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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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状况〕
利津县统计局设办公室、业务股、综合股,辖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和城镇社会经
济调查队。局机关工作人员16人,农调队、城调队各5人。
全县各乡镇于1986年分别建立联合型统计委员会,由乡镇负责人、专职统计员、
农经、粮所、供销社统计员组成。1987年,专职统计员下放乡镇管理。1988年,改联
合型统计委员会为实体型统计站。1991年,全县共有乡镇统计站17处,工作人员34人

全县统计系统共有工作人员60人。
〔工作概况〕
1991年春季开始实施以统计业务为主体的《利津县乡镇实体统计站主要工作流程
》,加强了乡镇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该流程以农业统计报表为主,兼顾其他专
业报表,在全面安排统计报表业务的同时,发挥统计站的监督职能和整体功能,安排
了专项调查、记帐检查等多项工作,为统计站有效地开展工作提供了指导和依据,统
计业务质量明显提高。年内,县局在向各级领导提供资料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在编写
1990年年报期间,会同财政、劳动、人事、计委和银行等单位,进行了劳动工资、企
事业、机关单位划分和年报联审工作,全县240多个报送单位及时准确地上报,县局
汇总上报的年报报表质量完好。全年共写统计分析报告166篇,比上年增加48篇,被
省市县采用128篇,比上年增加77篇,总采用率达77.1%,为推进统计信息社会化,
每季度向县委县府呈报综合资料,半年发布8项综合资料,年底完成了《1990年利津
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的编印和全县人口普查资料汇编、送审工作。

(李建国)

经济体制改革
〔机构设置与工作概况〕
利津县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于1985年7月成立,县长张振志任主任委员,政府有
关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任委员,委员会设立办公室为实际办事机构,简称“体
改办”。1991年6月,“体改办”更名为利津县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简称“体改委
”,为实体机构,下设办公室、综合改革科,共有工作人员8名。
1991年,体改委对90年度实行企业承包的单位进行协调和指导,深化改革,加强
承包合同的全程管理,建立健全分配公开制度,有部分行业实施了总承包,企业经济
效益明显提高,41户承包企业共完成产值8843万元,实现利润96.86万元。
〔体改推行情况〕
承包合同兑现:1991年春季,对90年度承包经营终结的企业进行了合同兑现。对
完成各项承包指标,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兑现奖励,共有63名企业领导干部受奖,奖金
总额12254元,个人获得最高奖金额为981元。对完不成承包指标、经济效益降低的企
业,按合同规定兑现罚款,共有31名干部受罚,罚款总额18480元,受罚最高款额92
4元,占本人年基本工资的一半。
推行分配公开制度:此项工作以县总工会为主,体改委协助,在企事业单位内推
行分配公开制度,增加分配的透明度。全县共有54户企事业单位设立了内部分配组织
,有46个单位实行了不同项目的分配公开,占应实行分配公开数的62.2%。
行业总承包:①粮食行业实行盈亏统包。按县府部署,由体改委、财政、审计、
税务、粮食等部门组成测算小组,对全县粮食企业(粮局系统)进行了测算,于1991年
10月与粮食局系统签订了为期三年的盈亏统算总额承包合同,实行“减亏(超收)全留
,超亏(减收)自补”的形式,承包期间,县财政共向粮食局系统补贴596.61万元。②
国营商业总承包:根据省政府指示精神,县商业局管理的国营商业企业,由商业局向
政府总承包,以原来签订的第二轮企业承包合同各项指标之和为商业局承包基数,上
缴部分三年为52.96万元,由商业局按年度足额上缴县财政,超收分成部分企业全留
,由商业局集中调剂使用,用于商业网点设施建设和弥补往年亏损,增强了国营商业
企业的活力。

(孙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