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前,垦利县未进行综合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工作,交通事故和火灾 事故统计分别在公安局和交警大队, 其他事故未做统计和调查处理。1993~ 2002年6月,进行综合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工作,并对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协调事故双方做好受害方的赔偿工作,但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追查 责任和处理方面力度不够。2002年7月,事故统计和调查处理已走上法制化轨 道,对发生事故的单位不仅调查处理,而且还根据事故大小和责任情况对单 位、单位负责人和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与罚款,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 政纪和法律责任。 1997-2002年垦利县安全事故统计表 表7-7 ┏━━━━┯━━━━━━┯━━━━━┯━━━━━┯━━━━━━━━┓ ┃年度 │事故(起) │受伤(人)│死亡(人)│经济损失(万元)┃ ┃ │ │ │ │ ┃ ┠────┼──────┼─────┼─────┼────────┨ ┃1997 │74 │58 │16 │62 ┃ ┠────┼──────┼─────┼─────┼────────┨ ┃1998 │46 │36 │19 │86.2 ┃ ┠────┼──────┼─────┼─────┼────────┨ ┃1999 │501 │395 │39 │80.5 ┃ ┠────┼──────┼─────┼─────┼────────┨ ┃2000 │685 │580 │47 │128.8 ┃ ┠────┼──────┼─────┼─────┼────────┨ ┃2001 │687 │726 │55 │86.3 ┃ ┠────┼──────┼─────┼─────┼────────┨ ┃2002 │629 │596 │45 │1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