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受理法纪案件2起,均不具备立案标准。1987年,共立案查处法 纪案件2起。1988年,共受理法纪案件4起7人,立案2起3人。1989年,共受理 法纪案件5起6人,立案1起1人,移送审查起诉1起1人。1990年,通过认真贯 彻落实国家最高检、省高检、市院关于法纪检察工作要大上的指示,全年共 受理各类法纪案件8起10人,立案2起3人。1991年,共受理各类法纪案件3起3 人,立案1件1人。 1992年,共受理初查各类法纪案件8起8人;立案3起3人,其中非法拘禁 案2起2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1起1人。1993~1995年,共受理初查各类法 纪案件23起,立查3起。1996年,坚持以查办徇私舞弊、刑讯逼供、玩忽职守、 非法拘禁、重大责任事故等五类犯罪案件为重点。全年共受理各类法纪案件 20起29人;立案侦查13起21人,其中刑讯逼供案1起5人,重大责任事故案5起 7人,玩忽职守案3起4人,非法拘禁案3起4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1起1人。 1997年,共受理各类法纪案件10起12人,立案侦查7起9人。其中,伪证 案1起2人,玩忽职守案2起2人,重大责任事故案4起5人。检察机关与安全管 理部门密切配合,对有关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提出合理化建议10余条。1998 年,法纪案件明显减少,全年共初查各类法纪案件2起5人。1999年,共初查 各类法纪案件5起7人。 以上两年的法纪案件, 均不具备立案标准。 2000~ 2001年,立查渎职侵权案件4件4人。2002年,法纪检察科改名为渎职侵权犯 罪侦查局,当年立查案件2件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