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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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与工作概况〕县税务局设人秘股、税政股、计会股、征管股、稽征处、稽
查队、检查室、工会等8个股室。下属17个乡镇税务所(每乡镇1处)。全系统共有干部
职工155人。
    1991年,全县税务系统在局长崔景华,副局长崔振泉、林宝泉带领下,以组织收
入为中心,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完善了以纳税人“上门申报缴税”为主体的征
管模式,全县纳税人上门申报纳税率达93%,征期入库率达98%。开展了个体税收专
项检查和促产增收活动.,对全县国营、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了登记换证。超
额完成全年税收计划,共组织各项收入1524.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86.6万元,增长
6.02%。被授予“山东省税收促产先进单位”称号。
    〔工商税收〕现行税制为中央、省、县三级管理体制。按税收管理使用权,税收
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三种。1991年工商税收1368.4万元,比上年增
收81.4万元,增长6.32%,内有中央级收入24.9万元,省级收入70万元,均超额完成
任务。县级工商税收入1273.5万元,比去年增收97.1万元,增长8.3%。其中国营企
业所得税50.9万元,比上年增长65.5%;能源交通基金49.8万元,比分配计划低19.
6%;调节基金46万元,比分配计划增9.41%;教育费附加9.6万元,比上年增长73.
8%;全县18个基层税收单位均超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连续四年税收任务递增速度
33.5%。
    附:工商税收收入情况表:

表一利津县工商税收收入情况表单位:万元

┌────────┬────┬────┬───────┐
│税种            │年度任务│完成税额│占年度任务的% │
├────────┼────┼────┼───────┤
│工商税收合计    │1340    │1368.4  │102.12        │
├────────┼────┼────┼───────┤
│其中:中央级    │20      │24.9    │124.50        │
├────────┼────┼────┼───────┤
│省级            │70      │70.0    │100.00        │
├────────┼────┼────┼───────┤
│县级            │1250    │1273.5  │101.88        │
├────────┼────┼────┼───────┤
│1.产品增值税    │120     │137.2   │114.33        │
├────────┼────┼────┼───────┤
│2.营业税        │674     │790.4   │117.27        │
├────────┼────┼────┼───────┤
│3.集体所得税    │250     │141.9   │56.76         │
├────────┼────┼────┼───────┤
│4.城乡个体所得税│5       │3.5     │70.00         │
├────────┼────┼────┼───────┤
│5.个人收入调节税│9       │12.7    │141.11        │
├────────┼────┼────┼───────┤
│6.城建税        │35      │35.8    │102.29        │
├────────┼────┼────┼───────┤
│7.印花税        │3       │5.3     │176.67        │
├────────┼────┼────┼───────┤
│8.土地使用税    │32      │37.3    │116.56        │
├────────┼────┼────┼───────┤
│9.奖金税        │12      │11.8    │98.33         │
├────────┼────┼────┼───────┤
│10.建筑税       │100     │86.2    │86.20         │
├────────┼────┼────┼───────┤
│11.盐税         │20      │24.5    │122.50        │
├────────┼────┼────┼───────┤
│12.滞纳金       │10      │6.1     │61.00         │
├────────┼────┼────┼───────┤
│13.其他地方各税 │60      │75.5    │125.33        │
└────────┴────┴────┴───────┘

〔税收征管〕为强化以法治税,增强社会纳税意识,完善税收秩序,年内大力开展了
税法宣传,利用广播、电视、上街宣传等形式,在全县广泛宣传税法。撰写税收宣传
稿件108篇,被《中国税务报》采用2篇,省市以上报刊采用43篇。1991年,税务工作
继续完善以纳税人“上门申报缴税”为主体的征管模式,全县纳税人上门申报纳税已
占93%,征期入库率达98%。推行征、管、查三权分离,在北宋所组织征收管理试点
,并开始推广。
表二利津县工商税收分布情况表单位:万元

┌────┬────┬────┬────┐
│乡镇所名│完成税额│乡镇所名│完成税额│
├────┼────┼────┼────┤
│合计    │1368.4  │        │        │
├────┼────┼────┼────┤
│县直组  │803.1   │王庄乡  │20.9    │
├────┼────┼────┼────┤
│利津镇  │110.0   │北岭乡  │16.0    │
├────┼────┼────┼────┤
│陈庄镇  │84.2    │虎滩乡  │18.6    │
├────┼────┼────┼────┤
│盐窝镇  │45.0    │汀河乡  │15.3    │
├────┼────┼────┼────┤
│南宋乡  │9.0     │集贤乡  │14.7    │
├────┼────┼────┼────┤
│北宋乡  │72.9    │罗镇乡  │18.2    │
├────┼────┼────┼────┤
│店子乡  │31.1    │刁口乡  │27.7    │
├────┼────┼────┼────┤
│明集乡  │25.1    │付窝乡  │29.6    │
├────┼────┼────┼────┤
│前刘乡  │12.1    │大赵乡  │14.7    │
└────┴────┴────┴────┘

进行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检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加强对个体零散税收的征管。1
991年8~9月份,开展个体税收专项检查,组织2779户个体业户进行自查,对其中的
1231户进行重点检查,查补税款71.2万元,入库66.9万元。对全县17处供销基层社免
税商品进行了全面检查,堵塞了税收漏洞,稽查队查处偷漏税案件78起,查补各项偷
漏税款54.6万元,在对虾捕捞季节,组织10余名干部赴刁口海滩,昼夜巡查20余天,
查补对虾产品税8万元。
    对全县国营、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进行了税务登记换证,共登记换证2553户
,其中国营企业96户,集体企业188户,个体工商业户2269户。
    〔税收促产〕1991年,县税务局制定税收促产规划,开展税收促产增收活动,确
定10户重点企业,30个促产点。税务部门与企业签订促产合同,帮助企业融通资金1
61万元,提供信息110条。其中:帮助渤海农场肉联厂筹资30万元,保证了新项目按
时投产;帮助第二石油机械厂融资100万元,促成该厂抽油杆二期工程投产;帮助第
二食品厂筹资31万元,调整产品结构,增加食品品种,使该厂增加利税40万元。利津
镇税务所帮助镇办窑厂新上黄河落淤项目,受到市委、市府表扬。王庄乡税务所帮助
乡盐厂新开发盐池550亩,实现所得税6万元。明集乡税务所为齐家纺纱厂提供信息,
建立财务规章制度,改善经营管理,使该厂增收增值税7.5万元。全县通过税收促产
共增加产值3174万元,利税315万元。

(王德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