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5月1日,垦利县110报警服务台正式成立,隶属垦利县公安局指挥 中心。 110成立之初,公安局成立110处警机动队,由干警轮流值班。2001年 10月,110报警服务台与122交通事故报警台合并,迁至交警大队办公楼,负 责全县的110、122接处警和调度工作。同时,县公安局处警机动队撤销,由 垦利镇派出所成立专门的110处警队伍,负责县城和垦利镇辖区处警工作。 在此期间,各派出所分别成立110处警机动队伍,配备处警车辆,由干警和 协警人员共同负责处警工作,形成一级接警,二级处警,多警配合的接处警 机制。1997年底,指挥中心制定《指挥中心工作规范》等制度汇编,主要规 范110报警服务台工作。1998年12月,制定《垦利县110社会联动细则》,并 首先与工商、税务、电业、文化、民政、交通、城建、通信、技术监督、人 行等20多家单位建立联动热线。 1998-2002年110报警服务台接收处警统计表 表18-5 ┏━━┯━━━┯━━┯━━┯━━┯━━┯━━┯━━┯━━━┯━━━┯━━━┯━━━┓ ┃年度│合 计│刑事│治安│纠纷│交通│群众│其他│破获刑│查处治│抓获犯│追回逃┃ ┃ │ │案件│案件│ │事故│求助│ │事案件│安案件│罪人员│犯(人)┃ ┃ │(起) │(起)│(起)│(起)│(起)│(起)│(起)│(起) │(起) │(人) │ ┃ ┠──┼───┼──┼──┼──┼──┼──┼──┼───┼───┼───┼───┨ ┃1998│705 │117 │269 │71 │87 │85 │76 │48 │269 │76 │ 3 ┃ ┠──┼───┼──┼──┼──┼──┼──┼──┼───┼───┼───┼───┨ ┃1999│811 │100 │210 │184 │184 │101 │14 │22 │ │85 │ ┃ ┠──┼───┼──┼──┼──┼──┼──┼──┼───┼───┼───┼───┨ ┃2000│1964 │194 │546 │131 │131 │86 │63 │ │ │ │ ┃ ┠──┼───┼──┼──┼──┼──┼──┼──┼───┼───┼───┼───┨ ┃2001│2206 │203 │598 │142 │142 │120 │181 │ │ │ │ ┃ ┠──┼───┼──┼──┼──┼──┼──┼──┼───┼───┼───┼───┨ ┃2002│2431 │262 │672 │139 │139 │73 │258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