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增设省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几个问题 的决定》以及中共东营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1984年6月《关于区人民代表大 会专题会议》精神,河口区人民代表大会按原所属利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届次顺延,从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开始。 河口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9月6~8日在河口采油指挥部礼堂召开。会议应到代表120人 ,因病因事请假11人,实到代表109人。代表中工人、农民代表67名,占55.8%;知 识分子22名,占18.3%;干部24名,占20%;民主人士4名,占3.3%;其他3名,占 2.5%。代表总数中党员65名,占54.2%;妇女24名,占20%。代表平均年龄41.2岁。 会议听取并审议《河口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报告》,区政府《 关于河口区筹建情况和今后任务的报告》,《河口区财政筹建工作情况报告》,《河 口区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河口区人民检察院筹建情况 的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9月8日,会议选举产生河口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汉统,副主任钱芳清、高顺德、马光明,常务委员9人;区长张 汝聪,副区长刘玉良、袁础、王海岭;河口区人民法院院长周华山;河口区人民检察 院检察长刘元顺。会议还选出出席东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3人。河口区人民 政府正式成立。 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5月9~11日在胜利油田第十三中学阶梯教室召开。会议应到 代表118人,实到103人,缺席15人。会议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河口区财 政筹建工作情况和1985年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河口区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河口区人大常 委会工作报告》,《河口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 分别作出决议。会议补选王嘉祥为河口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第三次会议于1986年4月24~26日在河口钻井二公司礼堂召开。应出席会议代表 116人,实到87人,缺席29人。会议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河口区1985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及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河口区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河口区人大常委会 工作报告》,《河口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 出相应决议。会议补选刘玉良为河口区人民政府区长。 河口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7年4月7~10日在河口采油厂礼堂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20人, 其中工人33名,占27.5%;农民31名,占25.8%;干部31名,占25.8%;知识分子25名 ,占20.9%。代表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0名,中专14名,其余为小学至高中文化;党 员70名,妇女26名。代表平均年龄41.2岁。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 河口区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草案)的报告》,《河口区198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河口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河口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河口区人民 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 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人 大常委会主任周庆成,副主任王嘉祥、李隆玉(女)、高顺德、梁金魁,常务委员8人 ;区长刘玉良,副区长尹玉昌、王志美、王朝仁、袁础;区人民法院院长周华山,区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华南。 第二次会议于1987年11月26~27日在区政府招待所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代 表118人,因病因事请假25人,出席会议代表93人。会议听取并审议1987年1~10月份 《政府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作出批准决议,经过代表认真酝酿讨论,选举出出席市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47名。 第三次会议于1988年3月15~18日在区政府招待所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 代表118名,实到97名,会议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河口区1987年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河 口区198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 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 。 第四次会议于1989年3月20~22日在区政府招待所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 代表120人,实际到会75人。会议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河口区1988年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89年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河口区1988年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 河口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90年3月5~9日在区政府招待所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代表 130人,请假4人,实到126人。代表中,工人40名,占30.8%;农民38人,占29.2%; 干部26人,占20%;知识分子26人,占20%。党员74人,占56.9%。妇女28人,占2 1.5%。会议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河口区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及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河口区1989年财政预 算执行情况及199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 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会议选举产生新 一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庆成,副主任王嘉祥、王春荣、李隆玉 (女)、高顺德、韩廷村;常务委员7人;区长张俊林,副区长王少飞、马崇志、尹玉 昌、戴永昌;区人民法院院长周华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华南。 第二次会议于1991年3月25~27日在区政府招待所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代 表129名,实际到会109名。会议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河口区1990年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河口区1990年财政决算和199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了决议。会 议补选岳树德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景坤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第三次会议于1992年3月5~7日在区政府招待所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代 表129名,实际到会115名。会议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河口区1991年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河 口区1991年财政决算和199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 河口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93年2月17~19日在区政府招待所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 代表144名,实到代表144名。其中工人35人,占24%;农民49人,占34%;干部36人, 占25%;知识分子24人,占17%。代表中有党员95人,占66%;妇女35人,占24%。 35岁以下的有29人,占代表总数的20%;56岁以上的12人,占8%;36~55岁的103人 ,占7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90人,占63%;小学文化程度的21人,占14%。会议听 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河口区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 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河口区1992年财政决算和1993年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主 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 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庆成,副主任高顺德、李隆玉(女)、韩廷村、岳树德、张凤 田,常务委员6人;区长王少飞,副区长马汝忠、王朝仁、孙学孟、程景坤;区人民 法院院长刘焕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瑞迎。会议选举出河口区出席东营市第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7人。 第二次会议于1994年1月28~30日在海天宾馆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44名。会议听 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河口区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 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河口区1993年财政决算和1994年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 第三次会议于1995年1月18~20日在区委礼堂召开。应出席会议代表146名,实际 出席代表133名。会议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河口区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河口区1 994年财政决算和199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相应决议。会议补选 周玉娥(女)、刘增喜为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第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11~13日在区委礼堂召开。应出席会议代表146名,实际 出席代表145名。大会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河口区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九五” 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报告》,《河口区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 行情况及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河口区1995年财政决算 和199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 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大会补选耿振勇为区人民法 院院长,王荣昌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2月18~20日,在区委礼堂召开。应出席会议代表146名,实 际出席代表140人。大会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河口区1996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河口区 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接 受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庆成的辞职请求,补选刘汝彬为河口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河口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98年1月14~17日在区委礼堂召开。会议应到代表155人,与会代 表154人。其中,工人60名,占代表总数的38.71%;农民39名,占25.17%;干部32名 ,占20.65%;知识分子23名,占14.83%;军人1名,占0.64%。代表中中共党员109名 ,占代表总数的70.32%。妇女38名,占代表总数的24.52%。会议听取并审议《政府工 作报告》,《河口区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河口区199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8年财政预算( 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 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相应决议。大会选举出出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的 代表37名。选举产生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 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汝彬,副主任程 景坤、韩廷村、张凤田、张士明、贾希铎、于连泽,委员10人;区长徐春福,副区长 孙学孟、王丛林、张兆明、张树芹;区人民法院院长耿振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 荣昌。 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2月2~4日在区委礼堂召开。应出席会议代表146名,实际出 席代表138名。会议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河口区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河口区199 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补选 刘秀田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第三次会议于2000年2月27~29日在区委礼堂召开。应出席会议代表154名,实际 出席代表154名。会议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河口区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河口区1999年财 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0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 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