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销售 1986年前,全县工业企业多实行计划生产,由企业主管部门下达生产计 划,企业组织生产。1986年始,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断扩大,自主选择经 营方式,安排产、供、销,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确定产品的销售价格和销 售方式。1987年,全县工业企业全面实行厂长负责制,并先后推行了两轮承 包经营。县主管部门以契约方式向企业下放人、才、物和产、供、销经营管 理权,企业根据产品销售情况,自主决定生产,实行以销定产。1988年后, 各企业据其自身特点,制订销售额、资金回收额与工资奖金挂钩等激励政策, 探索新的经营方式,不断开发适应市场的新产品,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网络, 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企业、宣传产品;采用向市场、消费者调 查的形式,反馈产品性能、供求信息,把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有机结合起来, 逐步由计划指导生产向市场引导生产的转变。 20世纪末,坚持把产品销售工作作为促进全县工业发展的中心工作来抓。 一方面,以建立市场部、营销网络和营销队伍建设为重点,认真研究国内外 市场和社会需求,找准市场定位和突破口,抢占市场空间,促进了企业营销 水平;另一方面,“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种形式的 产品展销活动,多形式拓展省外市场及国际市场,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稳定提 高。万达集团、万得福科技植物蛋白有限责任公司、华大玻璃纤维制品有限 公司、宏远纺织有限公司、新世纪机件制造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7大类百余 种工业产品实现出口创汇。2002年,全县工业企业产品销售收入397613万元。 企业达标升级 1986年,按照国务院《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要求, 结合围绕“一上”(质量)“三下”(消耗、费用、成本)“两保”(效益、 速度),抓企业基础管理工作,开展企业进档升级工作。以县化肥厂、县农 机修造厂为试点单位,搞业务培训,全面加强定额、质量、物资、计量、财 务、安全管理,职工队伍建设及技术进步等各项基础管理工作,提高企业整 体素质。 1987年,在全县工业企业中,推行满负荷工作法。1989年始,垦利县工 业企业先后开展企业标准化、计量、全质管理、设备管理、档案管理、会计 管理等达标升级活动。1989年,县炼油厂顺利通过省化工厅组织的“无泄漏 工厂”复查验收,县农机修造厂、县炼油分厂通过三级计量验收。县炼油厂、 县化肥厂分别通过档案管理国家二级和省级先进单位验收。同年,县化肥厂 推行规范化工作法,建立厂内银行,实行二级核算,使企业管理逐步达到规 范化,科学化。1990年,全县7家企业设备管理通过省市验收,1家企业通过 二级计量验收,10家企业通过三级计量验收,2家企业通过标准化验收,县 炼油厂通过设备管理和节能管理省级先进企业验收。1990年12月和1991年4月, 县电业局、县炼油厂两家企业分别晋升为省级先进企业;1991年上半年,化 肥厂、农机修造厂、市二棉、万达集团、胜坨集团、光明集团、北辛店油棉 加工厂、服装厂等8家企业相继晋升为市级先进企业。1991年下半年,国务院 下令停止企业达标升级活动。 年度重点企业管理活动 1992年,全县工业企业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质量 品种效益年”活动。各企业不断抓管理,上品种,增效益,竞相展开劳动竞 赛。1994年,开展以增产节约和增收节支为主要内容的“双增双节”运动, 抓制度建设,企业效益显著提高。1995年,开展以现场管理为突破口的“管 理效益年”活动,并结合县情开展劳动竞赛。1996年后,重点以财务管理、 质量管理和营销管理为中心, 推行规范化全方位的企业管理, 深入开展以 “实施管理示范工程”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效益年”活动。石化总厂、化肥 厂、胜通集团、万达集团、市二棉等5家企业被评为市级管理示范企业,石 化总厂被评为全省现场管理样板企业。1999年,开展“学邯钢、学海尔、学 亚星”活动。2001~2002年,各企业相继开展企业发展战略研究,明确企业 发展方向,加强各项基础管理工作,推动管理创新。 技术质量管理 1986年后,县工业主管部门为全面提高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除帮助企 业引进技术人才外,大力倡导群众性技术革新活动,组织各企业与周边地区 大型企业、科研单位、高新技术产业区建立协作关系,接受新型技术转让, 开展横向经济技术联合。企业内部大都设立技术管理科室,配备专职技术副 厂长,负责企业内部的技术鉴定和管理。许多企业在车间班组,成立QC小组, 进行课题研究攻关活动,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多数厂家在努力提高职 工素质的同时,不惜重金聘请高科技人才,以适应企业开发研制新产品、上 规模、上档次、创名牌、求发展之需。 财务管理 1986年,为全面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主管部门继续对各企业的财 务管理实施监督和必要科目的集中管理,按财政、统计部门的规定,对财务 报表审查、汇总编报,及时帮助解决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搞好财务分析 及成本核算,加强对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定期培训、考核,提高财会 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负责企业资产和财务的审计,考核企业财务制度执行 情况,审查企业财产的盈亏和报损处理;收缴企业管理费;督促企业配齐会 计、出纳,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依其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结合生产用物资由国 家计划分配改为自筹,推行全面的经济核算制,实行企业、车间、班组的本 利分析,加强成本管理。在“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原则下,为激发 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企业大都采用“计件工资”、“计时工资”、“效益 工资”、“聘任工资”、“浮动工资”、“岗位工资”计酬,把职工的利益 与企业效益挂钩。1988年后,随着各种经营承包责任制的施行,国有企业的 财务管理大都集中在承包者身上,实行“一支笔”签批制度。 劳动人事管理 1986~1987年,国有企业干部职工的调配仍由主管部门负责,企业只有 雇用少量临时工的自主权,在编干部职工的流动经企业报主管部门、再分别 呈报劳动局批准后方可调动。必要的奖励和经济处罚、警告、严重警告由主 管部门同意即可执行,辞退、开除则需报请劳动局批准。1988年后,随着国 家用工制度的改革,企业自主权不断扩大,厂长有权任命副厂长和中层领导 干部(报主管部门备案),还可据生产经营之需实行定编、定岗、定额、定 员,有权组织实施班组车间优化组合,对优秀职工有3%的晋级权,对严重违 纪职工有依法辞退开除权;职工亦有停薪留职自谋职业权,使职工和企业具 有了双向选择权,增强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力。企业干部职工离休、退休均 按国家规定报主管部门呈请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执行。对职工文化、业 务技术培训等,企业均可自主决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按国家规定的条 件,由企业报请县管理部门评定,由企业决定是否聘用。 安全管理 20世纪70年代末,垦利县成立安全委员会,下设安全办公室。机构几经 变更,2001年7月,成立垦利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至2002年,全县有27家 企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9人,兼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470人。县石化公司建立规范的消防队,配备专业消防车辆和各种消 防器材,其它企业立足自身特点配备相应消防队伍和消防器材。 县安全机构每年在全县范围内均进行3~6次安全生产检查,查找事故隐 患,督促整改。2002年,全县组织12次统一的大检查活动。检查前,县安委 会均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划分任务、职责,确定检查重点,提出检查要求, 由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检查中,一般按照“全、细、实、严”的 要求,采取“听、看、查、议”的方式,查找问题,逐一填写《安全生产检 查表》,最后由检查组负责人和企业一把手分别签字。对查出的事故隐患, 督促隐患所在单位制订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实行 检查和整改责任制。同时,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六个专项整治活动。其中, 在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整治中,2002年,查纠各类违章65300人次,查扣 无牌无证机动车辆6210台,暂扣证件1350个;在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中,查出火灾隐患165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34份;在民用爆破器 材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中,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14家,没收爆竹、 烟花价值24万元。在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中,取缔加油(气)点、加油车120 处,限期拆除违规违法加油站点5家,检查生产经营企业72家,查出事故隐 患100余条;注销5家企业的运输资质,淘汰车辆30辆;在海洋渔业捕捞安全 整治中,检查渔船679艘次,限期整改54艘次,禁止离港9艘,签证2372艘次, 年检462艘。在“锅容管特”整治中,共检查单位114家,提出整改意见414条, 取缔“土锅炉”6台,对183台“锅容管特”设备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