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前,法制教育主要由县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县司法局成立后,对《宪 法》、《婚姻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经济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 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全县受教育人数达63.8万人次。至1 985年,先后培训法制宣讲骨干12批,2143人次;举办专题法制报告会615场(次),听 讲总人数达22.7万人次;举办有线广播讲座672次;办法制宣传栏437期,法制黑 板报921期,出动宣传车720辆次,编印各种法制宣传材料6096篇,向县以上新闻单位 投递法制方面的稿件131篇;举办法制图片展览93场次,放幻灯527场次。1983年3月 、5月,两次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联合开展以宣传《宪法》、严厉打击刑 事犯罪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月活动,全县80%以上的群众受到教育。先后收到群众 揭发违法犯罪材料403份;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80人。同时,还配合有关部门狠 抓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全县各类中学(含专业学校)40处,100个教学班,普遍开 设了法制课。全县329处小学,向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有260处,占全县小学处数的7 9%以上。1985年,县委成立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均有1名负 责人分管普法工作。县司法局拟定了向全体公民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和普法 试点安排意见,先后为干部、职工订购、发放《干部法律常识读本》5000余册,《职 工法律常识读本》7000余册;为全县农民订购、发放《农民法律常识读本》3.1 万余册,《法规汇编》1万余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