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的人民政权,诞生于抗日战争时期。1941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下 的垦区建设委员会成立。1942年,改称垦区行政委员会。1943年,垦区行政 委员会改称垦利县抗日民主政府。为适应当时抗日战争和统一战线的需要, 当时实行的是参议会制度。 建国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逐步完善。1949~1953年,垦利县 实行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1954年起,实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81年, 成立县人大常务委员会;1984年,成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垦利县委员会。 本篇除记述垦利县权力机构、行政机构、政协机构主要工作和人事更迭外, 重点记述了参政、议政、行政中的重大政务活动的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