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粮食局系县人民政府主管粮食工作的职能部门,正科级行政单位。 1986年6月21日,局内增设审计股;9月6日,撤销购销储运公司、议价饲料综 合公司,设立计划统计股、储运股、粮食转化管理股。是年,局内共设人秘 股、财务股、购销股、审计股、计划统计股、储运股、粮油转化管理股、安 全股。辖12个乡镇粮管所,1个饲料加工厂、1个粮油供应站。粮食系统共有 干部、职工254人。 1991年11月18日,成立“垦利县大米贸易总公司”,归口县粮食局领导, 县粮食局局长兼任大米贸易总公司总经理;机构设置为办公室、财务科、购 销科。 1993年2月23日,成立“垦利县粮油集团总公司”,与县粮食局实行一套 机构,两个牌子,下属的所、站、厂等隶属关系不变。10月,县乡机构改革, 撤销垦利县粮食局,成立“垦利县粮油贸易总公司”,隶属垦利县商业贸易 委员会管理,总公司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人。县粮油集团总公司随之撤 销。 1995年2月,粮油贸易总公司内设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业务科、企 业管理科、基建科、贸易部。9月,县粮油贸易总公司决定恢复直属库,为 股级单位,主要负责全县定购粮油和地方储备粮油的储备、调拨、委托加工 等业务手续的传递与结算。 1996年5月,恢复垦利县粮食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设局长1人,副局 长3人。局机关内设机构恢复到1995年的五科一室,编制为13人。9月,成立 县粮油储备服务中心,为县粮食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定 编12人。 1997年12月15日,县粮食局按照中央“四分开一完善”的改革要求进行 机构精简,局机关五科一室精减为财务审计科、业务统计科和办公室。1998 年12月4日,撤销垦利县粮油贸易总公司,设立垦利县粮食收储公司(粮食 收储管理中心)。至此,县粮食系统所有企业与粮食局从资金、人员、机构 上彻底分离,成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军粮供应中心主营业务,由粮油供应站兼管。 1999年3月,根据市粮食局的统一命名,成立东营市垦利粮食收储管理中 心,隶属垦利县粮食局领导,编制为25人。中心内设仓储管理科、财务科、 购销科、办公室。1999年底,垦利县粮食局机关设办公室、粮政监查股、计 划统计股、财务审计股,行政编制为10人,粮油储备服务中心12人,与粮食 收储管理中心合署办公,归粮食收储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从此,县粮食局政 企合一的体制彻底结束。 2000年4月,粮油贸易总公司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被垦利人民 法院裁定破产。 2002年3月,县乡机构改革,县粮食局改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授权行使有关粮食工作的行政职能,实行全额预算管理。至2002年底,垦利 县粮食局除机关内设三股一室外,所属企业有:东营市垦利粮食收储管理中 心及所辖11个乡镇收储站和1个直属库、粮油供应站、面粉厂、宝元土方工 程公司,粮食系统共有干部、职工33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