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封建地主阶级占有以土地为主的生产资料,靠出租土地、雇工、放高利 贷等方式,对劳动农民进行压迫剥削,过着不劳而获的寄生生活。占人口95%以上的 劳动农民,特别是贫雇农,在地主阶级的压迫剥削下,长期处于贫困境地。 1943~1946年,抗日民主政府领导农民开展“双减”(减租减息)、“增资”(增 加雇工工资)运动,群众生活得到改善。同时,开始组织生产互助组,发展生产。19 46~1951年,人民政府领导广大农民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彻底摧垮了封建生产关 系,广大农民在政治上、经济上得到翻身,实现耕者有其田。此间,各种形式的生产 互助组有较大发展,逐渐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组织形式。 1953年12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从此,农民个 体所有制开始向集体所有制过渡。到1955年,境内80%以上的农户加入初级农业合作 社。1955年冬,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油郭村率先办起五星 高级社。至1956年底,境内93%以上的农户加入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农业社会主义 改造任务基本完成。1957年冬,通过整社,解决并社转社中的遗留问题,改善经营管 理。由于受“左”的错误影响,1958年9月,高级社迅速合并为人民公社,实行政社 合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公社以下设管理区、生产大队(一般自 然村的规模)、生产队,生产资料属公社所有。人民公社化后,搞“一大二公”,公 社对生产队的财产搞一平二调(平均分配、无偿调用)。生产上搞“大兵团作战”;生 活上实行集体食堂化,吃饭不要钱;再加“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瞎指 挥风、特殊风)横行,使集体经济和社员个人蒙受很大损失。1959年,根据中共中央 指示,开始纠正“五风”错误。1961年,调整公社体制,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 ,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管理体制。以后,又几次调整生产大队和生产队规模 ,改进经营管理,实行“口粮田”,允许包产到户,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文化大革命”期间,在“左”的错误影响下,批判所谓“三自一包”(自留地 、自由市场、自负盈亏和包产到户)、工分挂帅、物质刺激,推行“政治评分”法, 助长了平均主义,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业战线上长期存在的“左”的影响逐步得到根除。1 979年始,农村实行“大包干”(家庭承包土地,收获后,完成国家定购任务,交足税 收和集体提留,余为己有)生产责任制。1980年起,农村普遍实行以家庭承包为主的 多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粮棉产量大幅度提高,农村经济迅速发展。1984年,国 家取消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和村民委员会建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进一步深化,积极推行“大包干”、“家庭联产计酬”、“联产承包”、“四小管理 ”(小段包工、小段计划、小组计划、小段验收)、“专业承包”等多种形式的生产责 任制,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新体制”。这种经营方式使 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开来,确立了以农民自主经营的主体地位,带来农村生产关 系的变革和生产力的解放,初步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 建区后,区委、区政府在完善双层经营责任制的过程中,不断加快由传统农业向 以乡镇企业为重点的一、二、三产业全面发展的转变。1984~1987年,全区农村经济 建设以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为主题,新上一批工副业项目,为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打 下基础。此间,为解决承包土地零散不利于规模经营和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等问题,着 重推行“双田制”(留足口粮田、搞好承包田)、农村经济结构优化组合,实行规模经 营和组织服务体系。同时,农村种植、养殖、加工、运输、服务等多种形式的专业户 、重点户和专业村、经济联合体应运而生,农村经济有长足发展。自1988年,通过实 施农业资源综合开发,调整产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个体经 济,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农村经济呈现多元化发展的格局。1992年,在继续 抓好双层经营制和推行“双田制”的同时,区委、区政府制定《东营区高产优质高效 农业实施意见》,要求“树立大农业、商品农业、科技农业”的新观念。1993年,按 照“稳定粮田,调整棉田,扩大经济田”的总体思路,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内部结构 ,全面实施“4421”工程(即继续完善扩展蔬菜、林果、水产、牲畜四大基地;全区 选择40个村,形成一村一品“双高一优”农业专业村;40个专业村人均纯收入年递增 200元;40个专业村1994年人均纯收入突破1000元),全区初步形成以瓜菜、水产、畜 牧、果桑、粮棉加工五大农业商品生产基地为主体的区域化布局和专业化生产、规模 化经营的产业化格局。粮、棉、菜果等作物种植比例已基本调整到1∶1∶1,大农业 内部农林牧渔各业结构也由1984年的91.7∶0.5∶7.6∶0.2调整到1997年的46.9∶0. 9∶35.6∶16.6。全区形成以龙居乡、西范乡为主的棉花生产基地,以区畜牧示范场 、油郭千头牛场、西范乡为主的畜牧生产基地,以辛店镇、胜利镇、六户镇为主的水 产养殖、莲藕生产基地,以龙居乡、西范乡为主的桑蚕生产基地,以辛店镇、牛庄镇 为主的大棚蔬菜生产基地和以渔民新村为主的海上捕捞基地。 1996年,区委、区政府相继出台《关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快奔小康步伐的决 定》、《关于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和《 关于“九五”时期农村小康建设的意见》,大力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积极实施农业产 业化,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全区农村奔小康步伐进一步加快。通过区 农村小康监测办公室检查验收,至1997年,辛店镇东赵居委会全面实现小康,辛店镇 辛店居委会、玛琅居委会、北李屋居委会、孙路居委会、皂户居委会、西营居委会、 耿井村、茶坡村,胜利镇辛镇村、王营村,牛庄镇牛庄村、褚家村,史口镇北一村、 东一村、南三村、刘三村等16个村居基本达到小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