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队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利津县支公司内设办公室、团险 销售部、中介代理部、个险销售部、客户服务部5个部室;下设陈庄、盐窝、 北宋3个营销服务部;明集、汀罗、付窝、虎滩等4个营销网点。年底干部职 工5个(含内退1人),其中具有中级技术专业职称的3人,初级2人。社会招 聘代理业务员246人。 【概况】 利津县支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秉承“成己 为人、成人达己”的企业文化理念,发扬“创新、拼搏、务实、奉献”的企 业精神,把握时机、与时俱进、团结实干、开拓创新,顺利地完成了上级公 司部署的各项任务。全年共收取保费5000万元,比上年增长23.5%,缮制各类 赔案1562起,支付各类保险金450万元,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05年被市公司评为“个人业务发展先进集体二等奖”、“中介业务开拓二 等奖” 、 “团险业务开拓二等奖”;被山东省分公司授予“2005年度实施 ‘促强扶弱’推进县域公司发展先进单位”。王寒滨同志被山东省分公司授 予“团体寿险市场开拓一级奖章”。 【经营范围及险种】 承接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分红保险 及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开办的险种分为寿险类、个人寿险附加类、 短险类、分红险类,共计100余个险种。 【理赔】 2005年共缮制各类赔案1562起,给付各类保险金400万元;其中寿 险及个人寿险类缮制赔款60起, 支付赔款80万元,其中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 15起,免交保险费20余万元;短险类缮制各类赔款1502起,支付各类赔款127 万元,支付满期保险金193万元。展现保险公司“把爱心送给每一个人、把 真情送给每一个人”的服务理念。如利津县实验一幼的同学李某某因患疾病 公司赔付其医疗费48630.33万元;利津镇尹某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公司赔付 其死亡保险金8万元;汀罗镇刘某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公司赔付其死亡保险 金14.5万元。 【内部管理】 一是根据市公司的要求,加强财务支出管理。对每一笔支出 都严格控制,严格审批,大项支出必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有效地控制 了财务超支现象的发生。二是对重要业务单证、档案,实行专人负责、专人 管理。制定了《单证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报费收据、定额保单的发放,每 位业务人员手中的单证控制在10份以内,并且不定时的核查库存,做到帐实 相符,有效地防范了经营风险。三是积极和农行、农村信用社、邮政进行接 洽,为寿险公司代理寿险业务,在农行及其各个网点开通了银行代收费业务。 四是加强营销队伍管理,强化教育训练,提高整体素质。年初,公司制定了 一套较为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奖罚制度,一是对老业务员心态的调整和自 身销售技能的提高。二是对专、兼职讲师、组训队伍的扩大。三是加强了教 育培训,成立了新人育成部,配备了专门的管理人员。 (刘 文 陈学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