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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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队伍〕  利津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内设人事秘书科、监察保卫科、财务会计科、
资金计划科、信贷科、审计稽核科和营业部。下设城区、利津镇、盐窝、北宋、陈庄、集贤、
傅窝、汀罗8个农村信用社;下设的8个分社是:南宋、店子(属北宋信用社) 、王庄(属利津
镇信用社) 、明集、北岭、虎滩(属盐窝信用社)、汀河、刁口(属汀罗信用社);城区农村信
用社利二路服务部1个; 利津镇农村信用社西关储蓄所、盐窝镇农村信用社新台储蓄所、陈
庄镇农村信用社镇中储蓄所、陈庄镇农村信用社商场储蓄所;集贤农村信用社集贤代办点、
集贤农村信用社蒋合代办点、清河代办点、城区农村信用社三矿代办点、四矿代办点。全县
农村信用社共有经营网点26个, 拥有干部职工159人,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13人,助理
47人。

    〔事业状况〕 1999年末,利津县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各项存款余额达到25113万元,较
年初增长2856万元,完成全年存款任务的102%,其中活期存款7949万元,占各项存款余额的
30.7%, 累计发放各项贷款18639万元; 清收“一逾两呆”贷款1065元,全年实现各项收入
1135万元。
    一、加大资金组织力度,确保存款总量增长
    1999年县城区农村信用社牢固树立“存款立社”的思想,加大了资金组织工作力度:1.
加大了公关宣传力度。在全县范围内,充分利用标语、广播、电视、宣传车、灯箱等形式,
大力宣传该社的性质、地位、资金实力和服务功能,提高信用社的知名度。2.强化优质服务。
推行电话预约、汽车银行服务,积极开展上门服务,广泛吸收农村闲散资金。3.积极推广实
行“以存定贷” 联系工商户制度,吸收存款。自8月份实行这项制度以来,仅陈庄信用社与
个体工商户签订协议的375户,增加存款110万元。4.积极开办新服务项目。各基层社已广泛
开办了代发工资、代收水电费、代收管理费、代收行政罚款等业务。
    二、强化信贷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1.加强信贷管理的几项措施。一是县联社组织全县基层信用社贷款第一责任人、信贷科
长、分管主任参加了市举办的法律、企业财务分析等知识培训班,参加人员达20多人,提高
了信贷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防范意识;二是以利农信发[1999]16号文下发了《一九九九年利
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管理工作意见》,并结合实施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重新核定了信
用社、 分社的贷款审批权限。同时加大了收息力度,从今年起改变结息办法,对1万元以上
的大额贷款实行按季收息; 三是为有效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3月份县联社配合市联社组织
了一次信贷大检查,重点检查了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的落实情况及违章违纪贷款和清收处罚
扣款等情况;四是建立了基层社主任例会制度和重点监控信用社联系制度。
    2.强化措施,加大收贷收息力度。①严格考核,奖勤罚懒。县联社实行了清收工作与经
济效益挂钩的措施,按季度下达清收任务,按月考核,将任务层层落实到人,每人每月拿出
150元工资参加考核, 并实行了对收贷收息的激励政策。对收回1998年4月1日前他人发放形
成的不良贷款,按收回不良贷款利息额的1%给予奖励;对收回“两呆”贷款的按收回本金和
利息额的1%给予奖励;对收回1998年4月1日前形成的企业应收、待收利息的,按收回额的10
%给予奖励。 对完不成收贷收息任务的同额处罚。通过这一措施,调动了职工收贷收息的积
极性。②认真执行“新老划段,分别考核”的办法和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县联社与县农行
分门办公后, 至1998年3月底前形成的不良贷款,继续实行谁发放,谁清收的办法。凡调离
工作单位或办理退休的工作人员形成的不良贷款,根据离职审计情况,分清责任清收;对不
属违章违纪形成的不良贷款的,按交接人负责清收;属违章违纪贷款的由贷款发放人清收;
对1998年未收回的违章违纪贷款,县联社信贷科建立了台帐,并按月进行监控考核,到12月
底,已有30人全部完成清收任务。通过对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的落实,增强了信贷员的责任
感,同时也对新增贷款的质量也有明显的改进和提高。③运用行政、法律手段,清收、盘活
不良贷款。根据利津县不良贷款占比过高,企业拖欠利息严重的现状,县联社多次向县委、
县政府汇报,并以《当前农村信用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作了详细说明,得到了县领导的理
解和支持。 年内县委、县政府帮助协调落实悬空贷款568万元。同时,县联社对有钱不还的
钉子户、难缠户依法进行了起诉,收回不良贷款达312万元。
    三、发挥信贷优势,大力支持经济建设
    县信用联社,积极筹措资金,增加信贷投入,大力支持全县经济建设。1999年全社累计
发放贷款1.8亿元,其中发放农业及个体私营经济贷款1.66万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92.2%。
在农业方面,重点支持了当地形成产业规模的拱棚西瓜、芦笋、蔬菜、林果、养殖、畜牧等
高效农业项目。 如傅窝信用社向本乡瓜农发放贷款100多万元, 支持300余户种植拱棚西瓜
3000亩,生产的西瓜畅销北京、天津等地,创收1000多万元,人均增加收入500~800元。支
持的北宋镇芦笋种植业,盐窝镇、陈庄镇和汀罗镇的畜牧业和养殖业,也都取得较好的经济
效益。在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上,支持了全县个体工商户2540家,个体私营企业29家。如
支持的东利油料公司,全年累计贷款270万元,年实现产值2500万元,利税150万元;北宋镇
贵李华宇油脂厂(以生产加工经营面粉、油料为主) ,累计贷款150万元,年实现产值5000万
元,利税200万元。

    〔大事新事〕  1.1999年9月1日,利津县城市信用社更名为“利津县城区农村信用合作
社”,归利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管理。
    2.代理基金会兑付工作。利津县农村基金会停业后,于1999年9月27日至9月30日代理基
金会兑付工作, 除城区基金会网点的兑付工作由建行利津支行代理外,北宋镇等8个乡镇基
金会的兑付工作由当地农村信用社代理,共兑付存款及股金6676笔,金额3029万元。其中转
存农村信用社存款金额为1942万元,转存率为64%。
                                (庄振生 岳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