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队伍】 县人民检察院内设审查批捕科、审查起诉科、法纪检察科、 控告申诉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检查技术科、法律政策研 究室、政工科、办公室、装备技术服务站共11个科室。下属机构反贪污贿赂 局(正科),全院年底在职干部职工41人,其中检察员35人。 【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 按照院党组“稳定办案数量、集中查办 有震动、有影响的案件,提高大案比例,保证办案质量,确保办案安全”工 作思路,积极稳妥地立查了一批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案件。全 年共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7件19人,其中贪污案件11件13人,受 贿案件2件2人,渎职案件、挪用公款案件各2件2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 损失130余万元,特别是对原中国银行利津支行贪污、挪用公款窝案的查处, 在全县引起较大震动,促进了全县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严打”斗争】 县检察院与公安、法院通力协作,积极开展“打黑除恶” 专项斗争,坚持“从重从快”的原则,批捕起诉了一大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性、多发性刑事犯罪分子,保持了“严打”斗争的高压 态势。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和自侦部门提请、移送审查逮捕案件66件103人, 经审查批准逮捕55件85人,批捕率为85%。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5件118人, 其中,经开庭审理判决的82件113人。 【刑事检察】 刑事立案监督,全年共初查案件10起,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 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0份,公安机关直接立案4件4人,通知公安机关立案6件6 人。刑事侦查监督,全年不批准逮捕16人,追捕漏犯13人,起诉部门改变案 件定性3起。刑事审判监督,全年对审判活动中,对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 提出纠正意见5次。 【民事行政检察】 按照“敢抗、会抗、抗准、公开、公正、合法”的办案 原则,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5起,办理提请抗诉案件9起,受市院 指派出庭支持抗诉6起,法院再审审结2起,并全部作了改判处理,再审改判 率为100%。 【监所检察】 全年共驻所检察280天,与看守所联合安全检查44次,配合看 守所对在押人员进行集体教育24场次,个别教育190余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 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4次,维护了法律在监管场所的正确实施。 【控告申诉检察】 充分发挥桥梁、窗口作用和双重监督制约机制,全年共 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8件,其中为反贪局提供案件线索13起,自行初查案件46 起,立案5起5人。在工作中,对集体上访和告急上访及时疏导、妥善处理, 为维护稳定做出了贡献。 【检察技术工作】 全年共受理各类技术案件104件。重点开展了文证审查、 验收鉴定工作,为办案提供了科学依据。 (张建功 魏树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