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河口区司法局1985年3月成立,下设办公室、宣教股、法律顾问处、调解 股, 同时设立东营市河口区公证处,副科级单位,隶属司法局,共有工作人员5名,与 胜利油田司法处河口分处合署办公。1991年10月,法律顾问处更名为河口区律师事务所, 副科级单位。 1995年3月,撤消胜利油田司法处河口分处,河口区司法局迁址办公,工 作人员12名。 1995年6月,河口区律师事务所改称为东营市恒源律师事务所,隶属司法 局。1999年6月,经司法部批准,东营市恒源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山东恒源盛律师事务所, 编制5人。2000年8月,设立河口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与山东恒源盛律 师事务所合署办公。2000年底,有科、股、室5个,工作人员22名。2002年5月全区机构 改革, 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股、基层工作股、法律服务管理室4个科室,公证 处、 山东恒源盛律师事务所2个直属科室。2003年,山东恒源盛律师事务所改制为合伙 制律师事务所, 与司法局脱离。2003年月8日河口区法律援助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副科 级事业单位,编制3人。2005年底,区司法局有工作人员23名。其中公务员10人。 2005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 和十六届三、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信心、团结奋斗、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加强以“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核心的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公证队伍教 育规范树形象”活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等专项整改活动,法律服务行 业的社会公信力明显增强,群众满意程度不断提高,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二00五年司法行政系统受表彰情况统计表 ┌─────────────┬──────────┬──────────────┬────┐ │荣誉称号 │受表彰单位 │表彰单位 │表彰时间│ ├─────────────┼──────────┼──────────────┼────┤ │全国先进司法所 │新户司法所 │司法部 │2005.9 │ ├─────────────┼──────────┼──────────────┼────┤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二等功 │河口区司法局 │省人事厅、省司法厅 │2005.10 │ ├─────────────┼──────────┼──────────────┼────┤ │全省模范调解中心 │义和镇调解中心 │省司法厅 │2005.9 │ ├─────────────┼──────────┼──────────────┼────┤ │全省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新户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省司法厅 │2005.9 │ ├─────────────┼──────────┼──────────────┼────┤ │妇女维权工作先进单位 │河口区司法局 │东营市妇女联合会 │2005.1 │ ├─────────────┼──────────┼──────────────┼────┤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三等功│河口区司法局 │东营市司法局 │2005.2 │ ├─────────────┼──────────┼──────────────┼────┤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三等功│河口区司法局基层股 │东营市司法局 │2005.2 │ ├─────────────┼──────────┼──────────────┼────┤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 │河口区司法局 │东营市司法局 │2005.2 │ ├─────────────┼──────────┼──────────────┼────┤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 │河口区司法局办公室 │东营市司法局 │2005.2 │ ├─────────────┼──────────┼──────────────┼────┤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河口区公证处 │共青团东营市委、东营市 │2005.9 │ │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 ├─────────────┼──────────┼──────────────┼────┤ │全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河口区司法局 │区委、区政府 │2005.1 │ └─────────────┴──────────┴──────────────┴────┘ 续表 ┌────────────┬─────────┬──────┬────┐ │荣誉称号 │受表彰单位 │表彰单位 │表彰时间│ ├────────────┼─────────┼──────┼────┤ │“平安河口”建设先进单位│河口区司法局 │区委、区政府│2005.1 │ ├────────────┼─────────┼──────┼────┤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河口区公证处 │区委、区政府│2005.1 │ ├────────────┼─────────┼──────┼────┤ │人民满意的基层单位 │河口区司法局宣教股│区位政法委 │2005.1 │ ├────────────┼─────────┼──────┼────┤ │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 │河口区司法局 │区委、区政府│2005.2 │ ├────────────┼─────────┼──────┼────┤ │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单位 │河口区司法局 │区委、区政府│2005.12 │ └────────────┴─────────┴──────┴────┘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法治宣传活动 ①4月17日, 区普法办与区信访局联合协调区委办、区人大办等15个部门在市场街 举办“平安河口”建设第二个宣传月宣传活动。区人大副主任杨学贤,区政协副主席王 丛林,区综治办主任宋学峰,各乡镇、街道分管政法的书记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共90余 人参加宣传活动。整个活动共出动宣传车7辆,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30 余幅,接受群众咨询25人次,展出法制展板40余块; 5月8日至5月30日, 区普法办协调有关单位先后在河明、河兴等20个居民小区开展 丰富多彩的法律进社区宣传活动。主要有:①学生带法回家。活动依托区一中、区实验 1000余名学生参加“带法回家”的社会实践活动,把法律知识传播到其所在家庭的区域。 ②流动宣传与固定宣传相结合,形成全方位宣传氛围,扩大宣传覆盖率。出动宣传车在 社区内和城区主要街道进行巡回宣传;在社区定点设站,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及法 律指导; 现场宣传与资料宣传相结合,送法进社区。活动中,共出动宣传车1辆、展出 法制展板50余块、接受法律咨询7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0条; 9月15日-12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以“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构建和谐社会” 为主题的普法宣传季活动。 活动中,共收到普法经验材料40余份,开展部门法讲座1场 次,8名选手踊跃报名参加演讲比赛。并于12月2日召开“四五”普法经验座谈会; 12月4日, 在海宁小区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活 动; 12月9日,根据建设局申请,协调法院同志为区建设局讲授行政许可法,区建设局 全体工作人员听取了讲座。12月17日,结合农村远程教育工作实际,到六合乡广河村进 行了授课。广河村党支部书记、村接受点管理员和村民代表参加了讲座。 10月、12月分别与药监分局、工会共同组织法律知识竞赛2场次。 (二)基层依法治理 2005年3月,深入开展争创省、市、区三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活动方案》 明确了21条创建标准,提出创建目标,全区有71个行政村被纳入创建范围(其中,省级2 个、市级2个、区级67个)。其中,六合乡广河村被省司法厅、民政厅推荐为“全国民主 法治示范村”;是月,新户乡九顷村、太平乡官庄村、义和镇寿光村、街道办事处、孤 岛镇镇苑村、仙河镇海星村被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命名为“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 (三)“四五”普法验收阶段性考核验收 6月8日,区人大副主任渠怀德带队听取司法局《关于“四五”普法及依法治区规划 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到区国土局、街道办事处、义和镇实地查看“四五”普法依法治 理开展情况, 并提出工作建议;6月16日,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督查“四五”普法 工作。司法局受区政府委托作《关于“四五”普法及依法治区规划实施情况》的汇报; 9月22日, 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司法局关于对第十六次常委会会议审 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7月7日,市人大副主任魏丕永一行12人对河口区“四五”普法 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视察。视察组在区政府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听取了副区长、区全民普法 依法治理组副组长郭学增《关于全区“四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详细查看全区 “四五”普法档案资料,观看“四五”普法展板,并实地对区计划局、区教育局、区一 中的“四五”普法工作进行视察。9月9日,市政协副主席、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 导小组副组长倪胜希带队的市“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团来河口区就全区“四五”普法工 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检查组在党政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听取了区委副书记、区全民普法 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曲同德《关于全区“四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汇报,观看河 口区“四五”普法专题片,详细查看全区“四五”普法档案资料,并实地对区一中、区 公安分局、区电业局、区国土资源局、河口街道、黄河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六吕村的 “四五”普法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基层基础工作] (一) 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共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课10次,培训人员700 余人次,调解员受培训率90%。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员的考核管理,在此基础上全面落 实基层专职调解员工资报酬。 (二)做好社会矛盾纠纷特别是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预防矛盾纠纷激化, 减少不安定因素, 先后组织人员进行大型矛盾纠纷排查3次,截至12月20日,共排查出 矛盾纠纷518起,成功调处505起,调处成功率97.5%。 (三)继续加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管理指导力度,在财物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使全区的司法所软硬件建设得到明显改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部重新配备办公桌椅、 摩托车等硬件。 (四)3月16日,在全区范围内进行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宣传活动,活动中出动宣 传车6辆,悬挂宣传横幅7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86人次。截止12月 20日全区“148” 法律服务专线共受理咨询227件,其中受理来电咨询181件,来人咨询 96人次。 (五)按照“帮教社会化、安置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法治化”的思路和要 求,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基础工作。本年度共接收安置帮教对象47人,接待、帮教衔接率 100%,对其做到不脱管、不失控、管教好。 (六) 2005年,对全区法律服务市场进行有效的管理整顿,共开展全面检查4次,查 处私设法律服务站点、违法办案等案件5起。 [公证工作]2005年公证工作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 象活动为契机,立足本职,从实际出发,以强化公证质量为抓手,努力实现高效率、零 投诉、平安无事故的目标,积极创建“平安公证处”。深入开展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 象活动,提高队伍素质,规范公证服务,建立健全良好的长效机制。认真学习《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证法》、《司法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意见》, 积极 稳妥地推进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加强公证人员的管理,规范公证人员的执业行为, 积极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 为公证法的实施作准备。全年共办理公证案件210件,其中 民事案件177件,经济案件33件,涉及标的2.8亿元,接待来访1300余人次,修改重大合同 17份,化解涉案标的10万元以上信访案件1起,化解上访人数过10人以上2起。在2005年重 点开展的创新公证业务中,办理东营中心渔港工程招标等政府采购招投标公证25件,涉及 金额1.2亿元, 为国家节省资金700多万元;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出让现场 监督公证13件,办理市场拆迁提存公证5件。 [法律援助] 按照司发通[2004]127号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切实解决 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的意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先后与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 会保障局等八个部门进行多次沟通和协调,建立《河口区残疾人档案》、《河口区农村 敬老院老年人档案》、《河口区城镇及农村低保人员档案》,实现经济困难当事人从申 请法律援助、相关部门出具经济困难证明、有关部门给予缓、减、免诉讼费、仲裁费及 其他费用,律师到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免收查询费等机制的良好运行。2005年共为当事人 办理诉讼法律援助案件23件,其中刑事的13件,民事的10件,已结案的19件,解答法律 咨询95人次, 代写法律文书12件,审查合同7份,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23万,挽回经 济损失21万,有力的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事务所一览表 ┌────────────────────┬────────┬──┬─────┐ │名称 │地址 │规模│法定代表人│ ├────────────────────┼────────┼──┼─────┤ │山东恒源盛律师事务所 │河口区河滨路21号│6人 │王育奇 │ │(执业许可证号:15085330158山东省司法厅)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