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区委、区政府于 2003年8月28日成立区行政服务中心, 建设区行政服务大厅,政府各职能部门、单位 入驻大厅,对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集中办理。“中心”内设一室两科 (办公室、业务科、督查科),配备5名管理和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①职责:执行区委、区政府有关实行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的决定和意 见;研究制定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各入驻部门、单位行政审 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办理重大审批项目;抓好各部 门、单位入住人员的督察考核及管理工作。②功能:为各类经济组织、投资者及公民 个人办理各项审批、审核、备案、登记及核发证、照等有关手续;集中办理有关行政 事业性收费;转报需经上级部门审批和收费的项目;为服务对象提供相关的中介、法 律、政策、项目投资等方面的咨询、释疑、信息发布等服务。 [运行机制及审批管理] 运行机制一门受理,窗口运作,印章专用,统一收费,限时办结。①一门受理: 以区政府2002年9月下发的“东河政发[2002]第9号”政府令为依据,各单位、部门 所有的256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入行政服务大厅。各职能部门一律不再受理。 ②窗口运作:部门充分授权,窗口全权办理。各职能部门要授予窗口工作人员充分的 审批权;窗口工作人员代表职能部门行使一切审批权力,办理各项审批服务事项。③ 印章专用:区政府为进驻部门刻制专用印章,字样为“东营市河口区××局(委办)审 批专用章”、“东营市河口区××局(委办)收费专用章”,在区内与原部门印章具有 同等效力。需要上报市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则由窗口部门负责盖原部门印章上报并 限时办结。④统一收费:各窗口单位要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依法收取费用,并由指 定银行部门统一收取,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⑤限时办结:各窗口单位对各 项审批服务事项应确定时限,并做出公开承诺,限时办结。 审批管理行政服务大厅实行六项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制度(六件审批):①即办事项 的直接办理制(即办件):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事项由各窗口即收即办, 直接办理。②一般事项的承诺办理制(承诺件):需经主管部门审核或现场踏勘的事项, 由受理窗口出具承诺书,主管部门具体组织,严格按承诺时限办结。③重大事项的联 合办理制(联办件):重大事项是指涉及基本建设项目、技改项目、进入经济园区的招 商项目和其他需要由多个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重大项目由牵头部门在行政服务大厅 内组织有关窗口负责人进行联合审批,并由相关窗口按照承诺的时限办结。④上报事 项的负责办理制(报批件):需要报上级审批的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在承诺的时限内审 核后,及时联系原单位,由原单位负责上报办理。⑤控制事项的明确答复制(答复件): 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河口区发展规划的项目,各窗口不予受 理;或者因其他客观原因不能办理的事项,应明确答复并做好解释工作。⑥特急事项 的紧急办理制(急办件):特急事项指一些时间紧迫、特别重要的审批事项,按“特办 件程序”紧急办理。 2003年底,“中心”各窗口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3691件,办结3689件,按期 办结率100%。 其中有承诺期限的审批事项有236件,当日办结的有183件,占77.5%, 平均承诺期限为5天,平均办理期限为2天,平均提前3天。 [进驻部门及人员] 进驻部门:①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区发展计划局、区物价局、区经济贸易局、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公安分局 (交警大队、区消防大 队) 、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建 设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局(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区林业局、区文化 体育局、区卫生局、区卫生防疫站、区环境保护分局、区畜牧局、区国税分局、区地 税局、区公路局、区防空办、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区烟草专 卖局。②服务职能单位:区招商办(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区电业局。③通过招标方式进驻单位: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商务中心。 人员及要求①按照“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服务优”的基本要求,窗口工作 人员由派出部门在正式在编人员中推荐。2003年有各单位派驻人员61人,进驻人员暂 定两年,人员性质不变,享受原单位的一切待遇,组织关系迁入行政服务大厅。②各 窗口单位明确一名中层以上干部为窗口负责人。各窗口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定期 到大厅窗口现场办公,解决实际问题。 [行政服务大厅管理权限] 组织人事管理行政服务大厅建立党组织。统一管理大厅工作人员的学习、教育、 组织生活等事宜。各职能部门派驻的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服从行政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 行政服务中心对不能胜任工作或违纪的窗口工作人员提出换人要求时,派出单位应及 时更换。遇到特殊情况,各职能部门需调动或更换窗口工作人员时,事先必须征得行 政服务中心同意。 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对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月度、年度考核。 业务管理各窗口办理的各种审批服务事项,每天必须报行政服务中心备案。审批 重大事项时,各有关窗口单位不得无故缺席,否则视作对该联审项目的审批表示同意, 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要求各窗口办理的其他事项,各窗口必须迅速办理,并在规定时 限内将办理结果报行政服务中心备案。 督查考核管理凡决定由窗口受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各职能部门不再受理; 加强对窗口的考核。对窗口的考核结果,年终按一定比例计入区委、区政府对部门的 督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