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管理体制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51&A=1&rec=140&run=13

1984~1988年,东营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关
于改进计划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和国家计委《关于改革计划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
,将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管理工作重点从年度计划转向中、长期计划,逐步建立
起以五年计划为主,中、长、短期计划相结合的计划体系。在管理上,逐步削减指令
性计划指标,大幅度简化和下放计划管理权限,实行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与市场
调节相结合的计划管理体制。
农业生产计划对粮食、棉花、油料、生猪等关系国计民生需要在全省统一平衡的
农产品的收购和调拨实行指令性计划,在全区内按规定由收购部门通过经济合同逐级
落实到户。其它农产品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实行市场调节。
工业生产、交通运输计划总产值和主要产品的社会总产量原则上实行指导性计划
,产量实行指令性计划,指令性和指导性计划以外的产品,实行市场调节,地方交通
运输实行指导性计划。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实行指令性计划。控制总规模。零星基建
投资额5万元以下的由区计委审批,5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报市计委审批。
物资计划统配物资,凡分配调拨指标实行指令性计划,其余实行指导性计划或市
场调节。
商业计划社会商品零售额实行指导性计划。柴油、汽油、煤油和省统一安排的化
肥、农药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收购、分配、调拨,实行指令性计划。
科技、教育计划对研究生、普通高校本科生、专科生招生人数和毕业生分配人数
,实行指令性计划;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和普通中、小学各项指标,均实行指导性
计划;人口发展实行指令性计划。文化、卫生、出版、广播电视、体育等项事业,实
行指导性计划。
1989~1990年,国家提出治理整顿期间适当多一点计划性,同时提出建立计划经
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运行机制。在计划管理上,按照价
值规律,综合运用价格、税收、信贷、财政等经济杠杆,促进计划的实现和商品经济
发展。
1991~1997年,加快计划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围绕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管理模式,进行全方位改革。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年度计划工作主
要通过市场和经济走势分析预测,进行国民经济总量和结构平衡,研究提出宏观调控
的目标和措施,设置以国民生产总值为综合指标的增长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财政收支平衡、利用外资总额、外汇收支平衡、人口自然增长率等宏观调控指标。
精简指令性计划,改进对生产和流通计划管理。农产品只对粮、棉、花生的产量实行
指导性计划指标,取消播种面积指标。放宽固定资产审批权限。100万元以下的投资
项目,由县区级计委审批,并简化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