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业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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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馆 建于1949年,地点在田镇胜利街,有管理员1人。1961年,文化馆内设
图书、文学、美术、戏曲工作人员。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增加摄影、
文物、书法等业务。1985年,有工作人员12人。
京剧团 其前身是1949年由原高苑县恒字班、聚字班及旧镇小班的民间艺人
组成的农村业余文艺剧团。1950年称"高青县建设京剧团",有演员60人。1953年,
正式建立"高青县京剧团",为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1955年8月,有演职员80人。"
文化大革命"中,演职人员下乡、厂劳动,有的被遣送回家。1978年通过整顿,为下
放人员落实了政策。1985年,县京剧团有演职员65人。
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1955年冬,成立县电影队,有放映机1部,以1101型发电机
为动力。1961年改为县电影队中队部。1966年,下设高城、青城、旧镇、黑里寨4
个小队。1970年发展到7个小队。1975年,电影队易名电影管理站。年底,全县7处
公社均设有国办、社办电影放映队各1个.1983年2月,电影管理站改为县电影发行
放映公司。1985年,全县有35个电影放映队、36台放映机。
新华书店 1948年冬, 在田镇设山东省新华书店高青县支店。1951年支店随
县府迁往青城。1953年返迁田镇胜利街,并建书店门市部。1956年改称新华书店。
1962年,根据文化部指示,高青新华书店归省管理,称高青书店。1978年,书店由县
管理,复称高青县新华书店。1985年,高青新华书店有干部职工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