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陋习流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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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结婚之日, 在娶亲的路途中,忌遇丧事,总设法回避。现仍认为是不吉
利事。
婚配忌属相相克,如狗兔不合、龙虎不宜等。今农村仍有计较。
生孩子一个月内忌陌生人人屋,一般屋门前系红布。今仍有此忌。
怀孕或生小孩忌遇出丧,怕"冲。
盖屋忌犯"太岁"、"三煞"。太岁在那一方就避免在那一方盖屋,强盖则为"太
岁头上动土",大不吉利,犯"三煞"将有大祸临头。此忌在农村较建国前为差。
打场脱粒时忌估堆。今老年人尚有计较。
打井时不让已婚妇女到井上去。因"老婆"有"老破"谐音, 不吉利。现此忌不
严。
出远门忌黑道日. 民间有的讲究农历每月初一、十五不出远门过宿。今无此
忌。
逢喜庆日或喜庆之事, 忌说不吉利的话或做不吉利的事。现仍忌之。甲子年
相传为寡妇年,忌结婚。今仍忌。
陋习 抽大烟:大烟即鸦片。清末、民国初期,本县抽大烟者均系县城上层人
物和农村中的乡绅、财主。长期吸用能引起性格变化、精神萎靡不振和营养不良
等症状。发瘾时打呵欠流鼻涕,坐立不安。建国后禁绝。
赌博: 建国前本地一些游手好闲者,常聚集赌博,以斗牌、掷假子、打麻将等
形式, 用财物、金钱作注比输赢。染上此俗,往往闹得家庭不和,甚至倾家荡产。
建国后政府下令禁止,但未根绝。
缠足:幼小女子用布紧裹脚前部,迫使足骨变形,脚形尖小,旧时以此为美。清
康熙年间和太平天国时曾令禁止缠足,辛亥革命后缠足渐少,但尚未绝迹。1945年
抗日民主政府严禁缠足并提倡裹足妇女放足。今此俗根绝。
看风水:古代的一种迷信术。认为住宅或祖莹周围的地势、风向、水流等,能
决定一家的祸福。故建房、丧葬均需请风水先生选择"风水宝地"。由于封建迷信
之俗影响较深,今仍有少数信奉者。
相面占卜: 是农村中长期流行的一种封建迷信活动。信奉者以此问凶吉、卡
祸福。此俗至今犹存。
童养媳: 旧时双方父母包办成亲。女方因生活所迫把未成人的少女送到婆家
寄养,称为"童养媳"。童养媳在婆家过着低人一等的生活,长大后再办婚事。民国
初期曾令禁止,但未根除。建国后绝迹。
守节: 旧时夫亡之妻,不管年龄大小,有不嫁之俗,称"守寡",并誉为美德。地
方官府给守节好的妇女树碑立坊,称"烈女"。辛亥革命后提倡寡妇另嫁,外人不得
干涉。建国后寡妇改嫁受到法律保护。
休妻:是封建社会中丈夫抛弃妻子的一种方式,休妻时所写的文书叫"休书"。
辛亥革命后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