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与领导人】 (略) 【概况】 辛店街道办事处位于区境西北部,距区政府10公里。面积82.82平 方公里。2007年底辖22个村居,其中8个村民委员会,10个村转居委会,4个社区 居委会。有常住总人口46042人。人口自然增长率6.6‰。境域明清两代属乐安县。 建国后属广饶县九区。1956年1月称辛店区,1957年撤区建乡称辛店乡。1958年9 月,成立辛店人民公社。1964年3月改称辛店区,隶属广饶县。1966年5月归垦利 县。 1970年撤区并社,建立辛店公社。1983年10月划归东营区。1984年7月撤社 改镇, 称辛店镇。2001年3月,撤销辛店镇,设立辛店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以 东营区与垦利县边界线和辛河路交叉点为起点,沿辛河路中心线向南延伸至原辛 店镇辖区内的五干渠中心线后,沿五干渠中心线向西延伸至原辛店镇西边界线, 辛河路(城区为西四路)中心线以西,因其辖区大部分为原辛店镇辖区,故沿用 原“辛店”名称。全境地势西高东低,地面高程为海拔6~8米。广利河、广蒲河 斜穿境内,南有五干渠,北有六干渠,中有五六干合排(沟)。2007年,全街道实 现生产总值24.6亿元(现价, 下同),比上年增长48%,其中一、二、三产业增 加值分别达到4186万元、121808万元、120518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79%和 50%。工业总产值40.7亿元,实现利税39302万元。农林牧渔总产值8371万元;全 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907公顷,总产5694吨;棉花215公顷,总产98吨。全年造林 22.5公顷,森林覆盖率达20.7%。年末大牲畜存栏量1642头,猪存栏6800头,羊 存栏9607只, 家禽存栏8.5万只。 水产品总量1075吨。有水库8座,总蓄水能力 10000万立方米。农业机械总动力达8642千瓦,农村用电量608万千瓦时。财政收 入546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110元。有中学1处,小学3处,在校学生共2106人, 适龄儿童入学率100%。 有医院1处。电话普及率达到每百人30部。小康水平指数 达到90%,有12个村达到小康水平。 【广利河综合治理】年内,街道按照市、区广利河综合治理工程的总体部署, 成立街道广利河综合治理工程指挥部,实行街道主要领导和机关干部靠上做工作, 进行深入调查摸排,了解民情民意,制定可行拆迁方案,研究拆迁办法,找准工 作突破口,有序推进拆迁工作。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对广利河综合治理工程和建 筑市场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在社会上形成了广利河综合治理活动的浓厚 氛围。并安排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广利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秩序协调维护工作,与 市区指挥部、施工项目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协调处理工农纠纷,没有因工作不 利对工程进度造成负面影响。据统计,自广利河综合治理工程实施以来,累计调 处工农纠纷360余起,90%以上的问题现场或当天处结。广利河综合治理工程迁占 林地、耕地256户,面积36.43公顷,拆迁房屋170户,拆迁面积41000余平方米, 补偿资金3590余万元。 【“三网”绿化工程】年内,街道按照“三网合一”的模式,着力打造以辛 茶路为主线的绿化长廊,建成环六干渠、五六干河排绿色生态圈,创造自然、舒 适、和谐的人居环境。确权外林地协议签定及倒茬工作全面完成,2007~2008年 度“三网” 建设总占用确权外林地92公顷,签定协议1256份,涉及农户932户。 实现总投资846万元, 完成辛茶路两侧路域土方工程,完成土方量50.7万方,新 开挖排沟3条,5.2公里;新修筑上水渠6条,7.8公里;新整修生产路4条,6公里; 新修筑20米宽台田1000米; 旋耕机耕地45.33公顷,打点打坑6.8万个,植树4.1 万株。全面实施唐家片933.33公顷林网建设,完成斗渠清挖5条,9公里;排沟清 挖6条, 10.8公里;建设6米宽林带6条;完成土方36.3万立方米。全面完成村庄 绿化规划,围村林土地全部整平并大水漫灌,以备下年春季植树。 【平安建设】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线索摸排,专群结合, 分三路深入调查摸排黑恶犯罪线索, 共摸排上报黑恶犯罪线索9条,并全部处结 完毕。按照“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的原则,对社会面上的治安管理力度不断加 大,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查处,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共破获犯罪团 伙1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5人, 其中刑事拘留25人、治安拘留19人、治安处罚11 人。 加强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口综合管理。通过合理划分责任区,每个责任区由1 名综合管理员负责,对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口进行不间断“滚动式”排查,确保及 时掌握出租房屋变动和外来人口的流入、流出情况,做到出租房屋清、外来人员 清、 变动情况清;纳入街道综合管理机构动态管理的出租房屋18964间、外来暂 住人口24264人, 发现报告可疑治安线索24条。同时,不断规范建设工作档案, 实行信息资源管理部门共享。(孙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