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佳”活动 1995年5月,东营市委宣传部发出《关于在全市深入 开展“五个十佳”评选活动的意见》。“五十佳”活动即在全市每年评选出 10个文明单位,10个文明家庭,10个文明村、10个文明市民、10件文明新事。 要求将“五十佳”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上档次、上水平的重头戏,切实 搞好。经过在县内自下而上推荐、评议和申报,经市文明办批准,垦利县获 1个十佳文明单位,2个十佳文明的家庭,1个十佳文明村、1位十佳文明市民。 1996年,垦利县获2个“十佳文明村”、2个“十佳文明单位”、2个“十佳文 明家庭”、3位“十佳文明市民”,1件“十佳文明新事”。1997年,垦利县 获2个“十佳文明村”,1个“十佳文明单位”,2个“十佳文明家庭”,1位 “十佳文明市民”,1件“十佳文明新事”。 “实践垦利精神双十佳”活动 “艰苦奋斗,团结求实,开拓进取, 争创一流”的“垦利精神”形成规范表述之后,为达到开发精神资源,提供 精神动力的目的,县文明委于1995年5月发出《关于在全县开展“实践垦利精 神双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县各行各业,实践垦利精神,为发展 垦利县经济建功立业;对于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此项活 动一直延续至1999年。经过群众推荐,各方评议,严格考核,文明委批准的 各年度的十名“实践垦利精神十佳个人”和十个“实践垦利精神十佳单位”, 均在每年年终全县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由县委、县政府给予大会表彰和奖 励。 “十佳基层党组织”“十佳人民好公仆”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础组 织建设, 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县委于 1998年6月,对垦利县第一届“十佳基层党组织”和“十佳人民好公仆”进行 大会表彰,胜坨镇党委等10个先进党组织和王文元等10名模范党员榜上有名。 2001年“七一” 庆祝大会上, 县委对垦利县第二届“十佳基层党组织”和 “十佳人民好公仆”进行命名表彰,垦利一中党支部等10个基层党组织,李 霞凤等10名模范党员获此殊荣。“双十佳”的评选,将思想教育,作风建设 贯穿于争创活动的全过程,全县有620多个基层党组织和近万名基层党员参 与推荐和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