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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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区治安区公安分局与有关单位联合每年开展多次油区重点治理整顿。1984年,
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油区治理整顿,共收捕各类犯罪分子83名,摧毁盗窃团伙4个、
成员16名。1985年5月25日,参加市局组织的油田治安大清查,出动机动车217部,收
捕各类违法犯罪分子77名,摧毁犯罪团伙11个,缴获赃物折款30万余元。同年9月28
日,在全区进行治安大清查,抓获违法犯罪分子40名,缴获赃物折款69万余元。198
7年4月开展治安专项治理,破案47起,查获作案成员231人,缴获物资折款11.5万元
;堵截盗窃和非法收购油田物资的违法人员217人,缴获物资价值16万元。1988年3月
,侦破六户镇田庄村50余人割盗油井电泵电缆的团伙偷盗案。同年7月20日,开展为
期40天的“严厉打击盗窃和流氓滋扰犯罪”专项斗争,共破获现案、积案、隐案329
起,其中:大案36起,抓获违法犯罪分子520名,缴获赃物折款32万元。1989年2月1
5日,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为期2个月的打击流窜犯罪和盗窃油田物资专项斗争,设堵
截点79个,组织治安巡逻队108个。共破获案件360起,查获违法犯罪分子398名,查
获被盗油田物资折款91万元。1991年8月21日,破获油田物资供应总库被盗案,当天
抓获作案分子,被盗价值1万元的铝制品全部追回。1993年7~9月,参加市局统一组
织的整顿油区治安专项斗争,共破案823起,抓获违法犯罪分子1004名,清理取缔小
炼油、小轧钢、小化工和非法收购点(简称“三小一点”)697个,缴获被盗油田物资
折款700余万元。1994年,依法清理取缔“三小一点”51处。1996年5~7月,开展“
严打”斗争,破案263起,抓获各类犯罪分子192名,打掉团伙22个、成员78人,整治
部位69处,缴获赃物折款183万余元。同年12月26日,在辛店影剧院召开公开处理大
会,依法对26名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处理,并在东、西城进行集中押送和沿途宣传,受
教育群众达6万余人。1997年,建立油区治安指挥中心,组建油区巡逻大队,清查油
区内出租房屋7040间,拆除非法违章建筑35处,清理乱接、乱拉油田电力线240条、
65000余米,气管线180条、5400余米,取缔“三小一点”47个,侦破涉油刑事、治安
案件6起,抓获违法犯罪分子24人,挽回经济损失310万元。1984~1997年,全区共查
处盗窃、哄抢、打架斗殴、围攻施工人员、流氓滋事和私建土炼油炉等案件2063起,
惩治各类违法犯罪分子4223人。
公共场所管理60年代油田会战初期,分局配备专职管理治安人员3名,社会治安
形势较好。进入80年代,治安案件不断发生。1987年,健全基层治安保卫组织,完善
派出所、保卫科、“治保会”三级巡逻网络,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全年共查处治安案
件200余起、300多人。进入90年代,吸毒贩毒、赌博、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逐渐
有所抬头,封建迷信、流氓霸头活动不断发生,区公安分局多次组织专项斗争和重点
治理。1989~1997年,共查出罂粟39公斤、烟膏325克,吸毒者15人,贩毒者2人;查
获赌博团伙50个、182人,没收赌具50副,赌资5万余元;查处卖淫嫖娼、传播淫秽物
品、容留妇女卖淫案件599起、862人,其中:逮捕3人,劳教27人,收审28人,行政
拘留261人,罚款和批评教育707人,收缴淫秽物品9643件,查封和取缔旅馆、饭店、
放像厅、书摊217个;解救妇女儿童27人、惩处犯罪人员268人,其中:逮捕5人,收
审4人,劳教1人,治安拘留42人,罚款55人,作其他处理161人,挽回经济损失369万
元。
严打斗争和专项治理1983年8月下旬,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
动的决定》,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严打”斗争。至1986年全区共收捕各类犯罪分
子679名,逮捕330人,劳教少管178名;摧毁犯罪团伙42个,成员212人;破获各类刑
事案件256起,重特大案件74起,缴获赃款12万元。“严打”斗争期间,分局接到群
众揭发犯罪分子材料100余份,扭送犯罪分子30余名,50余名刑事犯罪分子到公安机
关投案自首。1987年,连续开展“打现行、破案件、挖窝子、打流窜”、“打击流氓
滋扰犯罪”、“打击强奸、盗窃、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打击盗窃油田物资犯罪”
等专项斗争,突出整顿治安问题多、发生案件多的单位,推动全面工作的开展。198
8年,先后开展专项斗争4次,重点打击盗窃、流氓犯罪,不断扩大斗争声威和社会效
果。1989年,开展以打击盗窃油田生产物资犯罪,打流窜、挖团伙,扫除“六害”(
卖淫嫖娼、传播淫秽物品、赌博、拐卖妇女儿童、贩毒吸毒、利用封建迷信坑骗钱财
)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斗争3次。1990年5月,以整顿社会治安为重点,开展历时7个月的
“破案件、挖团伙、打流窜、追逃犯”专项斗争。1991年,开展“打击流窜犯罪、深
挖犯罪团伙、“扫黄”、“打拐”、“反内盗”等专项斗争。1987~1991年,先后开
展专项斗争26次,破获现案、积案、隐案2330起,其中重大案件805起;查获各类犯
罪分子1134名,依法逮捕716名,劳教418名,摧毁团伙264个、成员1104名,挽回经济
损失420余万元。
1992年,落实东营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制定的《东营区三年反盗窃斗争实施方案》
,连续组织专项斗争11次和区域性破案会战,共逮捕犯罪分子192名,劳教17人,收
审119名,缴获赃物折合人民币180万元。1993~1997年,全区每年均组织10余次专项
治理。期间,共发生各类刑事案件271起,破获233起,破案率86%,其中:大案140
起,破104起,破案率为74%。

1985~1997年东营区治安案件查处情况一览表

┌──────┬────┬───┬───────────┐
│项目数量年份│治安案件│查破数│处罚人数 │
│ │总发生数│ ├──┬──┬──┬──┤
│ │ │ │教育│警告│罚款│拘留│
├──────┼────┼───┼──┼──┼──┼──┤
│1985 │180 │180 │110 │28 │20 │28 │
├──────┼────┼───┼──┼──┼──┼──┤
│1986 │165 │165 │85 │ │71 │194 │
├──────┼────┼───┼──┼──┼──┼──┤
│1987 │393 │393 │ │44 │448 │203 │
├──────┼────┼───┼──┼──┼──┼──┤
│1988 │591 │591 │ │60 │771 │245 │
├──────┼────┼───┼──┼──┼──┼──┤
│1989 │683 │683 │ │160 │1030│209 │
├──────┼────┼───┼──┼──┼──┼──┤
│1990 │606 │601 │ │163 │512 │243 │
├──────┼────┼───┼──┼──┼──┼──┤
│1991 │516 │510 │117 │75 │531 │248 │
├──────┼────┼───┼──┼──┼──┼──┤
│1992 │605 │512 │ │1389│1291│181 │
├──────┼────┼───┼──┼──┼──┼──┤
│1993 │366 │365 │210 │ │221 │209 │
├──────┼────┼───┼──┼──┼──┼──┤
│1994 │470 │468 │106 │38 │344 │292 │
└──────┴────┴───┴──┴──┴──┴──┘

续表
┌──────┬────┬───┬───────────┐
│项目数量年份│治安案件│查破数│处罚人数 │
│ │总发生数│ ├──┬──┬──┬──┤
│ │ │ │教育│警告│罚款│拘留│
├──────┼────┼───┼──┼──┼──┼──┤
│1995 │539 │539 │291 │ │251 │290 │
├──────┼────┼───┼──┼──┼──┼──┤
│1996 │789 │789 │ │119 │421 │349 │
├──────┼────┼───┼──┼──┼──┼──┤
│1997 │583 │583 │125 │102 │261 │266 │
├──────┼────┼───┼──┼──┼──┼──┤
│合计 │6486 │6379 │1044│2178│6172│2957│
└──────┴────┴───┴──┴──┴──┴──┘

注:治安案件不含整顿油区治安专项斗争案件。

特种行业管理1982年对特种行业进行摸底登记,全区共59家、从业人员238人,
其中:国营8家、集体12家、个体39家,有照经营的52家、无照经营的7家。1986年,
对全区旅店业清查52次,查出无证住宿的117家、300余人,男女混住、流氓奸宿的2
8人。并对这些单位进行取缔或整顿。1987年,加强以旅店业为重点的特种行业管理
,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防范能力有较大提高。
1988年,对全区186家特种行业、3400余名从业人员检查清理10余次。年初,对辖区
的旧货收购业进行清理整顿,查封非法收购点3家,缴获工业器材15吨。同年7~8月
,结合40天的专项斗争,对特种行业开展20天的整顿,共检查特种行业98家,查封非
法营业点7个,缴获被盗油田物资20余吨。1989年,重点对废旧物品收购业进行治理
,通过对全区27家收购站(点)的检查,发现存在违章经营问题的25家,依法将问题严
重的11家予以查封整顿,收缴非法收购物资总价值195万元。1990年,对189家旅店业
、22家旧货收购业、27家印铸刻字业进行全面整顿。1991年,对270家特种行业清理
检查,取缔非法收购点5家,查获非法收购物资近50吨,抓获违法犯罪分子15名。在
清理整顿的基础上,落实分片包干负责制,共建立治安保卫组50个,举办特种行业培
训班3期,204名特种行业人员接受培训。同时签定治安合同,特种行业纳入正规化管
理。1992年,结合油区治理,对辖区的旧货收购业进行整顿。1997年底,列入公安机
关管理的特种行业有236家、1336人,其中旅店业146家、896人,旧货收购业20家、
100人,印铸刻字业70家、340人,均由公安机关颁发上岗证,并签定治安责任状。
枪支及爆炸物品管理1984年区公安分局成立后,制定枪支年度验审制度,并坚持
在每年重大节日之前组织力量,对配备、佩带枪支单位和个人进行安全检查,做到人
、枪、证三对照。同时对全区保卫、自用枪支进行一次彻底整顿,收回不应佩带或应
报废、淘汰的枪支,并对枪支逐支检验,登记建卡,输入微机,建卡率达100%。为
防止枪支丢失、被盗、走火伤人和违法乱纪案件的发生,于当年制定《个人枪支安全
管理合同书》。1988年,对67个用枪单位的586支自用枪支进行检查、验证和统计,
签定合同45份。1990年,集中两个月时间,对全区的43个单位、628支枪重新登记造
册,更换枪证,建立弹痕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对辖区内3711支民用枪支建档列
管。1992年5~6月,对全区1199支民用枪支重新清理登记。先后收缴非法枪支51支,
当场销毁11支。1994年,收缴非法枪支316支,其中:猎枪12支、汽枪37支、火药枪
215支、小口径步枪1支、钢珠枪10支、仿真枪41支,管制刀具111把。1995年,采取
边查边收的方法,共查出枪支490支,其中:非法枪支102支。1996年7月,收缴不符
合用枪规定的猎枪、汽枪、运动射击枪、火药枪2201支,管制刀具511把。1997年,
收缴非法枪支112支。
爆炸物品的管理,主要任务在油田。油田每年用于生产作业的炸药达6000余吨,
雷管60万余支,石油穿孔弹40多万发,在辖区内设有大型炸药库3座,流动储存点20多
个,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28个,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900多人。公安机关对爆炸物品在
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强化安全管理,常抓不懈,确保安全。辖区没有生产烟花爆
竹的厂家。对外进的烟花爆竹,由区供销社、市供销社负责设点经销,不准私人经营
。每到春节期间向经营者发放临时执照,限期1个月,禁止无证经营。
交通管理建市后,市公安局成立交通警察中队,负责油区交通管理。1987年,成
立市交通警察支队。东营区的交通管理属市交警支队一大队管理。1989年春,区公安
分局成立交通管理股,负责辖区内各乡镇的车辆管理,协助市交警支队进行车辆年审
和交通管理。
交通秩序管理1988年3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条例》,区公
安分局开始举办培训班,学习交通条例,至1990年共举办培训班25期。同时,印制交
通安全竞赛活动标志3.2万张,发放致驾驶员信件7万余份,举办知识竞赛19场、文艺
演出11场,发放学习手册4.83万本、录相带220盒、挂图2250套,组织大规模宣传活
动19次。1991~1993年,先后开展道路交通管理专项治理、整顿客运驾驶员队伍、创
建安全村、反违章及整顿出租车秩序等活动。1994年3月,对无牌、无证、非法安装
警灯、警报器、转借公安专用车辆牌号等违章活动进行治理整顿。同年7~10月,对
“四小”(小拖拉机、小货车、小机动三轮车、摩托车)机动车进行登记清查,集中办
理牌、证。1995年,治理公路“三乱”(乱查车、乱收费、乱罚款)取得明显效果。1
997年,开展“两反一强化”(反违章、反事故、强化交通管理)活动,先后协助查扣
违章车辆55辆,纠正违章232起,清理占路摊点26处。
交通事故处理建区后,区公安分局积极配合市交警支队对境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进
行处理。1997年协助市交警队处理事故105起,及时受理并处理一般交通事故63起。
车辆和驾驶员管理1988年8月,市公安局成立车辆管理所。负责境内机动车挂牌
、年审及驾驶员考试、培训工作。1997年,年审各类机动车辆4560辆,驾驶员4935人
,机动车、驾驶员参审率分别为95%、98%。换发驾驶证900个,设立公共停车场20
个,实行统一收费,统一管理。
交通安全设施1987年5月~1995年7月,在境内先后建起交通岗亭15个,设置标牌
2025处,画线437公里。1988年8月,市交警支队先后购进东风随车吊工缆车、高空操
作平台、国产划线车等特种作业车辆。1993~1997年,先后在济南路、泰山路、八分
场等路口设置中心隔离护栏1.12万米。
“110”报警服务1997年2月15日,区公安分局110服务台开通后,严守“四有四
必”(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承诺,边工作、边建设,严格执法
,热情服务,赢得了辖区群众的好评。至1997年底,接出警5094次,其中:刑事案件
620次,治安案件1919次,交通事故452次,火灾46次,调解纠纷515次,寻找走失人
员123次,抢救伤病人员250次,排除水、电、气故障37次,群众举报148次,群众咨
询102次,其它882次。通过接警,破获刑事案件224起,查处治安案件1146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