1985年调
查,病患者大部分康复,基本控制了病情发生。
1986?1987年,组织专业人员对地甲、地氟病进行调查,再未发现新病例。此后,
主要是预防,重点措施是改良饮水和加强水源监测。
职业病防治
1985年,对金属、印刷、木材、皮革、食品、棉油加工、纺织、麻纺、缝纫、
化肥、建材和工艺生产等12个行业中17家接触尘毒物质作业的920名工人进行
普查和体检。
1986年后,贯彻执行《尘肺管理条例》、《山东省职业病防治条例》和《放射
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实行许可证制度,严格使用防尘、防毒、
防射线防护用品,对职业病进行综合性社会调查,加强监测预防工作。
2002年,《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后,县防疫站会同卫生局、安监局、总工
会在全县45家生产企业中开展“送法上门服务”活动,发放《职业病防治法》
135份,明白纸2000余份,并在县电视台进行专题报道。同年,组织45家生产企
业开展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完成申报35家。是年11月,聘请东营市职业病防治
专家对县内生产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1986?2002年,全县无职业病例报告。
第二节 妇幼保健
1986年,实行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程序化管理,即孕产妇系统化管理、儿童系统
化管理。北宋、店子、利津镇试点綷-验在全市推广后,陈庄、盐窝、北岭、
王庄、明集、汀河相继实行程序化管理。
1987年,县妇幼保健站被列入山东省重点装备的妇幼保健单位,卫生部、省厅
妇幼处、市、县共投资9.4万元,配备X光机、B超机、救护车等设备。
1991年,以优生优育、降低孕妇、婴儿死亡率为重点,推行有偿保健服务和妇
幼卫生程序化管理。新法接生率达到100%,科学接生率达到5.6%,无一例孕妇
死亡。全县有6个乡镇推行有偿保健服务,175人入保,5486名儿童查体,配合计
划生育做引产手术777例。
1993年,妇女病查治23428人,儿童查体7670人,并对视力进行矫治。
1995年利用电视、新闻、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法》,
120名卫生人员联合举办义诊咨询活动。年内,全县开展创建爱婴县活动。
1996年,创建“爱婴县”工作通过验收。全县统一规范实施《出生医学证明》
制度,发证1000余份。贯彻《母婴保健法》,开展执法活动。对537名幼儿教师
进行保健查体,实行持证上岗。
1988年,19处医疗保健单位通过《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职业许可》评审。全县婚
前查体529对,查出患病24人,暂缓结婚16对。妇女查体患病率31.5%,儿童查体
患病率10%,出生婴儿死亡率10‰,婴幼儿死亡率10‰。全县孕产妇系统化管
理率97%,儿童系统化管理率92%。
2000年,扩大服务范围,增加生化分析、血酯、血糖、优生四项新项目。加强
对产科建设和创建爱婴医院工作指导,全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7.4%,婴
儿死亡率为11.93‰,0?4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86%。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8%,
血卡合格率99%。 儿童健康查体治病2259人次; 妇女病检查41165人次, 治病
6860人,妇女病发病率16.66%。
2002年,加大《母婴保健法》执法力度,依法取缔非法接生、非法行医,对擅自
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及时纠正并严厉处罚。全县婚前检查1080对,孕
妇系统管理2247人,儿童系统管理2592人,管理率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