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1985年10月,河口区档案局、档案馆同时成立,局馆合署,隶属区委、区政府双 重领导。档案局列入区政府序列,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 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并实行监督和指导;区档案馆是全区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 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全区范围内的重要档案。1990年8 月,档案局核编为正科级行政单位,仍同档案馆合署办公。1993年10月机构改革,档 案局被撤销,档案馆为正科级全民事业单位,隶属区委办公室。1994年12月,恢复档 案局,未设行政编,仍与档案馆合署办公。1997年,为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成立 河口区档案工作领导小组。 整档建档 1986年4月,河口区档案局落实人员编制,逐渐开展对全区档案工作的组织指导 。1986年5月,举办文书立卷归档学习培训班,讲授、辅导文书立卷归档范围,保管 期限、立卷归档方法等基础业务知识,43个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的文秘人员参加了培 训。培训结束后,区档案局全力以赴组织指导各单位进行自建区至1985年底形成的文 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共立卷500多卷。是年河口区档案局被评为东营市档案工作 先进单位。1987年,河口区档案局制定《文书立卷归档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利用制度》等8项档案工作制度;档案局与财政局联合组 织指导全区各单位进行1986年前形成的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同时,区档案局还 指导有关单位进行科技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198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 案法》颁布实施,档案事业的发展列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档案局组织各乡 镇、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建立文书立卷归档制度,建立档案室(个别小单位在办公 室设立档案柜)。1991年,村级建档工作开始试点,太平乡刘村等建起村级档案室 。1997年,档案工作列入河口区各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是年,河口区档案局( 馆)被评为东营市档案工作先进单位。 档案馆与档案管理 档案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单位档案室负责管理本单位形 成的各类档案、资料,并按规定向区档案馆移交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及资料;区 档案馆负责接收、管理本区重要档案、资料。1988年,区档案馆列入全国综合档案馆 序列,代码为437052(6位数)。区委、区政府依法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在区人武 部三楼为档案局、馆安排1间办公室,2间库房,并由区财政拨专款购置4套铁制档案 柜。档案馆开始征集、接收第一批档案入馆,至年末,共接收乡镇4个全宗建区前档 案1010卷,资料376份(册)。1989年,档案馆印发《河口区档案馆征集、接收档案资 料的通告》,本年共接收区直机关、事业单位14个全宗1986年前的文书档案360卷, 征集到有关土地疆界、自然资源、建区初期机构、人事等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件、图 表、会议记录和领导人工作笔记等原始资料1300余份(册)。档案馆又建立档案管理、 保护、利用及保密等各项制度,对入馆档案进行系统整理、编目,开展档案统计、档 案提供利用服务等工作。1992年,档案馆馆藏档案32个全宗,3760卷,资料5000余册 (份)。档案的种类已由单纯的文书档案发展到文书、科技、会计、统计等多种类;还 收集到一些反映建区初期历史真貌的照片等音像档案资料。编制了案卷目录、全宗介 绍、存放位置索引等检索工具,对区委、区政府等十大主要全宗的档案,还编制了文 号索引、人名卡片、专题目录等检索工具,可一次检索到所需文件,方便了档案的查 找和利用。是年末,河口区档案馆顺利通过省级先进档案馆三级标准的考核验收,并 晋升为省先进三级档案馆。1994年,档案局、馆搬至区委办公楼,办公条件和档案管 理、保护、利用条件得到改善。档案馆按照省先进二级档案馆的标准要求,逐步配备 了空调机、去湿机、微机等现代化管理设备。1995年馆藏档案38个全宗5175卷。其中 新增加了声像、保险、公证、新闻报道、死亡干部等档案。档案资料达到8000余册( 份),其中有图书、报刊、内部资料等。档案馆按《山东省地、县级档案馆规范》和 省级先进二级档案馆的标准,加强档案的基础业务工作,对馆藏全部档案进行系统地 鉴定、整理,编制了《档案馆指南》、《全宗介绍》、《档案存放位置索引》及《全 引目录》等7种检索工具书,编辑了河口区《党代会简介》、《人代会简介》、《档 案利用效果汇编》等15种档案资料。是年末,区档案馆晋升为省级先进二级档案馆。 1998年,投资450万元,动工兴建总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的河口区科技档案楼。该楼 为档案局、馆与科委联合办公楼,其中档案局、馆总建筑面积为1150平方米。档案库 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完全按国家档案库的建设标准建设。2000年8月,档案局、馆 搬入新楼,办公条件、档案管理、保护条件得到了根本改善。2000年,档案馆开始接 收河口区破产企业档案,至年底,共接收9家破产企业档案、帐本、凭证共4142本(册 )。 档案室 1987年组织建立各乡镇、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室。组建初期多为兼室,只 在办公室设档案柜,档案员也多为兼职,负责本单位的立卷归档及档案管理、提供利 用等工作。1989年,河口区75个正科级单位都建起档案室,其中检察院建立专室。档 案室存档12000多卷。1990年,山东省开展机关档案室省级先进定级达标活动,河口 区检察院等7个机关档案室和油棉厂1个企业档案室被定为省先进三级档案室。1991年 税务局等12个档案室晋升为省先进二级档案室。1995年,交通局、检察院、公路管理 局和人民银行4个档案室晋升为省先进一级档案室。1998年,河口区省先进三级以上 档案室48个,占机关档案室总数的58%。1999年,山东省机关档案室实行规范化目标 管理,机关档案室开始按《山东省机关档案室规范化目标管理标准》加强建设。200 0年末,土地管理局、法院、检察院等3个档案室通过考核验收,晋升为省规范化目标 管理一级档案室。各档案室的物质基础和业务建设水平都逐年提高,83个档案室室存 档案48000余卷。 档案利用 据不完全统计,1989~2000年区档案馆和基层档案室提供利用档案资料4万多人 次,6万多卷次。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河口区经济建设和各方面的工作需要服务 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993~2000年各类人员利用档案资料作为参考依据, 在工程设计、基本建设、技术革新、农业开发、处理土地纠纷等方面,进行科学决策 ,提高了工作效率。 3c521p32 第二节史志 组织机构 1985年5月成立河口区地方史志办公室,正科级全民事业单位,隶属河口区人民 政府。1987年7月16日,根据东营市政府要求,降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定编5人,隶属 河口区政府办公室。1988年开始实行技术职务评定工作,当年评定编辑1人,助理编 辑2人。1993年10月机构改革,史志办定编3人,性质、级别、隶属关系不变。1996年 11月,根据编修《河口区志》的需要,史志办公室升为正科级,增编3人,隶属关系 、性质不变。至2000年底,定编8人,实有8人,主任1人,专业技术人员6人。其中, 副高职称1人,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1人。1989年6月成立河口区地方史志编纂委员 会。1996年9月成立《河口区志》编纂委员会。2000年,河口区史志办被评为全市史 志系统先进单位,1人获省级史志系统先进个人,1人被东营市政府办公室、市人事局 记三等功,2人受嘉奖。 编辑出版 1987年编辑出版《河口区概况》,全书10万字。至2000年底,累计编辑出版地方 资料性书籍12种,300余万字。主要书目有《河口区概况》、《河口今昔》(一、二) 、《河口区人大志》、《河口综览》、《河口年鉴》、《辉煌的五年》、《河口区基 础资料汇编》、《河口区同乡录》等。 撰稿及论文 1987年始,河口区史志办公室全面承担起各级地方史志部门编辑出版地方书刊河 口区相关资料的撰稿任务。先后为《山东年鉴》、《中国县情大全》、《中国名镇( 乡)大事典》、《山东省情概况》、《东营年鉴》、东营市《文史资料》等书目撰稿 。至2000年,累计撰写各类书刊稿件28篇,26.5万字。1989年后,河口区史志办公室 的编务人员在编辑各类地方史志书刊的同时,不断进行地方志、地方年鉴编务理论探 讨,1991年始,先后在《方志研究》、《志与鉴》、“山东省年鉴协会”、“东营市 史志研讨会”等书刊、协会、研讨会发表论文。1991~2000年累计发表论文13篇,6 万字,其中获省级奖励论文4篇,市级奖励论文4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