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辑 统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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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时期,中共高苑、青城县委按照中央关于搞好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
联合社会上的爱国民主人士共同抗日。1940年10月, 成立高苑县抗日根据地国民
参议会,并在敌伪中开展鼓励积极力量、分化瓦解中间力量、打击顽固派的工作。
先后争取了旧镇区两任伪区长郭汉三、张小孚, 释放被俘官兵等。经过耐心细致
的统战工作, 1943年,驻旧镇的国民党保安九团团长王雪亭率两个营的官兵起义,
1945年2月,青城县国民党保安三团团长杨云栩率部起义,削弱了敌人,壮大了抗日
队伍。统战工作成为党的克敌制胜的一大法宝。1944年8月,八路军攻打花沟顽军
据点,一昼夜未克。当地爱国老人李家三、李瑞章凭其在当地的威望,不顾个人安
危去据点附近喊话,瓦解了敌人,促使以孙炳炎为首的300余名顽军投降,拔除了据
点,李家三受到军分区政委李曼村的表扬。各阶层的爱国人士,在统一战线的感召
下,到处宣传抗日救国的道理,努力为抗日作贡献。1945年3月,任高苑县国民参议
会副议长的原国民党县政府教育科长张少白送子参军,带动30余名青年入伍。
1952年7月, 中共高青县委统战部建立后,统战工作以团结各阶层人民进行社
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努力为各界人士的代表参政议政创造条件为主要任务。1953
年1月, 为完成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成立了以无党派人士为主要成员的
县工商业者联合会.1955年,审查、推荐了出席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县政府组
成人员。是年12月,县人代会选举人民委员会委员17人,其中民主人士4人,占总数
的241%。1963年8月, 高青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人民委员21人,其中民主
人士5人, 占243%;民主人士中,有副县长1人,科(局)长3人。县第三届政协会议选
举75人,其中民主人士38人,占50.7%。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的统战工作被曲解,县统战机构被撤销。1980
年3月,恢复县委统战部后主要抓了党的各项统战政策的落实。
落实起义、投诚人员政策:对国民党的起义、投诚人员,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
有部分人因历史问题而受到错判, 在"整风反右"和"文化大革命"期间又有部分人
受到错误处理。根据中央(1979) 6号和中央办公厅(1982)41号文件,到1984年,给
予技诚人员恢复政治名誉50人, 恢复公职4人,办理离休5人、退休10人,发定期生
活补助费4人,对错杀、病故者进行一次性抚恤的5人。1985年10月,高青县颁发起
义、投诫人员证明书53份,其中连、膏、团级人员共16人。
落实侨、台属及港胞政策:对全县30余户侨属,贯彻党的"一视同仁,不得歧视"
的侨务政策, 使其丢掉"文化大革命"以来因有"海外关系"而受株连的沉重包袱。
全县有台属213户, 其中有4户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抄家,家庭成员被批斗、管制,
1981年, 退还查抄的财物,对解除公职的予以恢复。还为一港胞恢复公职,办理了
退休手续。
落实非党知识分子政策:全县被错划为右派和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打成"牛鬼
蛇神"受到不公正处理的非党知识分子67人。1979年后,实事求是地落实了政策。
1984年,有12人被选为县人大委员,20人被选为县政协委员。
落实原工商业者政策:根据中央(1979)84号文件,高青县原工商业者需要落实
政策的135人。其中有14人为小商贩, 不属工商业者,应予区别;有121人因在历次
运动中受到错误对待, 需要恢复名誉。1980年,均逐一落实。同时解决了4名原工
商业者的工资、股金问题。
此外,还落实了党的宗教政策。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通过贯彻党的各项统战政策,调动了全县各界
人士的社会主义建设积极性。1985年1月,县委、县府召开侨、台、港、澳同胞家
属勤劳致富座谈会. 是年,全县落实政策的260余名统战对象中,有4人被评为省劳
动模范,10人被评为县劳动模范。