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内容 1986~1990年,第一个五年普法的主要内容为:宪法、刑 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试行)、婚姻法、继承法、经济 合同法、兵役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十法一条例”。 1991~1995年,第二个五年普法主要内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行政诉讼法、国旗法、集会游行示威法、义务教 育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水法、森林法、矿产资源法、食品卫生法、 文物保护法、军事设施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山东省计 划生育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 1996~2000年,第三个五年普法主要内容为:劳动法、公司法、反不正 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刑事诉讼法、农 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新税制法律法规、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及全国普法 主管机关确立学习的重要法律法规。 普法机构 1986年,全县各级党委、政府、村民委员会、26所初中以 上学校和93个副科级以上部门(含乡镇)均建立起普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地、本单位全民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形 成由党委、人大、政府统一领导,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共同主管,有关 部门通力协作,块块与条条相结合的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格局。1991年7月, 县编发〔1991〕17号文件批准,县普法办公室为正科级常设机构,与县司法 局合署办公,人员编制5人。 宣传活动 1986年,是全民普法实施阶段的第一年。垦利县法制宣传 教育工作全面展开。至年底,县、乡两级共培训普法宣传教育骨干1050名, 选配辅导员320名。从县城到乡镇驻地,普遍设立法律咨询站,334个村民委 员会中,95%以上开办法制夜校。还利用宣讲队、演唱队和宣传车到集市、 农村、企业、学校宣传法律知识。1987年5月,在全县开展学《宪法》、学全 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宣传月活动。共发放、张贴《决定》1400份,举办广播讲座385次,出动宣传 车140台次,编印各种辅导材料达3315册,向群众发放法制宣传“明白纸”两 万余份,宣讲法律知识1421场,受教育15万人次。12月中旬始,从县直有关 部门抽调22人,组成7个普法宣传教育组,分赴乡镇督导。先后举办法律知 识竞赛14场,参赛5000多人次,广播讲座524次。司法行政干警到工厂、学校 上法制课180多场次,举办大型法制文艺会演1次。全年,3次出席省、市普法 宣传教育经验交流会,并作了典型发言,被省、市评为普法宣传教育先进县。 1988年4月,全县干部职工学完“十法一条例”,并对其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 参考率为90%,及格率为98%。9月,对全县12个乡镇和县直93个副科级以上 单位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合格率100%。到1990年底,全县共培训普法教育骨 干4150人次,辅导员840人,购买三种法律读本和有关法律书籍8.2万册,达 到干部、职工人手1册,农村群众每户1册的要求。购买、编印各种辅导材料 5.3万册;举办各种类型的普法培训班350期,开办农民法制夜校292所;行业、 联户学法小组824个,有2850名个体工商人员学完规定内容;全县有15万名普 法对象均不同程度地参加了普法学习。出动宣传车1千台次,办宣传栏1200期, 黑板报3500期, 举办各种法制宣传讲座1500场次,组织中小型法律知识竞赛 25场。是年,垦利县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全国普法先进集体”称号。 1991年,“二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在全县铺开。1月,县、乡两 级重新调整充实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二五”普法规划和实施意 见,并层层召开会议,进行思想发动。购买、发放“二五”普法教材3万册, 编印辅导材料2500份。培训“二五”普法骨干140人。至2月底,乡镇和县直 单位共举办骨干培训班63期,培训骨干3000人次。3月,中共垦利县委批准县 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二个五年 规划》和《一九九一年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也陆 续制定出台了依法治理规划。4月,县普法领导小组组织法制宣传月活动。 举办知识讲座38场次,演讲会26场次,张贴标语1450条,解答法律咨询860人 次,出动宣传车84台次,受教育人数7万人。有180名企业管理人员参加全省 统一举办的经济法律法规培训班学习。在两次考试中,平均分数90分,垦利 县被评为“山东省经济法律法规培训班管理先进单位”。1992年,举办“二 五”普法骨干培训班80期,培训县、乡、村骨干5000人次;举办专业法学习 宣传经验交流会两次。参加全省在济宁召开的专业法学习宣传座谈会,并作 了典型发言。7月,分三批对副科级以上干部和部分行业执法人员进行涉外 经济法律法规培训, 聘请山东政法学院经济法律教授讲课, 参加学习的有 600人。1993年3月,分四批对全县企业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领导进行培训。 重点学习“股份制”、“房地产”、“关贸总协定”等热点法律知识。8月, 开展对《产品质量法》的学习宣传,举办培训班两期,培训质检人员120名。 1994年4月,开展对《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企业法》、《税法》、 《教育法》、《公司法》以及市场经济热点法律法规的宣传。全年共举办骨 干培训班54期,培训骨干5000人。1995年1月,各乡镇和县直单位,重新调整 充实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意见。至10月中旬,全县干部 职工和在校学生的普及率、参考率、合格率均为95%;城镇居民、农村村民 的普及率为90%,参考率、合格率为80%;副科级以上干部参考率98%,合格 率100%。 1991~1995年底,举办全县性的各类普法骨干培训班20期,为基层培训 骨干2000人次;乡镇和县直各单位举办培训班150期,培训骨干1万人次;参 加省、市长短期法律知识培训班的有1000人次。全县购买发放学习材料6万册, 印发编写各种法律法规辅导、宣传材料20万份,组织文艺演唱会200场次。税 务部门录制的小品《一道算术题》送省电视台播出,并获三等奖,县税务局 被评为全国《税收管理条例》宣传先进单位。县土地管理局法制宣传演出队, 代表东营市到省参赛获第二名。宁海乡电影放映队制作的计划生育条例幻灯 片,获东营市一等奖。 1996年1月,县委召开“二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三五”普法动员会议, 对本县在“二五”普法工作中受到全国、省、市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表彰“二五”普法先进单位44个,先进个人124名。各乡镇和县直单位也都采 取不同形式进行总结表彰和宣传发动。2月,开展“三五”普法启动“宣传 月”活动。先后征订、发放《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山东省“三 五”普法法律法规选编》和《山东省全民“三五”普法读本》4.2万本,超额 完成东营市下达给本县的征订任务。各系统、单位自行购买专业法律知识书 籍1.5万本,县普法领导小组编印辅导材料1万份。利用乡镇“法制宣传教育 中心”、村级法制夜校等阵地为农村培训骨干1500人;利用各级党校培训农 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和科级后备干部1300人次。至年底,全县共编印发放 各种法制宣传材料6万份, 举办法律知识竞赛15场次, 电视广播讲话、讲座 100场次,制作、书写法制宣传标语500条幅,展板50块,县广播电台、电视 台播发法制内容电视片、稿件100件。1997年,县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专题听 取普法宣传教育汇报, 并组织督导组深入企业、 农村视察指导。利用乡镇 “法制宣传教育中心”、村级法制夜校等阵地为农村培训普法骨干2500人次; 利用各级党校培训农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和副科级后备干部1300人次。全 年编印发放各种法制宣传材料10万份,组织法律知识竞赛18场,书写法制宣 传标语、口号550条幅。在《刑法》宣传中,垦利县获全市新《刑法》书面 知识竞赛组织奖;电视知识竞赛一等奖。收集“三五”普法宣传用语500条, 从中筛选出50条编印成册,下发全县学习宣传,全县13.6万名普法对象接受 了法制教育。1998年4月,利用法制宣传月之机,县、乡两级集中搞宣传活动 30次,出动宣传车150台次,设宣传站(点)65个,张贴标语、口号450幅,发 放宣传材料15万份。至1998年底,村级法制夜校达254所,村村制定了村规民 约,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全县依法治村铺开面为100%,取得明显成效 的村庄为88%,学校为96%,厂(企)为80%,“四无”(无群众集体械斗、 无因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无民转刑案件、无因纠纷引起的上访)村为95 %。1999年,按照“城镇、油区、乡村、沿海”四条线,综合施治,积极推 进依法治理“三大工程”的实施。即,“法律进家”活动与“细胞工程”相 结合。通过送法下乡、法制一条街、法制夜校、评选“十星级文明户”等载 体,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程的实施;部门普法执法责任制与文明示范窗口服 务相结合,通过领导干部普法合格证制度,领导干部“双学历”考试、普法 讲师团、错案追究及执法责任制等形式,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工程实施;依法 治县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加强政务、财务公开,解决群众关心的热 点、难点问题,推进区域依法治理工程的实施。至年底,全县依法治理开展 面为100%,取得明显成效的为94%。全年,共开展大型宣传活动4次,重点 宣传《宪法》 、 《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人民检察官法》等法律法规。在宣传活动中,共 出动宣传车160台次,举办广播电视讲座15次,送法下乡20场次,解答法律咨 询2100人次,到各类学校讲法制课30场次,全县受教育面为90%。另外,县 普法办公室还会同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县人事局等部门举行全县副科级以 上干部普法考试。 参考人员631人, 占应考人员的99.2%;考试成绩合格率 100%,优秀率90%。11月18~25日,县普法领导小组又分4个组对全县12个乡 镇、2个办事处和93个县直部门进行“三五”普法检查验收,共评出优秀乡 镇、部门37个,合格乡镇和部门57个,并对不合格单位提出批评和限期补课 意见。 2000年4月,在全县法制宣传月活动中,重点宣传宪法、农业法、村民委 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在宣传活动中, 全县出动宣传车170台次,举办大型宣传活动11场,举办电视讲座14次,送法 律下乡22场次,印发宣传材料20万份,出宣传栏55期,张贴标语口号600幅, 到各类学校上法制课35次,全县受教育面为95%。6月23日,顺利通过省、市 检查组的检查验收。 2001年,总结“三五”普法,部署“四五”普法,通报表彰在“三五” 普法中做出突出成绩的33个先进单位和33个先进个人。 2002年,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组织开展“法德结合, 文明理家”活动。3月,对农村换届选举后新一届村“两委”成员进行为期 一周的法律知识培训。4月,在县委党校举办为期3天的普法信访培训班,县 直部门、乡镇的79人参加培训。在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组织开展“学法日” 活动,即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六,集中学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