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量供应 城镇粮油供应 1986年, 城镇非农业人口仍实行凭证、 凭票粮油定量、 平价供应,按 1973年调整后的标准执行。即:特重体力劳动者每人每月24.5~28公斤;重 体力劳动者19.5~23公斤;轻体力劳动者16~18公斤;脑力劳动者15公斤; 大中专学生15~17.5公斤;居民(包括十周岁以上儿童)13.5公斤;不满周岁至九 岁儿童3.5~13公斤;供应的粮食,一律为成品粮。食油供应,每人每月为0.25 公斤,每年国庆节、春节分别补助0.5公斤。该标准一直延续到1992年。1992 年,全县城镇非农业人口1.34万人,年供粮为316.76万公斤,食油为13.52万 公斤。 1988~1990年,东营市购销调拨实行3年包干。非农业销售包干指标,考 虑人口增长因素,按每年递增1.5%核定。三年中,垦利县非农业人口共销售 成品粮1150.33万公斤,食油45.43万公斤。 1991年5月,全面调整粮油销售价格,每50公斤小麦、玉米、特一粉、特 二粉、标准粉、粳米、籼米、小米,分别由1966年13.64元、9.58元、25.00 元、21.60元、17.85元、16.86元、14.20元、13.14元调整为21.00元、15.00 元、38.00元、34.00元、28.00元、32.00元、26.00元、21.00元;每50公斤花 生油、 卫生油、 豆油, 分别由1966年80.03元、 72.00元、 80.00元调整为 231.00元、190.00元、215.00元;其它粮油品种及副产品的销售价格也相应进 行了调整。通过调整,缩小了粮油购销价格倒挂差距。为不降低城镇非农业 人口的生活水平,政府采取了给职工、学生以适当补贴金的办法。 1992年4月,对粮食销售价格再次调整,标准粉、特二粉、特一粉,分别 调整为每50公斤40.00元、49.00元、55.00元。9月23日后,全县除军供粮油 外价格先后放开,取消定量和平价粮油供应,大部进入市场,只有小部分仍 实行凭证限价定量供应,不足部分按议价购买。9月23日,全县放开粮油价 格,取消全国、全省粮(油)票流通。 1993年12月,受外地粮价上涨风的影响,垦利县出现粮食抢购风,粮价 急剧上涨,特一粉每公斤最高价达2.20元。县粮局在内购外调的同时,动用 地方储备粮200万公斤,并号召各粮油供应点挂牌经营,对城镇非农业人口 实行凭证限量限价供应。由于措施得力,很快抑制住市场粮价,平息了粮食 抢购风。为进一步减轻财政负担,实行粮食购销同价,促进节约用粮,1994 年6月,对粮食销售价格第三次调整。特一粉、特二粉,每50公斤分别调整 为103~106元、94~97元;标准粉,仍按每50公斤60元执行。价格调整后的 头几个月,全县一律按最低限价供应。11月底,小麦价格上涨,全县面粉销 售价提到最高限价。 1995年6月,执行全省统一规定,城镇非农业人口一律实行凭证限价定量 供应,标准为每人每月10公斤面粉,大中专学生(含技校学生),每人每月 15公斤。是年12月始,除离休人员和大中专学生仍按原标准供应外,城镇非 农业人口的供应标准,一律改为5公斤,其余按议价供应。 为进一步理顺粮食购销价格,促进粮食流通体制深化改革,1996年6月1 日起,提高粮食销售价格(军粮销售价格不作调整)。随着粮食价格的逐步 放开,供应粮价与市场粮价基本持平,有时甚至出现高于市场价的情况,供 应粮食指标很少有人购买。 2001年5月,根据国家粮食局通知精神,城镇粮油供应彻底取消,各粮油 经营网点只开展议价粮油和食品购销业务。 1971~1992年山东省非农业人口粮食供应定量标准表 表11-3 ┏━━━┯━━━┯━━━━━━┯━━┯━━━━━━━━━━┯━━━━━━┓ ┃类别 │等级 │粮食定量标准│类别│等级 │粮食定量标准┃ ┠───┼───┼──────┼──┼──────────┼──────┨ ┃ │一级 │28 │学 │一级(大学生) │17.5 ┃ ┃特重 ├───┼──────┤生 ├──────────┼──────┨ ┃ │二级 │26 │大 │二级(中学生) │16 ┃ ┃体力 ├───┼──────┤中 ├──────────┼──────┨ ┃ │三级 │24.5 │专 │三级(小学生) │15 ┃ ┠───┼───┼──────┼──┼──────────┼──────┨ ┃ │一级 │23 │ │居民与十周岁以上儿童│13.5 ┃ ┃ ├───┼──────┤ ├──────────┼──────┨ ┃重体力│二级 │21.5 │ │九周岁儿童 │13 ┃ ┃ ├───┼──────┤ ├──────────┼──────┨ ┃ │三级 │19.5 │ │ 八周岁儿童 │12 ┃ ┠───┼───┼──────┤居 ├──────────┼──────┨ ┃ │一级 │18 │民 │七周岁儿童 │11 ┃ ┃ ├───┼──────┤与 ├──────────┼──────┨ ┃轻体力│二级 │17 │儿 │六周岁儿童 │10 ┃ ┃ ├───┼──────┤童 ├──────────┼──────┨ ┃ │三级 │16 │ │五周岁儿童 │9 ┃ ┠───┼───┼──────┤ ├──────────┼──────┨ ┃脑力 │一级 │16.5 │ │四周岁儿童 │8 ┃ ┃ ├───┼──────┤ ├──────────┼──────┨ ┃劳动 │二级 │15 │ │三周岁儿童 │7 ┃ ┠───┼───┴──────┤ ├──────────┼──────┨ ┃ │每人每天0.5公斤 │ │二周岁儿童 │6 ┃ ┃犯人和│细粮30%,粗粮70% │ ├──────────┼──────┨ ┃劳教人│ │ │一周岁儿童 │4.5 ┃ ┃员 │ │ ├──────────┼──────┨ ┃ │ │ │不满周岁儿童 │3.5 ┃ ┠───┼──────────┴──┴──────────┴──────┨ ┃ 说明 │1992年后取消定量供应 ┃ ┗━━━┷━━━━━━━━━━━━━━━━━━━━━━━━━━━━━━━┛ 工商行业粮油供应 1985年,工业用粮一律改为议价供应。 1986年,对工商行业控制平价粮油开支,扩大议价供应范围,对饮食、 糕点、酿造、副食用粮(油),继续实行计划供应。对酿造酱油、食醋、豆 酱、面酱、豆腐乳等用粮,粮食部门可在省核定各地的粮食销售计划内予以 安排。平价粮供应数量,不低于1983年度实销水平。如果饮食、糕点用粮指 标不足, 粮食部门可酌情增拨, 但只增粮, 不增油。同年,全县行业用粮 64.27万公斤。其中,食品加工业用粮18.1万公斤;工商事业单位用粮46.17 万公斤。 1988年,根据省粮食厅“坚持计划用粮,节约用粮,控制平价销售”的 精神,对过去饮食、糕点业借用的铺底粮,进行清理收回,今后新开业单位 不再借给平价铺底粮。1987~1990年,全县糕点、饮食、酿造粮食销售累计 为211.96万公斤。 1991年起,对饮食、糕点、酿造所用粮油,一律改为议价供应,并彻底 清算收回铺底粮。1992~2002年,工商行业粮油供应全部进入市场。 农村粮油供应 农村粮油供应,分统销、借销和议销三种。对库区、城郊、矿区的无地、 少地农民及渔民、盐民、“五保”户等常年缺粮的实行定量、凭证统销;对 有余粮和粮食自给户,因受灾暂时缺粮的,国家给予借销;对不按计划种植 或因浪费粮食等原因造成缺粮的,国家给予议销。 1985年4月,国家将供应农村粮食的销售价格调整到“倒三七”比例收购 价,实行购销同价。价格调整后,供应农村的粮食仍按计划凭证供应。1986 ~1992年,农村粮食销售比较平稳,除1990年销售306万公斤外,其它年份的 销售量稳定在118~202万公斤。 1992年,根据国务院“压缩平价粮油销售”的指示精神,粮食部门对全 县缺粮人口进行了细致全面的调查。在核准供应人口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粮 油货源,保证粮油调价前的供应标准。 1993年12月,粮油价格放开后,造成全县市场价格猛涨,粮油货源紧缺。 为稳定粮价、稳定市场、稳定人心,县粮食局全体干部、职工全力以赴,外 采内购, 积极组织货源, 保证了粮油足够供应。同年,完成国家统销任务 1297万公斤,议销粮食1692万公斤。 1994年,垦利县遭受暴风雨和冰雹袭击,粮油价格波动很大。1月,面粉 价格暴涨,6月,粮油购销价格提高,10月,原粮销售货源不足。一年三次 大的粮价上涨,导致粮油市场出现混乱局面。县粮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一 方面组织人员积极采购充实库存,一方面动用地方储备粮200万公斤,加班 加点进行加工调拨,实行凭证限价限量供应,基本保证受灾农民的生活用粮。 1995年,省政府确定对东营市停止粮食调入,县内自求供需平衡。为确 保全县城镇居民及农村缺粮人口的粮食供应, 粮食征购任务比1994年增加 72.7%。是年,仍顺利完成327万公斤的农村粮食统销任务。1998年,进一步 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要求粮食要按国家规定的保护价敞开收购,坚决做 到顺价销售,收购资金由农业发展银行封闭运作,专项管理。 1999年后,粮食部门认真贯彻国家“保护价敞开收购”、“顺价销售”、 “收购资金封闭运行专项管理”的“三项政策”,但由于国家制定的保护价 大大高于市场价,导致粮食严重滞销和库储超量。面对严酷的现实,粮食部 门采取扩大营销队伍,加大促销力度,降低成本,压库促销,超销奖励等措 施,使库储超量得到解决。2000~2002年,在销售过程中,由于市场粮油价格 连续下滑,市场价格大大低于国家统销价格,因此,国家拨给农村的统销粮 指标很少有人购买。 议价销售 1986年, 工商行业用粮中的旅游、 外事、火车、轮船、飞机旅客用粮 (油),由计划平价供应改为议价供应。至1991年,整个工商行业用粮全部 由统销价改为议价供应。1992年,粮价放开后,议价粮油销售数量增长较快, 除城镇居民每人每月凭证平价供应粮食(成品)10公斤、大中院校和技校学 生每人每月15公斤外,其余全部为议价粮油销售。1993年,全县议价粮油销 售1692万公斤,比1992年增长67.2%。 1995年,由于受国家粮食政策调整和粮食体制改革不理顺的影响,粮食 市场流通受到一定阻碍。在此大环境下,全县粮食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开展 粮油购销业务。1~6月,将1994年收购的250万公斤大豆全部销售完毕;把从 外地购进的100多万公斤玉米和100多万公斤大米销售一空,是年,全县共销 售粮油2431.5万公斤。 1996年, 全年议购粮油544万公斤,议销粮油445万公斤,实现销售收入 3266万元,比1995年增加699万元,占年计划责任状的102%。 1999年,县粮食系统面对急剧变化的市场形势,把销售任务层层分解到 人。在粮价下滑的情况下,采取降低成本,压库促销的果断措施,至5月底, 销售小麦546万公斤,实现销售收入1265万元,完成全年计划4000万元的31.6 %,与上年同期747万元相比,增长69.3%。 2000年,全县夏粮减产,而国家出台的新粮价比上年降低0.16元/公斤, 种粮经济效益降低,购销矛盾突出。在这种情况下,粮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积极开展粮食购销工作,按保护价收购粮食310万公斤,销售小麦1168.1万公 斤,史无前例的实现当年小麦零库存。全年实现销售收入4590万元,完成年 计划的102%,同比增加500万元,增长14%。2002年,县粮食部门对超期储存 的粮油,特别是高价位粮销售一空。 2001~2002年,全县共销售议价粮2600万公斤,储备花生油20万公斤。 1986-1995年粮食销售情况表 表11-4 单位:万人、万公斤 ┏━━┯━━━┯━━━━━━━━━━━━━━━━━━━━┯━━━━━━━━━━━━━━━━━━━━━━━┓ ┃ │ │ 城 镇 居 民 │ 农 村 统 销 ┃ ┃年度│合计 ├───┬───┬────┬───┬───┼──┬───┬───┬───┬──┬─────┨ ┃ │ │小计 │定量 │定量人口│工商行│饲料 │小计│缺粮 │水利粮│奖售粮│其他│政策性粮食┃ ┃ │ │ │人口 │供应 │用粮 │用粮 │ │农民 │补助 │ │ │销售 ┃ ┠──┼───┼───┼───┼────┼───┼───┼──┼───┼───┼───┼──┼─────┨ ┃1986│686.16│383.16│1.34 │316.76 │64.27 │2.13 │303 │211 │6 │ │86 │ ┃ ┠──┼───┼───┼───┼────┼───┼───┼──┼───┼───┼───┼──┼─────┨ ┃1987│513.48│375.48│1.37 │293.31 │60.49 │21.68 │138 │130 │8 │ │ │ ┃ ┠──┼───┼───┼───┼────┼───┼───┼──┼───┼───┼───┼──┼─────┨ ┃1988│719.45│577.45│1.41 │456.29 │85.02 │36.14 │142 │118 │14 │2 │8 │ ┃ ┠──┼───┼───┼───┼────┼───┼───┼──┼───┼───┼───┼──┼─────┨ ┃1989│609.38│416.38│1.46 │372.26 │40.27 │3.85 │193 │179 │ │13 │1 │ ┃ ┠──┼───┼───┼───┼────┼───┼───┼──┼───┼───┼───┼──┼─────┨ ┃1990│673.96│352.96│1.82 │321.78 │26.18 │5 │321 │306 │1 │14 │ │ ┃ ┠──┼───┼───┼───┼────┼───┼───┼──┼───┼───┼───┼──┼─────┨ ┃1991│679 │438 │2.06 │438 │ │ │241 │202 │ │24 │15 │ ┃ ┠──┼───┼───┼───┼────┼───┼───┼──┼───┼───┼───┼──┼─────┨ ┃1992│1476 │373 │2.31 │373 │ │ │1103│1103 │ │ │ │ ┃ ┠──┼───┼───┼───┼────┼───┼───┼──┼───┼───┼───┼──┼─────┨ ┃1993│1613 │316 │2.44 │316 │ │ │1297│1297 │ │ │ │ ┃ ┠──┼───┼───┼───┼────┼───┼───┼──┼───┼───┼───┼──┼─────┨ ┃1994│721 │384 │2.60 │384 │ │ │337 │337 │ │ │ │ ┃ ┠──┼───┼───┼───┼────┼───┼───┼──┼───┼───┼───┼──┼─────┨ ┃1995│744.6 │417.6 │2.79 │417.6 │ │ │327 │327 │ │ │ │ ┃ ┠──┼───┼───┼───┼────┼───┼───┼──┼───┼───┼───┼──┼─────┨ ┃1996│ │ │ │ │ │ │ │ │ │ │ │595 ┃ ┠──┼───┼───┼───┼────┼───┼───┼──┼───┼───┼───┼──┼─────┨ ┃1997│ │ │ │ │ │ │ │ │ │ │ │566 ┃ ┠──┼───┼───┼───┼────┼───┼───┼──┼───┼───┼───┼──┼─────┨ ┃1998│ │ │ │ │ │ │ │ │ │ │ │190 ┃ ┠──┼───┼───┼───┼────┼───┼───┼──┼───┼───┼───┼──┼─────┨ ┃1999│ │ │ │ │ │ │ │ │ │ │ │1137 ┃ ┠──┼───┼───┼───┼────┼───┼───┼──┼───┼───┼───┼──┼─────┨ ┃2000│ │ │ │ │ │ │ │ │ │ │ │2218 ┃ ┠──┼───┼───┼───┼────┼───┼───┼──┼───┼───┼───┼──┼─────┨ ┃2001│ │ │ │ │ │ │ │ │ │ │ │444 ┃ ┠──┼───┼───┼───┼────┼───┼───┼──┼───┼───┼───┼──┼─────┨ ┃2002│ │ │ │ │ │ │ │ │ │ │ │2022 ┃ ┠──┴───┴───┴───┴────┴───┴───┴──┴───┴───┴───┴──┴─────┨ ┃说明:1996年起取消城镇居民粮油供应,按市场价销售。 ┃ ┗━━━━━━━━━━━━━━━━━━━━━━━━━━━━━━━━━━━━━━━━━━━━━━━━━━━┛ 1986-1995年食油销售情况表 表11-5 单位:万人、万公斤 ┏━━┯━━━━━━┯━━━━━━━━━━┯━━┯━━━━━━━┯━━━━━━━━━━━━━━━━━━━┓ ┃ │城镇供应 │ 其 他 │ │城镇供应 │ 其 他 ┃ ┃年度├──────┼──────┬───┤年度├───────┼─────────┬─────────┨ ┃ │定量人口供应│缺油农民供应│ 其他 │ │定量人口供应 │缺油农民供应 │其 他 ┃ ┠──┼──────┼──────┼───┼──┼───────┼─────────┼─────────┨ ┃1986│13.52 │0.13 │0.04 │1992│2.13 │ │ ┃ ┠──┼──────┼──────┼───┼──┼───────┼─────────┼─────────┨ ┃1987│10.41 │0.20 │ │1993│10.6 │ │ ┃ ┠──┼──────┼──────┼───┼──┼───────┼─────────┼─────────┨ ┃1988│14.59 │0.19 │ │1994│9.6 │ │ ┃ ┠──┼──────┼──────┼───┼──┼───────┼─────────┼─────────┨ ┃1989│14.84 │0.13 │ │1995│4.7 │ │ ┃ ┠──┼──────┼──────┼───┼──┼───────┼─────────┼─────────┨ ┃1990│15 │ │ │合计│ │ │ ┃ ┠──┼──────┼──────┼───┼──┴───────┴─────────┴─────────┨ ┃1991│18.89 │ │ │说明:1986年取消城镇居民粮油供应,按市场价销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