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管理机构 清末,由县衙兼管水利。1920年,高苑、青城县设劝业所兼
管水利。1932年,县政府设第四科主管水利,有5人。1948年4月,高青县民主政
府设置建设科兼管水利。 1956年3月, 设县水利科,8月,水利科改称水利局。
1955年,水利局下设唐口扬水站。1958年,水利局与刘春家引黄灌溉局合并为水
利灌溉局。1961年,复设高青县水利局,下设工程、财务、农田3个股,有27人。
1962年4月, 撤销县水利局, 在农业局设水利组。1963年2月,复建县水利局。
1965年, 县水利局设小清河管理段、刘春家引黄灌溉管理所。1966年9月,设马
扎子引黄灌溉管理所、机井打井队。1975年,设水利建筑安装队。1978年,设马
扎子扬水站、北支新河管理所。1979年,撤销打井队。1983年,各公社成立水利
管理站。 1985年5月,撤销公社水利管理站,将田镇、高城、旧镇、唐坊水利管
理站的人员划归刘春家引黄灌溉所,青城、花沟、黑里寨水利站的人员划归马扎
子引黄灌溉所。1985年底,县水利局有秘书股、后勤股、农田股、工程管理股、
设计室, 共有51人,其中工程师3人。局直属事业单位有:唐口扬水站、10人,
刘春家引黄灌溉所、31人,马扎子引黄灌溉所、23人,小清河管理段、11人,水
利建筑安装公司、12人,北支新河管理所、10人。
高青黄河修防段 1946年8月, 山东省黄河河务局在高苑、青城县分别设治
河办事处。 1949年11月,成立高青县治黄办事处。1950年7月,高青县治黄办事
处改称黄河修防段。1956年,高青修防段改为齐东县第二修防段。1958年11月,
齐东县第二修防段分别析入邹平、博兴段。1961年10月,恢复高青修防段,下设
秘书股、工务股、财务股、工程队及刘春家、马扎子引黄管理所和马扎子分段。
1965年, 增设大刘家、 刘春家、大道王分段。1978年,增设政工股、派出所。
1985年,修防段有工作人员229人。
第一类 机构
水利管理机构 清末,由县衙兼管水利。1920年,高苑、青城县设劝业所兼
管水利。1932年,县政府设第四科主管水利,有5人。1948年4月,高青县民主政
府设置建设科兼管水利。 1956年3月, 设县水利科,8月,水利科改称水利局。
1955年,水利局下设唐口扬水站。1958年,水利局与刘春家引黄灌溉局合并为水
利灌溉局。1961年,复设高青县水利局,下设工程、财务、农田3个股,有27人。
1962年4月, 撤销县水利局, 在农业局设水利组。1963年2月,复建县水利局。
1965年, 县水利局设小清河管理段、刘春家引黄灌溉管理所。1966年9月,设马
扎子引黄灌溉管理所、机井打井队。1975年,设水利建筑安装队。1978年,设马
扎子扬水站、北支新河管理所。1979年,撤销打井队。1983年,各公社成立水利
管理站。 1985年5月,撤销公社水利管理站,将田镇、高城、旧镇、唐坊水利管
理站的人员划归刘春家引黄灌溉所,青城、花沟、黑里寨水利站的人员划归马扎
子引黄灌溉所。1985年底,县水利局有秘书股、后勤股、农田股、工程管理股、
设计室, 共有51人,其中工程师3人。局直属事业单位有:唐口扬水站、10人,
刘春家引黄灌溉所、31人,马扎子引黄灌溉所、23人,小清河管理段、11人,水
利建筑安装公司、12人,北支新河管理所、10人。
高青黄河修防段 1946年8月, 山东省黄河河务局在高苑、青城县分别设治
河办事处。 1949年11月,成立高青县治黄办事处。1950年7月,高青县治黄办事
处改称黄河修防段。1956年,高青修防段改为齐东县第二修防段。1958年11月,
齐东县第二修防段分别析入邹平、博兴段。1961年10月,恢复高青修防段,下设
秘书股、工务股、财务股、工程队及刘春家、马扎子引黄管理所和马扎子分段。
1965年, 增设大刘家、 刘春家、大道王分段。1978年,增设政工股、派出所。
1985年,修防段有工作人员22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